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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改革委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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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14〕12号)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各类媒体、微博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回应市民信息公开申请,认真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一、主动公开情况

  2014年,我委重点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等事项,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

  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优势,2014年,我委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信息600条。其中,通知公告等动态信息100条,机构职能信息36条,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40条,重大项目信息16条,价格收费信息28条,其他信息380条。

  为方便移动终端用户获取我委主动公开信息,我委及时组织开发手机版网站APP,其内容与我委门户网站保持同步更新,尤其是项目申报单位,可在手机上随时查询其申请业务的办理进度。

  (二)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信息

  2014年,我委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公共服务白皮书、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等规范性文件信息,公众可通过2014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查阅有关内容。

  (三)通过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工作。2014年,我委积极接受《光明日报》、《人民网》、《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证券时报》、《每日经济新闻》、《晶报》、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采访,共播(刊)发发展改革相关信息10条,内容主要包括物联网、社会投资核准备案制度改革、碳排放交易、新能源汽车发展、电动汽车充电设施建设、促进深圳经济提质增效等有关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委及时对外公开依申请公开渠道(https://ysqgk.gd.gov.cn/755528/choice),申请人(单位)可通过书面或网站方式向我委提出依公开申请。2014年,我委通过市政府统一建设的政务公开电子监察系统,共收到信息公开申请18条,内容涉及项目审批、资金扶持、价格及收费管理等。对收到的所有申请,我委均按规定认真办理,在规定时限内做出答复;对于不属于本委工作职能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及时向申请人作解释说明。

  通过网络提交的18条公开申请,其中6条是针对同一垃圾填埋场项目批复信息的申请,此类项目比较敏感,我委及时将项目批复文件复印件快递给申请人,及时有效地满足申请人的合法申请。

  三、重大项目等信息公开情况

  从2010年起,我委在“深圳政府在线”、我委门户网站同步开设“重大项目”专栏,定期(每月或每季度)公开全市重大项目的最新进展情况。

  四、主要经验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有效推进我委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及时按相关要求制定了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新闻宣传工作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社会监督评议、保密审查制度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有据可依。同时为配合制度实施,我委及时组织开发建设了相应的信息系统,全程记录所有办理过程信息。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认真研究并提出了依法治国的具体思路,增强政府信息公开实效、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是新时期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是依法治国、提升政府公信力和社会凝聚力的有效举措,对于推动深圳新时期经济社会全面和谐发展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我委将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认真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的意见》,健全完善机制、拓宽渠道、搭建更加有效的信息化平台、规范运作,将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转变工作作风的有力抓手,主动、及时、全面、准确的发布权威信息,进一步提高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稳定市场预期,切实保障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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