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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解+意定监护,妥善解决七旬老企业家的后顾之忧

来源:深圳市商事调解协会 发布时间:2026-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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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基本信息

受理时间:2026年3月15日

纠纷类型:监护权纠纷(意定监护设立)

调解平台:深圳市民营经济组织解纷中心

检索主题词:意定监护;老企业家;异地子女;晚年照料;调解;财产管护


 案情简介

陈老先生,77岁,深耕深圳创业30多年,系本地老牌实体企业创始人,见证了深圳湾区的发展变迁。如今老先生身体状况较差,患有多种基础慢病,行动不便,日常生活起居、就医陪护、琐事处理等全部依靠外甥女长期贴身照料,无其他近亲属在身边。

陈老先生共育有四名子女,均定居海外,因距离遥远、工作生活受限,常年无法回国陪伴照料,仅能通过线上沟通老人近况,客观上无法承担贴身照护、紧急事务处置等监护责任。目前,陈老先生名下企业已全权交由专业职业经理人团队运营,经营秩序还算稳定;同时名下拥有房产、企业股权、金融存款等多项个人及经营性财产。

随着身体机能日渐衰弱,陈老先生一直处于焦虑状态:若日后突发重病、失能失智或丧失意识,医疗决策、养老照料、财产管理、事务代办等关键事项无人合法授权处置;长期照料自己的外甥女缺乏合法监护身份,无法代为办理手术签字、财产支取等重要事宜;远在国外的子女虽有法定亲属权利,但无法即时介入,极易引发监护人选、财产处置、养老安排等相关纠纷,甚至影响企业平稳运营。

深圳市民营经济组织解纷中心调解员在走访陈老先生的企业时,得知了这个情况,于是主动向他提供服务,通过“调解+意定监护”的方向,来确立意定监护人,厘清各方权责,彻底消除后顾之忧。

 调解过程

调解初期,核心难点集中在四点:一是陈老先生对意定监护法律制度不熟悉,担心流程不规范、权益无保障;二是四名海外子女虽认可外甥女的照料付出,但对意定监护的权责划分、财产管护等存在顾虑,且与外甥女之间存在隐性纠纷——子女认为外甥女长期照料可能存在“图财产”的嫌疑,对外甥女的照料细节、未来财产处置意图心存疑虑,外甥女则觉得自己无偿付出却不被信任,心生委屈;三是需明确监护职责与企业经营的边界,避免监护事务影响企业正常运营;四是化解子女与外甥女之间的信任隔阂,避免后续因猜忌引发新的纠纷。调解员秉持“以人为本、尊重意愿、依法规范、防调结合”的原则,将调解的柔性优势与意定监护制度深度融合,分四步推进调解工作,逐步化解各方顾虑与纠纷,达成共识。

第一步:温情共情,摸清核心诉求

调解员首先与陈老先生面对面沟通,耐心倾听其创业历程与晚年顾虑,充分肯定其外甥女多年不离不弃、无偿照料的付出,共情其“老有所依、财有所保”的核心诉求。结合老先生的企业家阅历,采用通俗、平等的沟通方式,尊重其自主决策意愿,明确告知其“意定监护的核心是尊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自我决定权”,晚年照料、事务打理、财产管理等事宜,均由其自主选择,彻底打消老人“自己无法做主”的顾虑。

第二步:释法析理,普及法律知识针对陈老先生及相关人员对意定监护制度的认知盲区,调解员细致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关于意定监护的相关规定,明确意定监护与法定监护的区别:意定监护是老年人在意识清晰、精神正常时,提前书面选定信任的近亲属或个人,作为其日后失能、失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的监护人,全权负责医疗救治、养老照料、财产管理等事务,具有自愿性、自主性、合法性的特点。同时,向老人、外甥女及海外子女同步说明意定监护的设立流程、权责范围、撤销条件等,明确设立意定监护既能保障老人晚年生活,又能规避后续亲属纠纷,保障财产安全与企业稳定。

