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前海巴斯巴网络服务有限公司等三家充电运营商拟补贴充电设施情况公示
根据《深圳市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扶持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发改〔2015〕1311号)、《深圳市2016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科〔2016〕187号)、《深圳市2017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支持政策》(深财规〔2017〕10号)等文件精神,我委对深圳前海巴斯巴网络服务有限公司、普天新能源(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车电网络有限公司三家充电运营商提交的充电设施补贴申请进行了审核。现将本次拟补贴充电设施情况向社会公示(详见附件)。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请于本通知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姓名(签名不可打印)。我委对异议人信息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被公示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可通过以下方式反馈: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碳交办收,邮编:518035。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反馈至:tjb@szpb.gov.cn。
附件:本批次拟补贴充电设施公示表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