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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改革委2016年工作总结和2017年工作计划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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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面对错综复杂的发展环境,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及对深圳工作重要批示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市委六届二次、三次、四次全会和市“两会”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开拓创新,锐意进取,圆满完成各项工作任务,为深圳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争当“四个全面”排头兵,实现有质量的稳定增长、可持续的全面发展,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做出了积极贡献。

  一、攻坚克难,2016年工作成效显著

  (一)扎实推进重大规划战略制定及组织实施,深入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

  1.强力推进市“十三五”规划落实工作。一是加快推进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制定《深圳市“十三五”规划纲要实施方案》,将《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任务、主要指标、重点事项、重大项目等细化成具体任务、具体时点,分解到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施方案》经深圳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并正式发布实施。2016年,我委获得全国发展改革系统“十三五”规划编制“突出贡献奖”。二是加快推进市“十三五”专项规划审批发布。着力做好各专项规划上报市政府审批前的规划审查和衔接工作,督促各牵头单位加快推进专项规划的审批发布工作,并及时向各分管市领导通报专项规划发布进展情况,54项专项规划基本完成审批发布工作。

  2.全面落实国家和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涉深事项。一是根据国家和广东省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任务分工的要求,梳理出13项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22项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纲要中涉深事项,并对其进行细化分解,提出深圳市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牵头单位,起草形成《关于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涉深事项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后印发实施。二是贯彻落实国家关于深圳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的战略部署,牵头开展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专项方案编制工作。在前期研究、实地调研、会议研讨的基础上,牵头起草《深圳加快建设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专项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全市相关部门意见。同时积极邀请国家发改委、科技部、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领导和专家学者为专项方案的编制建言献策,目前正根据市主要领导指示精神,会同市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组织各方力量抓紧修订完善。

  3.大力推进东进战略实施。一是牵头起草《深圳市实施东进战略行动方案(2016-2020年)》等文件,并以市实施东进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名义印发实施,为落实东进战略提供行动指南。二是牵头起草拟定支持东进战略“政策包”,从财政保障、投资倾斜、人才政策等方面提出加快实施东进战略的政策思路,先后三次征求各牵头单位意见,将在进一步完善后提请市东进战略工作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三是加快改善东部路网交通,会同市交委抓紧推进东进重大通道建设,启动东部各区中运量轨道交通系统研究。东部过境高速、春风隧道等东进战略交通先行项目已开工建设。四是努力做大做强东部产业。拟采用“资金切块、包干使用、标准核定”模式,从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中切块用于东部各区产业扶持。加快东部地区重点产业项目和平台建设,南京金龙新能源汽车、清华紫光集成电路等超大项目确定落户,部分项目已开工建设。

  4.切实加强年度计划组织实施。一是圆满完成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2016年政府投资项目计划和2016年重大项目计划的编制工作,并由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计划编制工作受到了市领导的充分肯定。二是着力加强宏观经济形势分析。完成我市一季度、上半年、三季度、全年经济形势分析和各月度分析等报告,深度剖析存在问题并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为市委、市政府准确研判经济形势、作出决策部署提供更科学的参考,为促进我市经济平稳健康运行,实现全年增长9%提供有力支撑。三是加强珠三角规划纲要年度计划统筹落实。对“九年大跨越”考核指标和重大项目建设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协调,积极配合省考核组进行现场检查,在全省年度评估考核中获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二)充分发挥投资稳增长关键作用,圆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任务。

  1.大力加强重大基础设施建设。一是组织编制《深圳市基础设施建设五年行动计划(2016—2020年》,并根据市主要领导要求,牵头组织各区、各行业主管部门进一步补充完善,共梳理综合交通、科技创新、民生保障、资源保障、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及空间拓展等六大领域650个城市基础设施项目,提出今后五年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行动目标,行动计划(补充版)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二是加快推进轨道交通规划建设。牵头修改完善轨道四期规划线路方案和环评公告方案,并获得市政府批准同意。目前,轨道四期建设规划报告已于2016年12月份正式上报国家发改委。赣深客专项目2016年底已开工建设。加快开展轨道交通项目审批工作,积极推动轨道交通三期及三期调整项目及早开工。三是加快推进宝安机场三跑道、卫星厅、T4航站区前期工作。机场三跑道项目通航安全论证已取得审查意见,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已通过专家评审,卫星厅项目已完成可研报告编制工作。T4航站区前期规划已形成初稿,待20号线车辆段规划落实修改完善后报批。加快推进南头直升机场迁建选址工作。组织完成南头直升机场迁建项目选址报告编制工作,并取得省政府与军方共同签署的《南头直升机场迁建协议》。四是加快推进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大唐国际宝昌燃气热电扩建项目、钰湖燃气热电扩建、低碳城分布式能源项目开工准备工作,推进光明燃机电厂、前湾电厂二期等项目前期工作,推动油气及其它危险品仓储区规划建设。

