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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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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总体情况

  2019 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新闻媒体、微信微博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回应市民信息公开申请,认真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9 年,围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1 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发改办投资〔2019〕621号)和《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2019-2020 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分工方案的通知》(深府办函〔2019〕235号)文件精神,我委聚焦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机构职能、专项规划、统计信息、权责清单、行政执法、结果公示、财政预决算、扶贫、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人事信息、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领域信息公开,按照依法行政、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1.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1)信息公开目录

  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优势,2019年我委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信息公开目录信息816条,其中:规章0条、规范性文件3条、组织机构29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53条、行政执法类信息29条、专项规划3条、数据发布13条、办事指南类信息32条、财政预决算信息4条、重大项目建设批准和实施2条(含重大建设项目子栏目)、扶贫1条、安全生产2条、人事信息4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4条、其他信息636条。

  (2)重要决策信息公开

  重大行政决策与公众参与专栏:及时公开2019年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听证事项目录、公众参与民意征集及征集反馈、政策解读等信息,合计8条。

  (3)人大建议及政协提案信息公开

  建议和提案办理结果公开专栏:及时公开人大建议办理结果和政协提案办理结果,其中人大建议办理复函41条,政协提案办理复函13条。

  (4)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及重大建设项目信息专栏,公开《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大建设项目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通知> 的函》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合计 1944 条。

  重点领域价格政策方面:公开行政事业性收费信息3条、定价目录2条、商品价格19条、服务价格19条和重要食品价格监测月报12条,合计55条。

  为方便移动终端用户获取我委主动公开信息,我委手机版网站和微信公众号自动同步布门户网站更新频率较高的通知公告、工作动态等栏目信息,公众可通过手机和微信公众号了解我委最新的政策文件、工作动态、服务热线及办事服务信息。

  2.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信息2019年,我委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新兴产业扶持计划项目验收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等规范性文件,公众可通过我委网站、深圳政府在线网站、2019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查阅有关内容。

  3.通过媒体主动公开信息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2019年,我委承办了三次新闻发布会。8月23日(星期五)上午 10:00,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 2019 深圳国际 BT 领袖大会新闻发布会;8月23日(星期五)上午10:30,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市民中心B1039)举行 2019 绿色发展城市高峰论坛暨第七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新闻发布会;11月5日,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举行了深圳’30平方公里产业用地全球推介计划新闻发布会。(详见 http://www.sz.gov.cn/cn/xxgk/xwfyr/wqhg/20191105/),该发布会被新华社、香港大公报等22家中央、省、市主流媒体和4家海外媒体进行了深度持续报道。

  (二)依申请公开

  申请人(法人)可通过书面或网络等方式向我委提出公开申请,我委及时在深圳政府在线、委门户网站上公开所有依 申 请 公 开 渠道 , 其中网络渠道入口为http://ysq.sz.gov.cn/index2.jsp?depid=226。2019年,我委总收到 40 宗申请,34 宗来自公民,6 宗来自企业法人申请,内容涉及项目立项批复、重大项目计划、扶持计划等领域。对收到的所有申请,我委均按规定认真办理:9 宗同意公开,5 宗同意部分公开,信息不存在 6 宗。对于不属于本委工作职能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及时向申请人作解释说明。

  2019 年,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宗数为零。

  (三)政府信息管理

  1.完善健全政府信息发布审核机制

  根据《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作制度汇编>的通知》(深发改[2017]700 号),我委制定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网站信息审核发布制度》,2019年对该文件进行了修订完善,新增政务新媒体信息审核机制,对于我委网站、微信、微博拟公开的信息开展保密审查。拟公开信息需经信息产生的处(办)经办人、负责人审查、分管委领导审批同意,秘书处(保密室)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复核,经四层保密审查通过后,由秘书处(网信办)负责公开。该审核机制已融入 OA 系统,信息发布审核全流程电子审核留痕,确保信息准确及时公开。

  2.依申请公开规范化管理

  对于依申请公开信息由专门机构负责登记、审核、分办,各处室按照相关规定确定是否予以公开,依法及时答复申请人并将办理结果送秘书处备案归档。

  3.建立政府信息管理动态调整机制

  每半年由起草信息处室经办人对本处室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评估审查,对因情势变化可以公开的政府信息,在 OA 系统提交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网站信息公开登记表,经起草信息处室(中心)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秘书处(保密室)进行保密审查和信息审核,审核通过后,信息方可公开。

  4.建立高效快速舆情应对机制,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建立健全政务舆情回应机制,安排专人进行舆情监管,提前监测预警,主动回应社会关切。若发生舆情,可在第一时间进行响应,并组织相关处室进行办理,对涉及重大突发事项的政务舆情,及时上报市委网信办、市政府办公厅、公安局等相关部门,并在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四)平台建设

  我委网站、微信、信息公开目录均使用深圳市政府在线统一平台,无自建平台,按照广东省统一部署,正向省平台迁移,稳步推进全市集约化建设。

  (五)监督保障

  1.落实责任机制

  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更新维护,确保责任落实到位,确保及时依法公开。我委参与全市政务公开绩效考核,同时对本单位各处信息公开情况进行考核通报,对于未按照要求开展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督促发整改工单或通报批评,同时取消经办人当年评优资格,对于政务公开工作突出贡献的经办人进行通报表扬。

  2.定期培训

  每半年组织一次全委政务公开工作培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实效,增强人民群众的政府信息公开获得感,为法治政府、数字政府、服务型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11号)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主体,因广大群众对新条例及政府职能不了解,依法不属于我委职能范围的公开申请较多。

  改进情况:充分利用政务新媒体、网站的传播力,公开《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711 号)、本委机构职能、内设机构、联系电话等信息,充分发挥热线电话的引导作用,及时告知申请人向有权更正的行政机关申请,便利群众尽快获取政府信息。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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