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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新能源汽车充电安全监控平台数据采集规范》(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的结果反馈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8-27
人工智能朗读:

  近期,我委就《新能源汽车充电安全监控平台数据采集规范》(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截止2019年07月31日,我委共收到17条相关意见和建议,采纳情况反馈如下:

  一、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议一

  标准文本中条6.3表2的详细地址描述,50字符太短,应适当加长,建议详细地址为50字符,应修改为200字符。

  反馈:采纳,已经修改为200字符。

  二、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议二

  由于电费分时,服务费往往也跟着分时,长度保持一致。建议标准文本中条6.3表2服务费率建议也改为256字符。

  反馈:采纳,已经修改为256字符。

  三、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议三

  扩展信息本身也是直接跟充电站信息放在一起传输,并没有独立的数据结构和接口。建议条6.4应将充电站扩展信息字节放到充电站信息,其他扩展信息也一样。

  反馈:未采纳,应考虑分类对应不同的应用场景。

  四、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议四

  对于很多运营商,2:未充放电和5:充放电完成都是插枪未充电,没办法区分。条6.9设备接口状态的5:占用(充放电完成)建议删除。

  反馈:采纳,已经删除。

  五、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议五

  由于很多设备并不支持,建议删除条6.10 充电接口温度,设备内部环境温度。

  反馈:未采纳,是非必选项,应考虑兼容可以上报的设备。

  六、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议六

  电站ID是唯一的,前面也没规定补0。建议条6.11充电站ID,将“不足长度在前方补0”删除。

  反馈:未采纳,电站ID是数据模型的关键字段,应进行规范。

  七、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议七

  条6.15建议删除放电相关信息。目前国家并没有出台放电相关标准,目前充电桩也不支持对外放电,其余关于放电的接口和描述也应删除。

  反馈:部分采纳,该部分在深圳已经有实际应用场景,可以作为非必选项。

  八、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议八

  建议删除条6.18。运营商没有配电设备信息这部分数据,标准中也没有相关接口。

  反馈:未采纳,这是管理的关键基本信息项,考虑到实际情况,采用线下报送。

  九、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议九

  建议删除条6.19。运营商没有配电设备状态信息这部分数据,标准中也没有相关接口。

  反馈:部分采纳,补充接口定义。

  十、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议十

  对于告警信息,作为监管平台如果不能针对告警信息制定相关应对措施,运营平台上报的告警没有意义,反而应当承担监管不力的责任。建议删除条7.1和7.2。

  反馈:未采纳,企业负有充电安全主体责任,企业级监控平台应制定安全故障分级分类,对充电告警事件作出实际处置。市级监控平台对安全告警信息不作实际控制。

  十一、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议十一

  设备状态发生变化是都是立即推送,不变化时不推送,而不是定时推送,前后矛盾。建议条8.6删除默认定时上报周期10min。

  反馈:部分采纳,修改为:

  ——无论充电设备状态是否发生变化,建议上报周期为(5s-600s)(默认的定时上报周期为10min)。

  十二、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议十二

  由于运营商的电站数据太多(几百项),经常调整,无法识别出变化的电站,增量查询或者推送,难以实现。建议条9.2和9.3.2,充电站变化信息推送作为可选接口,查询接口删除上次查询时间,或者直接默认全量查询。

  反馈:采纳,已经修改默认全量查询。

  十三、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议十三

  运营商的推送不支持设置定时参数频率。条9.14,建议删除该接口。

  反馈:部分采纳,保留但是该部分修改为非必选接口。

  十四、深圳特来电新能源有限公司建议十四

  文档的示例就是16位,目前互联互通对接也均采用的16位,需要兼容。建议条10. 1.4,平台密钥和签名密钥增加16H。

  反馈:采纳,已经修改增加“16H”。

  十五、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建议一

  配电设备信息建设时已经上报供电部门。建议条6.18 表17“必填”中修改为“否”。

  反馈:未采纳,这是管理的关键基本信息项。

  十六、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建议二

  目前大部分场站无配置设备监控,如果需要采集此部分信息,需要增加智能化设备。建议条6.19 表18中“必填”中修改为“否”。

  反馈:未采纳,已经标记“配电设备状态信息为可选项”,对于整个接口是可选的。

  十七、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建议三

  由于7.3 表21中部分信息无法准确上报。建议7.3 表21“必填”中修改为“否”。

  反馈:未采纳,事件信息由企业平台负责上报,没有的事件信息可以不上报,但是上报内容格式应该完整。

  感谢各单位对我委工作的关注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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