  2.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在年初编制年度计划的基础上,年中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二是积极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和投产。积极引进朗润生物制药产业化基地项目,积极争取紫光12英寸存储芯片生产线项目落户,加快推动华星光电一、二、三期、中芯国际8英寸芯片生产线、亚太高通量宽带卫星通信系统等项目建设,推动柔宇5.5代柔性显示面板生产线、日东电工偏光片前工序项目正式开工建设。三是落实重大项目分级协调制度,全年通过重点投资项目协调信息平台解决问题194个,提请市领导协调解决问题11个。实地走访项目单位超过80个,召开各类重大项目会议超过25次。四是积极推进国际会议中心、野生动物园搬迁及西丽湖度假村用地收回等前期工作。

  3.全面推进重点区域开发建设。一是加快推进15个重点区域高水平开发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重点区域分级协调机制的工作方案》和《2016年重点区域工作任务分解表》,明确责任单位、完成时限。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协调解决重点区域建设问题,加大招商引资和项目推进力度,加快带动和形成若干个新的区域增长极。二是加快推进国际生物谷建设。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及时修订《深圳国际生物谷总体发展规划实施方案》并经市政府批复印发实施。深入开展坝光片区产业准入、生物谷专家委员会组建等工作,全力推动深圳与古巴生物技术产业合作,力促一批项目进入实质性合作阶段。积极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力促坝光片区开发建设提速增效。

  4.加强资金统筹。一是加快政府投资项目计划下达速度。2016年度政府投资项目计划经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后,我委第一时间安排下达政府投资项目计划。截至2016年12月31日,已累计下达年度政府投资计划480亿元,计划下达率为100%。二是成功争取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我市纳入2016年全国6个省市外债管理改革试点城市范围,获批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和境外债券发行额度40亿美元,截至2016年12月底,我市已完成中长期国际商业贷款30亿美元额度的备案登记工作,其中2016年完成备案24.5亿美元。

  (三)紧扣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主线,全面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1.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各项决策部署,牵头制定《深圳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总体方案(2016-2018年)》及五个行动计划,着力在提高供给质量上下功夫、在夯实实体经济基础上出实招,不断增创供给侧新优势,受到国家和省督查组的充分肯定。二是研究推出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度供给典型案例。牵头梳理形成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制度供给典型案例,作为许勤市长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三次会议上的汇报素材,得到国家、省、市各级媒体的大力推介。三是积极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工作。第一时间成立专题工作小组,积极推进《深圳市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起草工作。在广泛深入调研和两轮征求各部门单位意见的基础上,起草《深圳市推进城市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送审稿)》,将于近期提交市委深改委审议。

  2.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简政放权力度。一是在项目建议书环节,实行项目批量集中立项。对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大专项项目定期梳理打包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集中立项后,直接开展可行性研究等前期工作。鼓励各行业主管部门提前梳理项目清单,以行业专项规划项目清单或专项工作项目清单的形式批量报请市政府审议后、集中打包立项。二是在可行性研究报告环节,实行项目分类管理。对三千万以下或是经市政府批准列入应急工程管理的项目不再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单位可直接申报初步设计和概算。三是对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实行概算委托行业主管部门或区政府审批的新型管理模式。四是将“市投区建”项目的审批权下放各区,通过“标准核定、资金包干”的管理模式,强力推进工程建设提速提效。目前,已将污水管网、地面坍塌防治、地质灾害治理、消防站及消火栓等领域的“市投区建”项目审批权限下放至各区。五是制定第五轮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实施方案。起草《深圳经济特区第五轮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并两次书面征求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市各有关部门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目前,《深圳经济特区第五轮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实施方案》已经市委常委会审议并原则通过。

  3.加快推进社会投资体制改革。一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和我市关于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办法等改革文件,牵头起草《深圳市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实施方案》,经广泛征求各区(新区)和市直各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已先后两次上报市政府,目前,正按国家投融资体制改革精神做进一步修改完善。二是扎实做好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整改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在深入研究督查组初步反馈意见基础上,针对我市相关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环节,研究制定《深圳市关于落实国务院促进民间投资专项督查第六督查组初步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并经市政府同意印发。

