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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免处罚清单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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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事项名称

基本编码

设定依据

适用情形

免处罚依据

配套监管措施

备注

1

对粮食经营者以及饲料、工业用粮企业未建立粮食经营台账,或者未按照规定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的处罚

44024600G000

《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五条第(五)项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不予处罚:

(一)当事人有证据证明非主观过错导致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不及时或有错漏的;

(二)报送粮食基本数据和有关情况不及时或有错漏,情节轻微且发现后及时改正、未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加强教育、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加强日常检查


2

对粮油仓储单位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的处罚

44024600L000

《粮油仓储管理办法》第三章、第四章,第三十一条

违反《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有关粮油出入库、储存等管理规定情节轻微,检查人员发现后及时改正,且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三条

加强教育、及时复查整改情况,加强日常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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