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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20年第6号公告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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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03年第4号)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2020年第6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详见附件1),明确了2021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领条件和分配原则。为有效组织我市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最终用户的申请,现将《公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需按照深圳市2021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要求制作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2021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要求申请材料齐备、整洁,装订成册);

  2.2021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纸质版4份;

  3.2021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材料电子版1份(光盘刻录)。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请于2020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报送(或邮政邮寄)到我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市民中心C3069室),由该处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后,再送我委秘书处(市民中心C3078室)收文,如有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0755-88127382。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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