  4.扎实推进人口户籍制度改革。牵头制定市政府人口服务管理“1+2”文件,全面优化人才引进迁户政策,增辟居住社保迁户渠道,实现户籍人口有质量的稳定增长。

  (四)大力推进自主创新,产业转型升级迈上新台阶。

  1.精心谋划“双创周”活动。落实中央的决策部署,高规格、高质量、高水平举办“双创周”活动。切实发挥2016年全国双创活动周主会场及第二届深圳国际创客周总指挥部办公室职责,精心筹备“双创周”各项活动,牵头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围绕“发展新经济、培育新动能”主题,组织启动仪式、主题展示、中外创客领袖座谈会等重要活动,充分展现深圳的创新创业魅力,全国“双创活动周”主会场活动圆满完成,得到李克强总理高度评价和表扬。

  2.着力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一是加快推进未来网络实验设施建设和深圳超算中心扩容,规划布局国家基因库二期、生物医学大数据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二是积极协调推进国家基因库建设,基因库于2016年9月正式开业运营。三是推进深圳海洋工程技术研究院组建工作,编制完成《深圳海洋工程技术研究院组建方案》并报市政府审定。目前,我委已根据市领导指示和相关会议精神对《组建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并于2016年12月初再次上报市政府审定。四是超常规建设创新载体,组建新型研发机构23家,新增各级各类创新载体210家。五是推动南山区获批成为全国首批区域性双创示范基地。

  3.推动新兴产业蓬勃发展。修订印发《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规范资金使用流程、提高资金使用效率。2016年,我委共组织实施五批次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安排项目210个,安排资助资金15.75亿元。

  4.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一是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协调推动中国电子(CEC)、中国核建总部迁移及建设工作,积极引进以岭药业落户我市。二是组织开展2016年度总部经济企业的申报和核算、2016年度总部经济贡献奖和租房补贴的审核、总部经济企业引进等相关工作。三是研究修订我市总部经济政策,目前已形成《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送审稿)》并上报市政府审定。四是加快推进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开发建设,编制印发《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企业入驻条件》并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通过后正式印发。五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全国第一批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申报工作,成功争取我市列入国家现代物流创新发展试点城市,推动深圳前海湾保税区物流园区纳入首批示范物流园区公示名单。

  (五)着力解决民生热点问题,社会事业统筹能力明显增强。

  1.加快推进民生设施建设。一是继续加大民生投入。全市12项重大民生工程2016年计划完成投资为320亿元, 全年累计完成约377亿元,计划完成率达117.8%。二是提高教育医疗资源供给水平。深圳第九高级中学、深圳北理莫斯科大学启动校区、深圳萨米国际医疗中心、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等一批名医名校投入使用。三是组织实施3批次文化创意产业专项扶持计划,加快推动深圳书城龙岗城、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改扩建工程建设。四是共批复8批次社区服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资金申请报告。

  2.不断提升人口管理精细化水平。创新开展时点承载人口测算,率先探索破解超特大城市人口管理的难题,探索利用新兴的移动通讯手段和大数据技术平台,制定《深圳市时点承载人口测算工作方案》,开展全市时点承载人口测算工作,完成全市时点人口测算研究初稿。推进全口径人口信息集成应用系统建设,完成市公安、房管、社保、卫计等部门人口数据联网共享工作。深入梳理社会民生各领域数据需求,推动实现系统数据与社会事业各领域职能部门数据互联互通。

  3.稳步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创建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编制印发《深圳市创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实施方案》,牵头编制《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并上报市政府审议。

  4.大力优化价费环境。一是自2016年4月1日起免征13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实现了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每年可为企业减负约2.12亿元。二是及时更新公布《深圳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深圳市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提高收费政策的透明度。三是取消了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2015年度行政事业性收费事中事后监管工作,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及其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四是进一步清理规范中介服务收费,帮助企业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调降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和电子招投标服务收费标准。

  (六)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低碳节能取得新进展。

  1.节能减排成效显著。一是大力推进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项目建设。充分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进一步加大对节能降耗和循环经济项目的扶持力度,对电机能效提升、LNG汽车推广、节能减排技术应用、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等进行资金扶持。三是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委有关批复意见,大力协调推进我市东部湾区(盐田区、大鹏新区)开展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四是我市2015年度节能目标考核被评价为超额完成等级,全省排名第一,为历年最好成绩。

  2.大力推进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一是不断扩大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规模,推广规模居全国前列。二是牵头起草《深圳市2016-2020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方案》,配合市财政委起草《深圳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为我市新一轮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工作提供工作指引。

  3.碳交易工作稳定运行。一是履约率再创新高。截至目前,我市636家碳交易管控企业中有635家按时足额完成了2015年度碳交易履约工作。二是碳排放权交易体系减排成效明显。碳交易体系运行三年以来,我市碳排放交易体系的结构性减排成效显著。对比2010年,2015年636家管控企业碳排放量下降581万吨,下降幅度为18.2%。三是优化碳交易配额分配制度。对原有的配额分配方法进行调整与优化。经市政府批准,将2016年度管控企业配额分配方法调整为碳强度先进性分配方法。并根据该方法下发了管控企业2016年度目标碳强度。四是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区域碳市场推广力度,努力打造全国第一个跨区域的碳交易市场,建立全国首个碳市场能力建设基地-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深圳中心。

