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深圳北站枢纽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深发改函〔2016〕1433号
深圳地铁物业管理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请调整深圳北站枢纽停车场收费标准的函》(深地铁物管函〔2015〕07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为加快深圳北站枢纽停车场车位周转,缓解深圳北站交通拥堵,深圳北站枢纽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如下:
小车首小时收费10元;工作日第一小时后加收2元/半小时,非工作日第一小时后加收3元/半小时。以上收费按停放时间累计收取,不设上限。跨工作日与非工作日之间半小时时段的,按照未跨时段前的标准计费。
二、深圳北站交通枢纽西广场一层大巴停车场停车收费标准暂不作调整。
三、机动车停放时间不超过15分钟的,免收机动车停放服务费。
四、请你公司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和公示工作,进一步完善停车场设施设备,改进收费管理模式,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五、上述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专此复函。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