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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获批列入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4-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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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11月获批成为全国首个政务信息共享国家示范市后,我市信息化建设再次获国家级荣誉,近期,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中编办等12部委批准深圳列入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根据国家批复文件要求,我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主要任务为:

  建设“一个中心”—全市政务大数据中心。通过建设完善公共基础信息和主题信息资源库、建立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大数据挖掘分析、试点开放政务数据,有效支撑政务信息共享和智慧深圳建设。

  建立“三大体系”—基于信息共享的信息惠民服务体系、完善的社会信用体系和市场监管信息化体系、基于信息共享的统一电子公共服务体系。通过推进社会建设“织网工程”、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市政府门户网站和网上办事大厅建设等重点工作,有效提高基于信息共享的信息惠民服务水平。

  创新“四项机制”—基层采集与主动申报相结合的政务信息采集更新机制、以信息共享为核心的政务协同工作机制、保障信息共享的电子政务项目管理机制、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保障机制。通过探索政务信息共享的新机制新模式,为国家制定有关政策制度,全面推进政务信息资源开放共享提供实践基础。

  建设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将有利于巩固和强化我市信息化发展的领先优势,推动我市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先进城市。我市将在社会保障、医疗、教育、就业、食品安全、社区服务、公共服务、社会信用、市场监管等领域开展各项信息惠民试点工作,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和社会管理能力。

  附:深圳市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建设工作方案要点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4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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