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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科技特色会展场馆建设研究课题公开招标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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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强调,对标国际一流水平,大力发展会展等现代服务业。深圳“十四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会展之都,构建国家级、国际性、综合型大规模展览和交易平台。结合深圳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和产业创新高地的目标定位,叠加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战略机遇期,为加快构建以科技展示和交流为鲜明特征的国家级、国际性展览平台,加速汇聚全球科技创新资源,同时向世界展示深圳乃至大湾区科技和产业发展成果,助力大国外交,现向社会公开选聘体现深圳科技特色的会展场馆建设有关课题的研究单位。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委托单位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二、申请单位

  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行业协会、国际组织、咨询机构,及其他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三、研究课题

  深圳科技特色会展场馆建设项目研究课题。

  四、具体要求

  (一)申请者应当是依法成立的机构或组织,不接受个人申请。鼓励组成跨领域、跨学科的专家团队联合研究。

  (二)课题组负责人须具有较强的组织和协调能力,具有较高的理论素养和分析解决问题能力。课题组负责人应当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并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担负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

  (三)课题组成员应当熟悉申请课题领域和深圳实际情况,并有一定研究基础,注重调查研究、紧贴深圳实际,突出针对性和操作性。

  (四)课题研究应具有前瞻性,面向未来、对标国际,研究成果应体系完整、内容全面、材料丰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科技特色会展场馆项目建设背景、必要性、可行性,及投融资、运营模式等项目实施相关建议。

  (五)课题成果以研究报告形式提交,课题组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对有关内容真实性、可靠性和知识产权负责,引用内容和数据应当注明出处。

  五、服务期限与研究经费

  课题服务期限为6个月,课题研究经费100万元以下。

  六、招标文件领取及提交

  (一)招标文件领取:凡愿意参加投标的投标单位,自行下载附件。

  (二)提交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月20日下午17:45,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三)提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2号市发展改革委卡座(提交可选择现场或邮寄等方式,以送达日期为投标日期)。

  (四)咨询电话:88127332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2年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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