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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23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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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境内外资银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境内外资银行申请2023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的通知》(发改办外资〔2023〕12号)要求,在深圳注册的外资独资银行、中外合资银行以及主报告行注册在深圳的外国银行分行、未设主报告行但在深圳注册的外国银行分行申请2023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须经我委审核申请材料后转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网站(www.gdzwfw.gov.cn),由“深圳市>市发改委>公共服务>境内外资银行借用中长期外债发生额申请初审”进入“在线办理”。

  系统技术支持电话:88121147。

  二、提交材料要求

  (一)申请报告,包括2022年业务经营概括、外债规模及当年外债余额情况,2022年外汇资金来源和运用情况,2023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及用途说明,近三年中长期外汇贷款总量情况等;

  (二)2023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表(附件1);

  (三)2023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附件2);

  (四)2022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附件3)。

  以上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请在网上提交盖章版扫描件及电子文档,并请EMS邮寄1份纸质原件至深圳市市民中心C区南门3093办公室,收件人及联系电话:胡小姐,88125393。

  三、申报时限

  2023年2月9日前。

  业务咨询:胡小姐  88125393。

  特此通知。

  附件:

  1.2023年度中长期外债规模申请表

  2.2023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

  3.2022年度中长期外债资金用向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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