  4.深入推进国家低碳试点城市建设。一是开展国家低碳城市试点工作总结评估并报送国家发改委。二是积极推动建设国际低碳清洁技术合作交流平台,举办首届清洁低碳技术展,推动企业间低碳技术转移合作。三是编制完成《深圳国际低碳城国家低碳城(镇)试点实施方案(2016-2018年)》并通过国家发改委审批。四是成功举办第四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得到市主要领导表扬。

  (七)以落实巡察整改为契机,促进机关建设开创新局面。

  1.全面加强机关党建。一是积极配合市委第四巡查组完成对我委的巡察,根据巡察反馈意见研究提出30条具体整改措施,并认真进行整改,2016年8月全部整改落实到位,并向市纪委进行了报告、向社会进行了公告。二是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积极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做好党费收缴、补缴工作,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创造力。三是全面完成领导班子2015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工作,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筹备2016年度民主生活会。四是紧密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内容和要求,扎实开展委党组中心组及各支部专题学习,及时传达贯彻六中全会等会议精神,加强党性教育和思想政治建设,牢固树立“四个意识”。

  2.健全抓早抓小工作机制。一是开展谈话提醒。在市纪委派驻四组启动与各处(办)、中心主要负责人提醒谈话的基础上,委机关党委纪委开展了与重点处室、重要岗位副处级以下党员干部的提醒谈话工作。二是加强廉政教育。委党组书记、机关党委书记分别给全委党员干部讲授廉政党课。邀请市纪委案件审理室周晓笛主任就《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做了专题讲座。三是大力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党员干部分两批观看刘铁男、王威违纪违法警示教育片,组织党员干部40余人前往深圳监狱开展体验教育。

  3.加大廉政风险防控力度。一是加强廉政风险点排查。启动廉政风险点自查工作,督促各处(办)、中心进一步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措施。二是继续加强战新产业等专项资金管理,修订完善《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三是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社会投资项目、专项资金扶持计划等项目审批的全过程监督,实现对所有审批环节的全流程电子管理和网络监控。四是扎实推进行政职权清理和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按照国家、省相关文件精神,牵头开展我委行政职权清理和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化工作,逐项编写标准化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同步完成在深圳市权责清单管理系统的录入工作。

  4.深入推进政务信息化。一是组织实施我委电子政务建设规划纲要编制,积极开展我委电子政务建设框架标准与规范编制。二是完成我委微信公众号、无纸化会议系统、移动办公系统、统一内网门户及政务管理系统改造项目等信息化建设工作。三是完成国家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深圳平台建设工作,已实现我委项目计划下达系统与市财政委资金拨付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四是积极推进我委行政审批事项业务系统与市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对接工作,为我委开展“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推动全委业务流程整体优化,打造全国一流办公系统打下坚实基础。

  5.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坚持“实干优先”原则,健全正确的选人用人机制,进一步优化了干部队伍结构。二是按照市委巡察组巡察整改意见,积极加大干部轮岗交流力度,全年共有40名干部交流到新的岗位,增强了干部队伍活力。三是组织15名公务员挂职锻炼补充基层经历,选派5名公务员参加社区帮扶、社会组织党建和对口支援工作,积极组织有关干部参加新发展理念等各类专题培训和讲座,努力提高干部履职履责能力。

  二、再接再厉,扎实做好2017年各项工作

  2017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年,将迎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发展改革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各项决策部署、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对深圳工作的重要批示精神,按照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全国发展改革工作会议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主动适应和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强化“责任、效率、服务、问题、实干”导向,扎实做好各项发展改革工作,为推进“城市质量提升年”建设,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和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做出积极贡献。2017年,我委要重点做好以下七个方面的工作:

  (一)着力推进重大规划战略的编制和组织实施。

  1.扎实推进“十三五”规划组织实施工作。按照国家和省的部署安排,开展年度规划纲要实施进展监测分析,主动协调督促各牵头单位加快推进专项规划的实施工作,全面落实国家和广东省“十三五”规划纲要涉深事项。

