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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6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结报告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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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基本情况

  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规定,充分利用政府网站、政府公报、各类媒体、微信微博等形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经济社会发展有关政策和措施,积极回应市民信息公开申请,认真稳妥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有关工作。

  二、主动公开情况

  2016年,我委重点围绕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新能源汽车推广、价格管理等领域,按照及时、便民的原则,积极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一)通过门户网站公开各类信息

  充分发挥网站在信息公开中的平台优势,2016年我委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信息679条。其中:组织机构26条、规章74条、规范性文件48条、政务(工作动态)类信息24条、行政执法类信息1条、办事指南类信息20条、财政预决算信息2条、政府工作报告1条、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1条、其他信息418条。

  为方便移动终端用户获取我委主动公开信息,我委及时组织开发手机版网站APP和微信公众号,内容取自门户网站更新频率较高的栏目。并与委门户网站保持同步更新,公众可通过手机app和微信公众号了解我委最新的规章制度和工作动态,项目申报单位可在手机端随时查询其申请业务的办理进度。

  (二)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主动公开信息

  2016年,我委通过《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发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人口服务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深府〔2016〕58号)、《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深府〔2016〕59号)、《深圳市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规定》)(深府〔2016〕60号)、《深圳市人口与社会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深府〔2016〕86号)、《关于印发深圳城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的通知》(深发改〔2016〕562号)、《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核查机构遴选管理办法>的通知》(深发改规〔2016〕1号)等信息,公众可通过2016年《深圳市人民政府公报》、深圳政府在线网站查阅有关内容。

  (三)通过媒体主动公开信息

  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和接受媒体采访工作。2016年,我委积极接受中央电视台、新华社(广东分社)、广东人民广播电台、《深圳特区报》、《深圳商报》、《晶报》、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采访(或为其提供采访素材),内容涉及粤港澳大湾区、人口服务管理、部分政府定价停车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标准调整等领域,其中部分内容被众多主流媒体解读,“深圳多个公共停车场集体涨价 发改委发布‘情况说明’”。

  2016年我委承办了由市政府主办的第四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2016年6月6日上午10:00,在市政府新闻发布厅(市民中心B区1039室)举行第四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新闻发布会(详见http://www.sz.gov.cn/cn/xxgk/xwfyr/wqhg/20160606)。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申请人(法人)可通过书面或网络等方式向我委提出公开申请,我委及时在深圳政府在线、委门户网站上公开所有依申请公开渠道,其中网络渠道入口为https://ysqgk.gd.gov.cn/755528/choice。2016年,我委总收到70宗申请(网上申请26宗、信函申请44宗),65宗来自公民,5宗来自法人,内容涉及项目审批、资金扶持、价格及收费管理等领域。对收到的所有申请,我委均按规定认真办理:9宗同意公开,2宗因涉及商业秘密不同意公开。对于不属于本委工作职能范围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我委及时向申请人作解释说明。

  2016年,我委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收费宗数为零。

  四、行政复议及行政诉讼情况

  2016年,我委收到3宗行政复议,均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行政诉讼9宗: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8宗,其他纠错1宗。

  五、主要经验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为确实有效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我委及时按要求制定(或修订)深圳市发展改革委政务公开工作实施办法、新闻宣传工作办法、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信息发布制度等一系列制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责任追究、社会监督评议、保密审查及依申请公开工作规程有据可依。同时为配合制度实施,我委尽可能借助信息化手段去办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一是充分利用全市统一建设的申请入口,二是优化内部办公系统,政府信息公开事项的办理实现全程网上办理。

  下一步,我委将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的信息公开相关规定,在上级部门指导下,进一步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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