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已登记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第一批)的通告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发改财金规〔2016〕280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指引(试行)>的通知》(发改办财金规〔2017〕0571号),我委组织开展了深圳市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工作。现将已完成在全国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信用信息登记系统登记的有关情况予以通告。请符合规定但仍未登记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尽快提交申请,已登记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严格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投资运作。
附件: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已登记的政府出资产业投资基金(第一批)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