  2.认真开展年度计划组织实施和经济形势分析工作。一是将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固定资产投资年度计划和重大项目年度计划各项目标任务分解到各责任单位,并协调督促相关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量化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积极稳妥推动计划目标落实。二是加强计划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定期检查、通报计划执行情况。三是加强经济形势监测预警分析工作,健全全市主要经济部门定期联合分析制度,加强与统计、经信等部门沟通协调,实施“一月一协调”机制,促进统计数据共享。加强对重点行业运行态势的调查分析,为市政府提供更加科学的决策参考。强化各月、季度经济形势分析,及时提出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的对策建议。要加强宏观调控政策前瞻性研究,把不确定因素分析得更透、更深入,把风险预判得更精准、更细致。同时搞好政策措施储备,备好“工具箱”,做好经济运行应急预案,确保完成全年经济增长目标。

  3.扎实推进东进战略实施。一是继续深化东进战略体制机制建设,进一步抓好东进战略的统筹协调工作,继续完善交通建设、产业提升等专责小组协调机制,促进东进战略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二是依托东进信息化平台和重点项目管理系统,协调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以战略通道、轨道交通、重大医疗教育项目为重点,加强协调力度,认真抓好东进重点建设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启动东部机场、海上客运班线前期工作,有计划推进东部中心建设。

  4.全面推进湾区经济和“一带一路”工作。一是积极跟踪国家、省粤港澳大湾区规划编制进展,主动加强沟通汇报,力争将我市发展的思路举措、重大事项、重要项目更多体现到规划中。二是积极开展湾区经济和“一带一路”相关政策研究,为企业参与“一带一路”建设提供有力的政策咨询和指引,全力构建我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重要交流平台,积极推进相关重点合作项目加快实施,争取在国家“一带一路”倡议实施树立深圳品牌形象,发挥示范效应。

  5.深入推进《珠三角规划纲要》实施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深圳市实施珠三角规划纲要评估考核工作方案》重要指标、重点工作、项目建设的任务分解和考核。二是编制全市十亿元以上项目台账。督促相关部门加强与省相关部门关于《珠三角规划纲要》重要指标、重点工作、项目建设的沟通协调,积极配合省相关部门准备好评估考核。三是紧紧围绕珠三角“九年大跨越”总体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做好“九年大跨越”工作总结评估。

  (二)着重抓好固定资产投资工作。

  1.大力推进重点领域投资。一是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加快推进停车设施、原特区外地下管网、水环境综合治理、城市环卫设施建设等重大工程建设,积极推进输变电工程、抽水蓄能电站、成品油储备基地等能源基础设施项目。二是推进全局性基础性战略通道建设。加快建设国际航空枢纽,推进第三跑道、卫星厅、T4航站楼规划建设,加快赣深客专、深茂铁路深圳至江门段、深惠城际、深莞城际等规划建设。推进东部过境高速、春风隧道等目规划建设,加快海滨大道、妈湾通道、龙海大道等重大通道前期工作,优化完善快速路立交关键节点。三是加快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力争轨道四期规划早日获批,并做好可研审批工作,启动轨道四期第二批建设规划编制工作。

  2.加快推进重大民生工程建设。一是切实抓好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监督、检查、督办等工作,定期梳理12项民生工程推进情况,编发12项民生工程简报。二是加强存在问题协调。通过组织策划召开12项目民生工程领导小组会、专责小组协调会、民生工程项目现场协调会等,建立完善项目协调机制,全面加强项目统筹协调能力。三是探索研究重大民生项目投资运营管理新机制,以若干重点项目投资运营模式创新为突破,积极吸引社会资本参与12项目重大民生工程投资建设运营。四是及时梳理12项目重大民生工程进展情况,结合项目建设实际情况,动态调整重大民生工程项目库,确保12项目重大民生工程按计划、按进度、高质量加快推进,尽快见效。

  3.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一是落实重大项目责任制。及时将全年重大项目投资任务分解到各区(新区)、各部门。逐月按时跟踪统计重大项目投资进度,分析进展、研判趋势,及时通报各责任单位投资进展,督促完成年度投资计划。二是积极推动重大产业项目建设。加快推动未来网络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和深圳超算中心扩容,协调推动日东电工、华星光电、中芯国际超大规模集成电路芯片等高新技术重大项目正常运营,加快项目后续工程建设。三是加强重大项目协调服务力度。定期梳理前期项目的用地意向和资金需求,分批次召开前期项目推介会、银企对接会,着力解决项目用地难、资金落实难等问题,积极引导符合条件的前期项目落户我市重点发展区域,加快打造我市新的经济增长极。制定并落实市领导挂点服务重大项目活动工作方案,将市领导挂点服务活动与重大项目分级协调机制相结合,加强对各责任单位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的督导服务力度,提高重大项目存在问题的协调力度和质量。

