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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2019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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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深圳市审计局组织开展2019年度绩效审计。我委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积极组织整改工作。现按相关规定,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资金分配布局存在缺项的整改情况

  《深圳市2019年度绩效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反映生物医药产业扶持力度偏低,市发展改革委未布局生物医药产业中的数字生命领域,建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多元化扶持方式,加大资金投入。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采取以下改进措施:一是于2020年1月编制的《深圳市促进生物医药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正式印发。《措施》大幅提升了扶持标准,例如对在我市完成I、II、III期临床试验的I类新药资助上限从300、500、1000万元上调为1000、2000、3000万元。《措施》实施后,我委每年分配至生物医药产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资金规模将从2亿元提升至7亿元。二是2020年第一批生物医药产业专项资金《申报指南》中新增了“健康管理”类别,重点支持数字化健康管理服务及设备、照护康复产品和服务信息网络等,推动健康医疗、互联网、人工智能等领域的交叉融合,积极布局数字生命等前沿领域。

  二、关于资金扶持方式较单一,以直接资助、事前资助为主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反映资金扶持方式较单一,事前资助占市财政资助额的88.89%。由于市场不确定等因素,事前资助项目存在不能达到建设目标及资金安全等方面的风险。同时建议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运用多元化扶持方式,加大资金投入。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启动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改革工作,印发了《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战略性新兴产业转型资金管理改革方案》《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等文件。在扩大资助覆盖面方面,加大对中小微企业无息贷款、融资担保风险补偿等扶持力度;在加大企业研发投入支持方面,新设立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前沿领域中试等扶持类别;在优化扶持方式方面,由事前资助向分阶段资助和事后资助相结合转变。

  三、关于扶持项目验收通过率不高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反映资助项目平均验收通过率为 74.9%,建议建立到期未申请验收项目预警制度,督促项目单位按时申请验收,按规定收回撤项或中止项目的资助资金。

  针对验收通过率偏低问题,我委采取以下措施加快扶持项目验收工作:一是加强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监管。采取月报管理、现场考核、中期检查等多元化结合的监管方式,对发现的问题要求项目单位限期整改,并停止资金拨付。对无法通过中期检查的项目,及时撤项并收回已拨付财政资金。我委将通过项目预警机制和项目单位诚信指数评价等多种方式,动态跟踪管理项目进展情况。二是规范到期项目验收管理。印发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验收特殊情况处理意见》等文件,建立了到期未验收项目预警制度,明确验收评审工作相关依据。项目建设到期后,要求项目单位3个月内向我委提交验收申请,6个月内完成验收工作,对首次验收不合格的项目整改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对整改到期的项目下发提交合格整改材料的催告书。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组织专家现场验收,验收现场全程录音录像,确保各环节公正客观可追溯。三是积极开展项目验收后评价工作。2019年8月,我委委托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对所有已验收项目开展后评价及系统梳理工作。

  四、关于未建立统一的信息管理系统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反映市发展改革委有2套信息管理系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有3套内外网系统,但数据均未实现统一汇总,建议将资助项目纳入全市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管理平台统一管理。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于2019年5月打通内外网系统数据,实现了项目申报、审批、监督的内外网全流程管理。2020年6月,我委建立“专项资金一站通”系统,实现了我委各类专项资金的一站式申报和管理,实现委内各处室之间信息数据共享与业务联动,提高项目管理与专项资金使用效率。

  五、关于诚信异常名录及黑名单未及时更新和共享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反映失信单位获得资助资金,主要原因是市科技创新委未与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共享诚信异常名录,建议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及时更新共享诚信异常名录、黑名单,完善风险防控机制。

  针对上述问题,我委于2019年11月启动了失信黑名单管理改革工作,由我委法规监督处牵头,会同各个业务处室建立全委统一的财政专项资金失信企业黑名单,规范失信行为的认定依据及惩戒措施等,并于2020年8月20日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失信行为认定惩戒管理暂行规定》。在下达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前,我委请其他专项资金管理部门复核入围企业诚信记录。

  六、关于创建规划工作未同步推进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反映西丽湖国际科教城高层次人才占全市比重超过60%,科教机构创新载体约占全市总数的70%,但对与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光明科学城同步推进、实行协同发展的思路不够明确,不利于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发挥更大作用。《审计报告》建议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创新委要会同市教育局、南山区政府等认真研究,明确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发展思路,推动“一区两城”创建工作协同开展。

  2019年10月8日,市政府六届一百八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西丽湖国际科教城空间规划纲要》,在空间规划上确定了科教城的范围,并同步开展城市设计工作。此后,我委与省发改委积极沟通,争取将西丽湖科教城纳入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范围予以推进。目前,南山区已将《部省合作共建西丽湖国际科教城实施方案》报请科技部优化改善。下一步,我委将会同市科创委积极与南山区对接西丽湖国际科教城规划落实情况,推进鹏城实验室石壁龙园区一期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相关工作,加快开展“鹏城云脑Ⅱ拓展型”大型科技基础设施项目可研审批流程,推动西丽湖科教城发挥更大优势和作用,更好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国际科技创新中心战略及深圳建设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重要任务。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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