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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8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09-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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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3月31日)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编制,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信息公开收费情况、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等六部分内容。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08年12月31日止。

  一、概述

  2008年是《条例》正式实施的第一年。为贯彻落实《条例》,按照《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和建设阳光政府、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市发改委在加强组织领导、加强学习培训、加强载体建设、加强制度建设等方面,认真贯彻落实信息公开的有关规定,积极推进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开局之年的阶段性成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发改委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为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党组书记、主任陈彪同志担任组长,分管委领导担任副组长,各处(室)、办、中心负责人为成员。委办公室负责全委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推进和监督工作,全委各处室积极配合,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稳步推进。

  (二)加强学习培训。一是组织发放《条例》、《条例读本》、《条例释义》等学习资料,印发《深圳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等有关文件,组织机关干部认真学习。二是选派信息公开工作负责人参加全国发改系统的信息公开座谈会,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全市举办的研修班。三是11月4日—13日,组织全委公务员分批参加由市人事局、市行政服务大厅管理办、市普法办举办的《条例》学习培训活动。

  (三)加强载体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推动对门户网站的改造升级,及时更新政务动态、政策法规、办事指南等信息,推进门户网站、深圳政府在线、行政服务大厅网站、12345公开电话系统资料库等载体信息的同步更新。二是加强服务窗口建设。落实首问负责制、服务承诺制、一次性告知制等制度,编发和更新《办文服务指南》、《项目申报系统填报疑难问题解答》等资料,做好窗口咨询服务。三是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通过电视、报纸、广播等载体,加强对重大政策和重大政务活动的新闻宣传,并积极参与《民心桥》、《直通车》活动,加强与市民在热点难点问题上的沟通。

  (四)加强制度建设。根据《条例》有关规定和市政府的要求,及时制定和修改完善了《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党政信息网上公开实施方案》等规章制度,明确了我委主动公开信息的范围、形式、时限,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机构、申请途径、申请的处理等内容。

  二、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市发改委主要通过门户网站、《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新闻发布会以及报刊、广播、电视等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一)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08年,市发改委门户网站发布信息241条,其中,工作动态信息84条,占34.9%;机构职能信息19条,占7.9 %;政策法规信息36条,占14.9%;发展规划信息占64条,占26.6%;重大项目信息24条,占9.9%;其他信息14条,占5.8%。公众可通过市发改委门户网站查阅并检索市发改局主动公开的有关信息。

  (二)《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08年,市发改委通过《公报》发布信息8条,其中,规范性文件4件,通知公告类信息4件,全文电子化率100%,公众可通过2008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查阅。

  (三)新闻发布会主动公开信息情况。2008年,市发改委组织召开专场新闻发布会7场,内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总部经济发展、高端服务业发展、重大项目建设、自主创新、节能减排、劳动力及产业“双转移”等工作,及时对外公开市发改局牵头制定的重要政策及重点推进工作的进展情况。  

  (四)通过报刊、广播、电视主动公开信息情况。在有关媒体的大力支持下,《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晶报》、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等市内主要媒体共播(刊)发由市发改委提供的新闻信息29条,内容主要是市发改委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解放思想学习讨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等专题报道,以及宏观经济运行情况、重大项目建设情况、投资计划安排情况、总部经济发展、粮食市场,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自主创新与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等发展改革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08年,市发改委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均为电子邮件形式)8件,其中有效申请5件,主要涉及体制改革、项目审批等内容,已全部依法答复。

  四、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08年,市发改委在办理依申请公开工作中,均未向申请人收取费用。

  五、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2008年,市发改委没有因信息公开而被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六、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

  2008年,市发改委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积极进展,但仍存在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有待进一步提高等问题和不足。为此,市发改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条例》,着力做好以下工作:

  (一)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操作细则,明确内部工作流程和职责,及时做好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完善网上依申请公开操作细则,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范围作出明确界定,健全依申请公开的工作机制。

  (二)进一步丰富公开内容。不断完善信息公开目录和指南,重点推进市民关心的重大政策制定和落实情况的信息公开,深化办事指南、咨询服务等指引性信息公开内容,及时做好重大项目建设情况等业务工作信息公开。

  (三)进一步加强载体建设。加强门户网站建设、管理和改造升级,加快推进电子政务建设,根据公众需求优化网站栏目设置,提高便捷性。继续做好行政服务大厅窗口的咨询服务工作,充分利用新闻发布会、《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及新闻媒体等多种渠道,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的质量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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