  4.加快重点区域开发建设。一是加大简政放权力度,加快制定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市级审批事项负面清单。二是加大重点区域问题协调力度,按照分级协调机制的要求,对重点区域开发建设存在问题进行协调督促,保证重点区域相关工作有序开展。三是加快推进国际生物谷建设。继续发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规划、统筹协调等职能,对照《深圳国际生物谷总体发展规划实施方案》确定的工作任务分工、完成时限、年度计划等,全面推进相关具体工作任务的贯彻落实。四是加快推进国际会展中心、招商银行深圳湾超级总部基地项目等项目开发建设。

  (三)积极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

  1.着力推进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是研究制定基础设施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案,建立健全相关政策框架体系,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基础设施建设。二是统筹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出台落实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1+5”的实施方案,加强对各责任部门的督促检查,起草系统总结我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方面的做法的材料。

  2.深化投资体制改革。一是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第五轮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实施方案》。以简政放权、重心下移、理顺机制、提高效率为重点,积极发挥政府投资引导带动作用,在清晰界定政府投资领域范围基础上,优化调整市区政府投资事权划分,加快形成分工合理、权责统一、执行顺畅、运转高效的政府投资事权关系。二是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操作细则。明确项目审批公开、公示操作流程,确定各阶段项目审批权限及操作流程,规范项目简易审批程序管理。研究制定《政府投资项目储备库管理办法》,实施储备项目分类动态管理。三是继续开展社会投资体制改革后续相关工作。根据2014年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备案管理制度改革精神以及国务院审批事项下放事项,开展《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准入指引目录(2014年本)》修订、《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核准办法》及《深圳市社会投资项目备案办法》实施细则的制订工作,并做好相关事项的落实和衔接工作。

  3.切实加强政府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一是扎实开展政府投资项目验收工作。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和区政府研究制定年度项目验收计划,将工作任务分解到岗到人的同时,联合各行业主管部门、专项验收主管部门以及市审计局,按照工程竣工验收、专项验收、工程结算、竣工决算、项目验收等时间节点,共同加快推进项目验收计划顺利实施。二是进一步加大政府投资项目稽察力度和稽察面。从交通、水务、住房建设、医疗卫生等重点领域分别选择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开展竣工验收专项稽察、调概专项稽察、投资计划调减项目、中央投资项目以及大型医疗设备采购等专项稽察,实现稽察工作与我委投资计划管理工作的有效衔接,促进项目规范建设和顺利实施。三是积极推进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拟订有关后评价工作方案,推进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试点工作,研究起草《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后评价办法(草案)》,完善项目后评估相关工作制度。

  4.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一是做好有关PPP项目的推进落实工作。进一步加强与各区(新区)和市直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发掘潜在的PPP项目,加快培育发展。积极做好迎接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关于PPP工作的各项督查,争取上级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二是制定出台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方案,进一步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加快营造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的积极性,推进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建设。

  5.深化重点领域价格改革。一是推进资源环境价格改革。深化输配电价改革,建立健全电网企业成本约束和收入监管机制。深化管道天然气价格改革,建立管道运输和城市配气定价机制和天然气购进价格与终端销售价格联动机制。深化水价改革。推进原水、自来水和污水处理收费改革方案的出台实施。二是改革和完善交通运输价格机制。完善停车服务收费政策。调整交通枢纽、旅游景点等区域停车场收费标准,全面完成停车场收费政策的优化和改革。健全出租车运价机制,完善巡游出租汽车运价形成机制。制定龙华现代有轨电车票价,为龙华现代有轨电车顺利开通及运行提供价格政策支持。三是推进公益服务价格改革。推进医疗服务价格改革,进一步完善公立医院医疗服务价格的分类管理。建立以市场决定价格为主的养老机构服务收费政策,对不同建设运营模式的养老机构分别实行政府定价、协商定价和市场调节价管理。推进教育收费分类改革,研究推进民办教育收费市场化改革。

  (四)加快推进自主创新和产业转型升级步伐。

  1.着力提升自主创新能力。一是编制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总体方案,推进落实国家发改委与我市共建国际科技产业创新中心合作协议。二是加快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开展全面创新改革试验,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三是加强创新基础设施和创新机构建设,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积极推进深圳国家基因库二期、先进储能材料国家工程研究中心、数字电视国家工程实验室等创新载体建设。四是落实许勤书记在“十大行动计划”专题会议上的指示精神,编制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十大科技产业专项以及创新创业基地三个建设方案。五是积极筹建海洋工程技术研究院。

  2.大力发展新兴产业。一是继续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专项资金扶持计划,围绕个体化细胞治疗、海洋高端装备、无人机、卫星研制等重点领域,实施“创新链+产业链”融合专项,促进产业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项目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联合会审等项目评估筛选机制。二是实施生物和生命健康产业重点领域发展行动计划,争取在部分领域实现先行先试,不断优化产业发展环境,围绕生物医药、高端生物医学工程、基因诊断、细胞治疗和健康管理等重点领域实现重点突破,培育新的经济增长动力。

