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被确定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
2011年7月12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同意北京市朝阳区等33个城市(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实施方案并确定为试点城市(区)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1〕1669号),我市实施方案获得通过并被确定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第一批)。
三部委在《深圳市餐厨垃圾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实施方案》(简称《实施方案》)的评审意见中指出:深圳市通过南山区、罗湖区两个已经建设的项目作为试点,通过总结收运、处理过程中的经验和教训,以便于在其他几个区推广和应用,可起到示范试点的作用,方案是合理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