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工商业销售电价的通知
深发改〔2018〕1596号
深圳招商供电有限公司:
鉴于你司已改为向南方电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购电,降低了购电成本,结合考虑今年来国家、省降低工商业电价相关政策,经研究,决定调整你司工商业销售电价,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大量用电基本电费标准下调7元/kVA·月,高需求用电基本电费标准下调20元/kVA·月,普通非住宅用电电度电价下调4.97分/千瓦时,调整后的工商业电价价目表详见附件。
二、你司向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购电的关口电价我委将另行核定。
三、本通知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