  3.加快高技术产业发展。围绕重点领域,组织实施一批国家高技术产业项目,积极争取国家相关支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加快推进国家下一代互联网示范城市、云计算创新发展试点城市、国家电子商务示范城市建设;继续组织企业申报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申报工作。

  4.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现代服务业。一是继续完善总部企业申报系统和管理系统,开展2017年度总部经济企业认定工作,做好已认定总部企业的政策落实等工作。二是编制印发《深圳市鼓励总部企业发展实施办法》,积极主动跟进新落户企业,及时了解企业投资经营情况和相关业务诉求,做好政策解释工作,积极推进项目进展。三是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制定并组织落实《深圳市服务业发展“十三五”规划实施方案》。研究制定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重点建设生产性服务业十大公共服务平台、大力支持法律、会计、检验检测等专业服务业发展。

  (五)大力促进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发展。

  1.加快民生基础设施建设。一是加快推进教育领域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推进香港中文大学(深圳)一期校区、深圳大学西丽校区、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校区、中山大学深圳校区等项目建设,促进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加快市第八、十、十一、第十二高级中学等项目规划建设,扩大基础教育学位供给。二是加快推进卫生领域项目建设和规划布局。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和规划布局,年内投入使用深圳萨米国际医疗中心、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加快中山大学第七附属医院、深圳大学附属医院、平湖人民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积极推动质子治疗中心等前沿医学项目建设进度。三是加快推进文体领域项目建设。力争建成深圳书城龙岗城。争取深圳美术馆新馆等项目开工建设。积极推进深圳博物馆自然馆、深圳文化馆等项目前期工作。四是加快推进社会福利领域项目建设。全面梳理国家、省、市现行养老服务法律法规及政策文件,进一步完善我市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实现市养老护理院、市社会福利中心(新址)一期建成竣工,推进市重度残疾人托养中心、养老创新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

  2.不断提升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水平。一是大力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区域均衡化。开展特区一体化五年攻坚行动,加大原特区外地区基本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布局力度,深入推进基础设施、基本公共服务、环境保护、管理体制等一体化,形成推进特区一体化的强大合力,尽快缩小原特区内外基本公共服务水平差距。继续推进光明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和龙岗区国家产城融合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特色小镇建设。二是促进公共服务多元化供给。放宽市场准入,发挥价格、税收、土地、政府购买服务等支持作用,积极探索PPP等模式,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管理和运营,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效率和水平。建立PPP项目储备库,适时开展若干项目试点。重点推动国际知名大学、专业机构、著名企业来深合作兴办国际学校、高端特色医疗机构等项目,增加高端公共服务资源供给,推进精准医院建设。三是加强社会事业统筹能力。继续加强人口前瞻性课题调研,对深圳适度人口规模、人口未来发展趋势、人口调控体系等重大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分析,形成扎实课题成果供决策参考。贯彻落实《深圳市户籍迁入若干规定》,推动人才引进迁户、居住社保迁户等新政顺利实施。建成全市人口信息集成应用信息系统。初步建立以移动大数据为依托的时点承载人口动态监测工作机制,为全市人口服务管理相关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3.加快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城市。一是加快健全法制体系。推动《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强化信用信息征集、管理及应用方面的制度保障。二是着力完善系统建设。协调推进我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运行管理工作,依托系统实现信用奖惩发起响应、信息推送、执行反馈、信用修复、异议处理等动态协同功能。三是统筹推动信用信息应用。加快完善信用联合奖惩机制,出台实施《深圳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 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方案》。四是深入推进重点领域诚信建设。重点推进政务、电子商务、个人等领域诚信建设,着力打造“政府推动,社会共建”的工作格局,推动形成优良的信用环境。五是全面推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加强与国家、省的沟通衔接,密切联系我市相关单位,加快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商事主体、社会组织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增量公示和存量转换工作。

  4.进一步优化价费环境。一是按照省的部署,配合市财政部门对省定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全面清理,实现省定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零收费”,逐步取消政府提供普遍性公共(公益)服务或者体现一般管理职能的收费项目。配合市财政部门对减征、免征省级收入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同步减免市、区本级收入。二是建立收费动态管理制度。在取消行政事业性收费许可证和年审制度的基础上,建立收费单位情况及其收支状况年度报告制度,并及时向社会公布。完善收费监测网络体系,推进收费单位及其收支状况信息化管理,强化收费动态监管。三是进一步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对相关收费目录进行动态管理,规范收费行为。

