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开征集《关于对高污染企业和限制类、禁止类企业用水实行差别价格政策的通知(征集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为健全促进绿色生产的价格政策,充分发挥价格杠杆作用,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和生态文明建设,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印发<深圳市水价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发改〔2017〕897号)等规定,我委研究草拟了《关于对高污染企业和限制类、禁止类企业用水实行差别水价政策的通知(征集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集意见,欢迎各界人士踊跃参与,积极建言献策。
此次公开征集意见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1月12日。请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等方式反馈意见,并注明联系方式。信函寄至:深圳市福田区市民中心C3100室市发展改革委价格处;电子邮件发送至邮箱:szfgwjgc@szpb.gov.cn。
附件:关于对高污染企业和限制类、禁止类企业用水实行差别水价政策的通知(征集意见稿)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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