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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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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市发展改革委按照国家、省、市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部署,深入贯彻落实依法行政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强化法制监督,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有效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科学、有序开展。

  一、立法情况、规范性文件管理情况

  (一)加快营商环境立法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9年度立法计划,我委会同市司法局起草《深圳经济特区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多次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各类企业家代表参加座谈会,认真征求意见,目前正在做进一步修改完善。同时,积极配合省、市相关部门开展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规定,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

  (二)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

  采取多项措施从严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严格落实委法制机构审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和市司法局审查的规定程序,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在政府公报和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开政策解读等公开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在各环节接受社会监督。制定实施《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计划操作规程>的通知》(深发改规〔2019〕1号)等规范性文件,并在政府公报上发布,为发展改革工作合法合理配置行政资源、科学设置权利义务、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提供有效依据和保障。

  (三)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

  严格按照《深圳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深府办〔2014〕16号)相关规定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认真梳理,我委2019年度不存在应当启动清理而未启动清理的情况。按照省、市相关部署,开展涉及机构改革和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核对工作,对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函送相关单位。

  二、依法决策情况

  (一)健全行政决策制度

  坚持依法决策、集体决策,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以及委党组会议、委主任办公会议、委务会议三个层次的分级分类决策议事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按规定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全面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同时按照《深圳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等要求,聘请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人士对各类合同以及重大行政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二)依法进行重大行政决策

  坚持开门决策,提高决策透明度。按照规定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按要求完善决策程序,明确在重大行政决策时,听取公众意见,邀请专家开展咨询论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决定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事项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现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建立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出台前,由委内法规监督处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行政执法情况

  (一)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制定实施《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管理制度》《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管理制度》等三项行政执法制度,作为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指引和规范,并根据机构改革过程中行政执法职能和分工的调整对重大行政决定法制审核清单和行政执法全过程音像记录清单进行更新,优化执法流程、明确行政执法中的相关规范程序。

  (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坚持依法履行行政执法职责,在行政执法职责和权限变更后及时提请进行行政执法主体审查和公告,公开行政执法部门的涉企检查权责清单,明确具体执法责任。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水平,按照市司法局相关要求,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采取线上学习考试的方式,对我委执法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促进全委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中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程序有更全面系统的认识。

  四、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情况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 《广东省行政复议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编制发布《深圳市发展改革委行政复议工作指南》,进一步规范行政复议工作。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案件,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有关案件审理,提高复议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化解行政纠纷。严格行政应诉程序,优化办案工作机制,完善由分管委领导主持,业务处室、法规监督处分工负责机制。在工作过程中,注重与上级部门、市司法局等部门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遇到疑难问题,及时沟通研究。2019年,我委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0起;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1起,申请人主动撤回复议申请;应对行政诉讼1起,未发生败诉案件。

  五、法治宣传教育情况

  (一)扎实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法治讲座、政策宣讲等活动,切实做好普法工作,通过一系列活动促进全委及相关服务对象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树立法治理念。2019年7月,组织开展题为《中国宪法:理论与实践》 《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的法治培训讲座,结合案例分析,增进我委工作人员依法行政认识,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同时,按照省、市相关部署,认真组织2019年度全委处(含)以下在编公务员开展学法考试,学习内容包括“宪法和公共法” “党章党规党纪”等。经统计,我委参考率达100%,优秀率达100%,切实推动学法用法的系统化、规范化和专业化。

  (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

  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面向社会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按要求制定本单位普法责任清单,加强发展改革系统普法工作。深入学习宣传与发展改革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如:以市民、企业、政府投资项目单位为普法对象,宣传《政府投资条例》;以粮食储备企业为普法对象,宣传《广东省粮食安全保障条例》 《深圳市粮食储备管理暂行办法》等。推动发展改革各项执法工作与普法深入融合,以普法促进执法,以执法深化普法。认真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提高群众节能意识。按照相关工作部署,根据《深圳市2019年节能宣传周活动安排》,开展节能宣传周启动仪式、节约用电系列展览,以及工业、建筑、交通、公共机构领域节能普法系列宣传等。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在街道、社区人流量密集地段,发放节能普法宣传手册,悬挂节能减排横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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