  (六)着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

  1.进一步完善碳排放交易体系。一是继续扩大我市碳交易在交通领域的覆盖范围。积极探索出租车、公共建筑等领域企业纳入碳排放交易体系。充分发挥深圳市场活跃度高和信息产业、金融业发达的优势,积极引入新的交易品种,大力发展碳金融业务。二是根据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启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的工作目标,配合做好相关全国市场建设工作部署,确保深圳碳市场到全国碳市场的平稳过渡。三是以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深圳中心为平台,进一步做好全国碳市场能力建设培训工作,并借此机会吸引基础较好和重视低碳发展的国内其他城市,特别是产业结构相近的城市与深圳开展深入的区域碳市场合作。四是加大碳交易宣传力度,开展碳交易相关培训。针对新一批管控企业, 继续加大碳交易的宣传和培训力度,逐步提高社会公众对碳交易的认识和接受程度。利用媒体、社会、政府平台等渠道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回应管控企业诉求,做好2016年度履约工作。

  2. 加快推进国际低碳城建设。一是继续完善相关规划、指标体系和标准,继续深化研究市区共建模式。二是加快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进度,大幅提升低碳城公共服务水平。三是加快重点产业引进力度,加强太空科技南方研究院相关业务工作的归口协调管理,推动华侨城文化会议中心启动区等相关项目建设。四是指导推进深圳国际低碳城碳排放清单编制,指导开展低碳城产业目录、准入标准的研究。

  3.扎实推动低碳试点城市工作。一是跟踪指导低碳试点示范项目建设,打造一批全国领先的近零碳排放区示范工程,探索我市“零碳”发展模式,探索开展低碳产品标识试点工作。二是紧紧围绕国家应对气候总战略,抓好我市应对气候变化“十三五”规划的实施工作,开展低碳城市试点工作试点期后低碳城市建设工作开展思路研究。三是开展低碳发展立法研究,进一步完善我市绿色低碳发展的法制环境。四是完成2011-2015全市温室气体排放清单,全面核查碳排放强度和水平,积极做好迎接省碳排放强度考核的各项工作。五是全力筹备第五届国际低碳城论坛,争取将第五届论坛办成国际化水平更高、专业性更强、内容更丰富、影响力更广泛的一届论坛。

  4.积极推进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工作。一是密切跟踪国家、省有关能源消费总量及强度“双控”的最新要求,抓紧将“双控”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区各部门。二是继续做好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专项资金扶持工作,发挥财政资金杠杆作用。三是做好2016年度生态文明建设和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工作,争取我市在省节能考核中取得好成绩。四是持续推动东部湾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加强对东部湾区国家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工作的跟踪并监督实施,加大统筹协调力度,及时总结阶段性进展情况。五是进一步做好新能源汽车推广工作。

  (七)统筹融合业务党务队伍建设。

  1.进一步推进从严治政。一是严格执行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牢固树立“四个意识”。二是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进一步突出思想政治建设,以党支部为基本单位,以“三会一课”为基本载体,推动“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尤其要进一步深化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本系统、本领域有关工作的讲话和指示精神,并做好对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学习贯彻。三是以更高标准加强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强化“一岗双责”,坚持抓早抓小,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四风”改作风,防止“四风”反弹。四是进一步完善规范权力运行的机制体制。健全项目委务会议讨论机制,规范项目审批流程,建立健全项目分级审批制度,压缩项目审批中的自由裁量权。五是不断强化法治观念,增强法律意识,修订汇编机关内部管理制度,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2.抓好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坚持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好干部标准,坚持“实干优先”原则,努力使政治上可靠、工作上踏实、实绩上突出的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干部,得到褒奖和重用,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二是认真组织做好公务员招考、选调等工作,补充委内工作力量。三是围绕重点业务工作、思想作风等方面,积极加强干部培训,提高干部队伍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四是坚持从严管理干部。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认真做好重大报告事项抽查及核实工作,严肃处理瞒报、虚报、不报问题。加强党员干部因公、因私出国(境)管理,统一管理出国(境)护照、各类通行证,严格把关出国(境)审批。认真做好干部档案审核、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3.进一步加强信息化建设。一是利用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新工具,加强已有系统和数据的整合升级,推进建设科学统筹、上下联动、集约共享、开放高效的信息化体系。二是建设包括政府投资、重大项目、十二项民生重大实事、重点产业片区(集聚区)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信息的简易版APP,实现将项目建设进展情况及时推送给市、区领导及各责任单位的功能。三是参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的视频会议系统,依托市电子政务外网,建设全市发展改革系统视频会议系统。四是加快建设统一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和业务审批平台。分步完善与丰富宏观经济基础数据库,逐步建立连接市、区发改委的一体化政务协同系统平台,通过政务资源共享平台,打通相关单位数据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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