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2021年第7号公告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03年第4号),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了2021年第7号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详见附件1),明确了2022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条件和分配细则。为有序组织我市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最终用户的申请,现将《公告》予以转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一、申请材料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需按照深圳市2022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材料(模版详见附件2)要求制作、提交。申请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一)2022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要求申请材料齐备、整洁,装订成册);
(二)2022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表纸质版4份;
(三)2022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申请材料电子版1份(光盘刻录)。
二、报送时间
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请于2021年10月15日至10月30日报送(或邮政邮寄)到我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市民中心C3069室)。
关于2022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申请事宜,如有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0755-88125762。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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