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重生不再被动“走程序”
深圳新闻网2026年6月1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张玮玮)近日,在深圳市委金融办和深圳破产法庭的指导下,深圳市福田区人民法院与福田企业重组服务中心(下称“中心”)签署《企业庭外重组协作机制合作备忘录》,打通了立案、审判、执行与重组衔接的“绿色通道”,共同构建起针对困境企业“早期发现、及时介入、高效挽救”的司法程序与庭外重组的高效协同机制。
过去,一家陷入债务危机的企业,容易面临“多米诺骨牌式”倒塌——账户被封、资产被冻、信用受损。即便企业有重生意愿和重组价值,也极易错失通过司法程序救治的最佳时机。
针对这一“痛点”,福田法院与中心联合推出四大专项行动,即精准分流、双向互联、效力互认、治理集成,全方位、多维度地为困境企业“强心赋能”。法院在立案、审判、执行各环节筛查具备重组价值的企业,征询当事人意愿后推送至中心,实现“早发现、早介入”;法院与中心双向共享相关案件信息与重组进展,形成“移送—评估—反馈—优化”的工作闭环。
该四大行动环环相扣,从源头识别到程序衔接,从信息互通到成果固化,为困境企业搭建起一条从“涉诉风险暴露”到“市场重组重生”的完整通道。
福田法院“全流程筛查”与中心“市场化救治”双向奔赴,正在释放实实在在的效能。双方建立联动机制以来,法院移送的企业无需等待案件审结,即可同步进入中心的重组评估通道。这为企业争取到关键的“时间窗口”——在司法程序正常推进的同时,重组方案可以并行制定,债权人谈判可以提前启动。原本需要走完诉讼、执行环节才能接触到的专业资源和投资人,如今在庭外阶段就能精准对接。
这种“程序不停止、救治先介入”的模式,压缩了企业从危机暴露到方案落地的周期,企业不再被动“走程序”,而是主动“找活路”。
福田法院与中心的深度协作,把司法程序中捕捉到的“困境信号”,转化为市场化救治的“启动按钮”。通过立案、审判、执行等程序与庭外重组的无缝对接,用柔性的“庭外重组”缓冲刚性的“司法裁判”,在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的同时,给有重组价值的困境企业一次“重整行装再出发”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