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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圳”在行动系列之十四深圳法院探索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推进跨境商事规则“软联通”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3-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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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加快优化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进程中,深圳法院积极探索跨境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改革,建设“一站式”“多元化”的跨境法律服务平台,不断完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制度体系,深入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高效化解国际商事纠纷。

  构建“一站式”跨境商事纠纷解决机制

  今年3月,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与福田区政府牵头设立的“深圳市涉外涉港澳商事一站式多元解纷中心”正式揭牌,该中心与香港和解中心、香港国际仲裁中心调解会、澳门世界贸易中心仲裁中心等9家知名域外调解机构建立了沟通联络机制。

  在中心,从受理诉求、纠纷分类、纠纷处理到咨询、评估、立案、保全、公证、在线司法确认等“全链条”服务,可实现矛盾纠纷“一站式”处理,“一揽子”解决。

  深圳还借鉴香港特区以及新加坡等国家和地区的做法,积极推行调解前置、中立第三方评估机制、防范与惩戒虚假调解等机制,拓宽跨境商事纠纷解决路径,为国际、区际商事主体提供更加专业化的服务。

  完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制度体系

  在处理商事争议过程中,为满足域内外当事人解决纠纷的多元化需求,提升跨境投资信心,推动深圳对外经济合作,深圳法院在司法实践中不断完善域外法查明与适用制度体系。

  深圳法院建立前海“一带一路”法律公共服务平台,收集沿线31个国家和地区的法律法规及相关案例供域内外当事人免费查询,并提供上千名专家的在线咨询服务。

  考虑到不少在内地注册的港资、澳资企业对于选择适用域外法律规则的需求,前海法院在个案中先行探索,允许在前海合作区注册的港资、澳资、台资及外商投资企业协议选择域外法或国际规则、国际惯例解决合同纠纷。

  与此同时,深圳市两级法院通过制定一系列工作指引,为域外法查明工作提供了具体标准和明确指引。数据显示,2015年至2023年8月底,深圳两级法院适用域外法审理案件共233件,其中适用香港法审理案件共151件。

  深圳还支持香港法律查明专家协助查明,鼓励来自香港地区的陪审员、调解员辅助法律查明,使其充分发挥熟悉香港法律规定、行业规则、社情文化的优势,为法官准确查找、理解、适用案涉香港法提供辅助。截至2023年8月底,香港地区陪审员参与办理案件920件,香港地区调解员成功调解661件。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和机制对接

  去年8月,前海法院在一件涉港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中首次适用香港法律进行司法确认。前海法院委派香港地区特邀调解员徐晶在线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委托香港执业大律师梁美芬博士适用香港法律进行中立第三方评估,并由前海法院法官组成合议庭进行听证。该案融合适用了域外法查明与适用机制和香港调解员调解、中立第三方评估等替代性纠纷解决机制,是内地与香港法律规则衔接与机制对接不断深化的生动体现。

  为促进湾区法律服务的融合发展,深圳法院推动支持首批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来深执业。目前福田法院已受理并开庭审理了首宗取得大湾区律师执业证的香港特区律师代理的案件。前海法院制定了指引文件,规范和便利取得律师执业证书(粤港澳大湾区)的香港法律执业者和澳门执业律师在前海法院代理案件。

  据悉,全市法院在聘请17名外籍和港澳台地区特邀调解员的基础上,前海法院于今年增聘33名通过粤港澳大湾区律师执业考试的港澳特区律师作为特邀调解员。截至2023年8月,港澳台地区及外籍调解员已成功参与调解跨境商事纠纷超过696件。

  深圳法院将持续推进跨境商事规则“软联通”,让商事纠纷化解更畅通,以高质量司法为打造更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注入新的源泉。

  内容来源:读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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