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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2018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报告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9-0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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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年,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的重点工作安排》《深圳市法治中国示范城市建设实施纲要(2017-2020年)》,紧紧围绕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能力建设、加快法治政府建设总体要求,不断完善制度建设,着力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切实强化法制监督,扎实推进普法工作,有效推动发展改革工作科学、有序发展。

  一、围绕发展改革工作,完善制度建设

  (一)严格遵循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采取多项措施从严落实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一是严格落实委法制机构审查、委主任办公会议审议和市法制办审查的规定程序。二是严格落实公开征求意见、在政府公报和委门户网站公开发布规范性文件、通过委门户网站公开政策解读等公开制度,确保规范性文件制定在各环节接受社会监督。本年度牵头起草市政府规范性文件《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政策的通知》(深府规〔2018〕22号),在2018年第45期政府公报上发布;牵头编制《深圳市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实施细则》(深发改规〔2018〕1号)等规范性文件,并在政府公报上发布,为发展改革工作合法、合理配置行政资源,科学设置权利、义务,依法实施行政管理,提供了有效的依据和保障。

  (二)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严格按照《深圳市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办法》(深府办〔2014〕16号)相关规定清理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经认真梳理,我委2018年度不存在应当启动清理而未启动清理的情况。按照省、市相关部署,开展市政府规范性文件和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等规范性文件清理核对工作,对相关规范性文件提出清理意见,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函送市法制办。

  二、健全重大决策机制,提高依法决策水平

  2018年,我委不断完善决策规则和程序,合理明确行政决策的范围和权限,重大行政决策听取公众意见,组织专家咨询论证,进行风险评估,建立健全行政决策机制,依法规范行政决策行为。

  (一)健全行政决策制度

  坚持依法决策、集体决策,制定完善我委重大问题议事规则。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和委党组会议、委主任办公会议、委务会议三个层次的分级分类决策议事机制,对重大行政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大项目安排、干部任免、大额资金使用等重大事项进行集体决策,切实提高行政决策的质量。委现有行政审批事项按规定全部纳入网上办事大厅和电子监察系统,全面实行网上受理、网上办理、网上反馈。同时按照《深圳市政府合同管理规定》等要求,聘请律师事务所法律专业人士对各类合同以及决策进行合法性审查,进一步规范行政决策程序。

  (二)依法实施行政决策

  坚持开门决策,提高决策透明度。按照规定制定并公布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参照《深圳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完善决策程序,明确在重大行政决策时,向社会进行公示,邀请专家进行咨询论证,充分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决定涉及较大范围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事项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开展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实现以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建立体现群众意愿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重大行政决策作出前,由委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

  三、严格开展行政执法,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一)完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

  为进一步提高我委行政执法水平,优化工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2018年编制形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公示信息管理制度》《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执法全过程管理制度》等三项行政执法制度,作为今后行政执法有关工作的指引和规范。

  (二)规范行政执法工作

  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岗位责任制,明确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并向社会公开。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执法人员水平,积极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法律培训工作,采取“线上学习,线下考试”的方式,对我委执法人员进行了培训和考核。2018年10月组织全体行政执法人员参加题为《行政执法问题剖析》的行政执法培训讲座,内容涵盖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的典型错误案例,开展执法的方法,行政执法的规范化要求等方面,使全委行政执法人员对行政执法中的相关法规政策、规范程序有了更全面、系统的认识。

  (三)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

  根据《深圳市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办法》规定,2018年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履行职责,全力督促我市碳交易管控单位按时足额完成2017年度碳排放履约工作,同时严格惩处违法行为,对6家经责令补交后仍未完成2017年度碳排放履约义务的管控单位依法开展碳交易行政执法工作,依据行政执法规范要求对其实施行政处罚。在坚持严格规范文明执法、确保碳排放权交易法律、法规得到有效实施的前提下,顺利完成2017年度碳排放权交易履约工作,按要求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实现连续五个履约年度的管控单位履约率保持在99%以上,确保了我市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工作的有序推进。

  四、规范处置各类行政争议,强化行政监督

  严格执行《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行政复议工作规定》等制度,进一步严格复议和应诉程序,优化办案工作机制,完善由分管委领导主持,业务处室、法规处分工负责的机制。在工作过程中,注重与上级部门、市法制办等部门建立良好沟通机制,遇到疑难问题,及时沟通研究。认真办理行政复议,按时答复并积极配合案件审理,提高复议工作水平和办案质量,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地化解行政纠纷。2018年,我委作为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0起;作为被申请人的行政复议总数为3起,其中确认违法1起,驳回行政复议申请2起,应对行政诉讼1起,未发生败诉案件。

  五、创新普法工作,增强法治宣传成效

  根据《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关于在全市公民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七个五年规划(2016—2020年)》的部署要求,在历年普法经验的基础上开拓思维、大胆创新,积极尝试适合委工作实际的普法宣传新方法,取得了扎实进展。

  (一)扎实开展宪法学习宣传活动

  宪法修订实施以来,我委明确委党组书记负责全委宪法学习宣传实施总体工作,于2018年3月15日召开委党组会议,要求全委干部要认真深入学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审议修订后的新宪法,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通过系列活动,扎实推进学习宣传,不断提高干部法治素养。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于2018年9月29日召开委党组中心组(扩大)学习会议,传达学习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精神。着力开展宪法学习活动,领导干部带头学习,于2018年5月21日召开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会议,传达学习新修订的宪法;积极参加专题学法讲座,于6月29日组织委内干部参加市政府办公厅举办的主题为“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力的宪法保障”的专题学法讲座;认真组织宪法专题考学,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组织全委处(含)以下在编公务员开展宪法专题考学。

  (二)缜密部署宣传教育活动

  结合“七五”普法工作,认真制定2018年普法计划,并按照计划定期在数字技术园区开展法律讲座、政策宣讲等活动,切实做好普法工作,通过一系列活动达到促进我委、我委下属单位及数字技术园企业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切实增强宪法观念,自觉维护宪法权威、捍卫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等效果,大力弘扬宪法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此外,为确保2018年“12.4”法治宣传日的成功举办,专门明确由委下属国家高技术产业创新中心落实“12.4”普法宣传工作、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同时,加大对普法队伍的培训,要求宣传人员自觉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养,争当依法行政的榜样。

  (三)认真开展节能宣传月活动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根据《深圳市2018年节能宣传月活动安排》,2018年6月集中开展节能普法宣传活动:一是开展节约用电系列宣传活动,开展节能普法专题宣传,重点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等法律法规;二是开展节能普法宣传进社区活动,在街道、社区人流量密集地段,发放节能普法宣传手册,悬挂节能减排横幅,提高群众节能意识。

  (四)利用互联网等多媒体开展普法工作

  充分利用互联网新型媒体普法,积极做好普法信息发布工作。对门户网站中涉法栏目进行集中整合,在“政策法规及政策解读”栏目中的“法治宣传教育”专栏,每月更新信息,并鼓励业务处室及时更新国家法律法规、广东省法律法规、深圳法规、政府文件及政策解读等内容,使公众不仅能及时获悉最新法律法规,而且能查到国家、省和市以往颁布的发展改革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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