第三步:线上联动,凝聚多方共识,化解隐性纠纷

考虑到四名子女长期定居海外,调解员采用线上视频连线的方式,组织陈老先生、外甥女、四名海外子女开展多方沟通,重点化解子女与外甥女之间的信任纠纷。调解员首先客观陈述老人的身体现状、日常照料实情,以及异地养老、跨境照料的现实困境,展示外甥女多年来照料老人的相关记录(包括就医陪护、日常开支、生活照料照片等),让子女直观了解外甥女的无偿付出与真心照料,打消“图财产”的猜忌;随后倾听外甥女的委屈,引导其主动表达自身照料初衷,明确表示无任何侵占老人财产的意图,只是出于亲情尽一份责任;同时引导子女换位思考,理解外甥女长期照料的不易,正视自身因距离无法尽孝的现实,放下偏见与猜忌。经过调解员耐心调和,子女们主动向外甥女表达歉意,外甥女也表示理解子女的顾虑,双方握手言和,隐性纠纷得以彻底化解。在此基础上,子女们均表示,完全理解并尊重父亲选择外甥女作为意定监护人的决定,自愿签署确认文书,承诺今后不因监护、财产、养老等相关事宜产生纠纷。

第四步:居中调和,规范权责边界围绕监护范围、照料义务、财产代管、企业事务衔接、费用支出、紧急处置、知情权保障等核心内容,调解员逐一梳理、逐项细化,居中协调各方达成一致:一是明确外甥女为陈老先生未来失能、失智状态下的唯一意定监护人,负责日常养老照料、就医陪护、医疗决策、事务代办等事宜;二是明确个人财产与企业经营资产分离管理,企业日常运营仍由职业经理人团队负责,监护人仅负责老人个人财产管护,不得干预企业正常经营;三是划定财产代管使用范围,仅限老人养老、医疗、护理、生活开支,约定定期报备机制,杜绝滥用、挪用风险;四是建立定期沟通机制,监护人每月向海外子女同步老人身体状况、财产使用情况,保障子女的知情权。

 调解结果

经调解员居中调解、全程指导,各方达成一致意见,签订书面调解协议及意定监护协议书,流程合法规范、意愿真实有效,具体结果如下:

1. 确立意定监护关系:陈老先生在意识清晰、完全自愿的前提下,正式指定其外甥女为意定监护人,待其丧失或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时,由外甥女依法履行监护职责,全权负责医疗救治、养老看护、生活照料、事务代办等相关事宜。

2. 厘清各方权责,化解隐性纠纷:四名海外子女与外甥女彻底化解此前的信任纠纷,子女签署确认文书,一致认可本次意定监护安排,自愿放弃就监护、财产、养老等相关事宜的争议诉求;外甥女明确承诺,履行监护职责期间,严格恪守约定,不滥用监护权、不侵占老人财产,各方明确权利义务,彻底化解潜在亲情纠纷。

3. 规范财产与企业管理:明确个人财产与企业经营资产分离,监护人仅负责老人个人财产的管护、使用,严格按照约定范围支出,不干预企业正常运营,保障企业平稳发展。

4. 建立长效保障机制:约定监护报备、定期沟通、重大事项告知等机制,既保障陈老先生的合法权益,又保障海外子女的知情权,从源头规避各类风险。

协议签订后,各方均按约定履行相关义务,陈老先生成功确立合法意定监护人,彻底消除了晚年后顾之忧,四名海外子女也放下了愧疚与顾虑。

 案例点评

本案是巧用“调解+意定监护”模式,化解高龄老企业家晚年后顾之忧的典型案例,精准破解了“子女异地、照料人无合法身份、财产与企业管理风险突出”的核心难题,兼具法治性与人文性。随着人口老龄化加剧,高龄独居、子女异地、资产结构复杂的老年人日益增多,意定监护制度为老年人提前规划晚年生活提供了合法路径,而调解则为意定监护的设立提供了柔性支撑。

本案中,调解员摒弃单纯的法条宣讲,坚持“以人为本”,既充分尊重陈老先生的自主意愿,又兼顾海外子女的知情权与顾虑,更精准捕捉到子女与外甥女之间的隐性信任纠纷,同步介入、一并化解,通过线上联动、释法析理、情感疏导、权责细化,将调解的柔性调和优势与意定监护的法治保障功能深度融合,既确立了合法的监护关系,规范了财产与企业管理,又化解了亲属间的信任隔阂,实现了“老有所依、弱有所护、财有所保、业有所稳、亲有所和”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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