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07-03 浏览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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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机构: | 成文日期: | 2018-07-03 | |
| 名称: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调整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的通知 |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18-07-0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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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发改〔2018〕785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新能源汽车产业创新发展的意见》(粤府〔2018〕46号)有关规定,自 2018年7月1日起,我市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最高限价调整为0.80元/千瓦时。我委《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调整电动汽车充电服务费有关问题的函》(深发改函〔2015〕2723号)同时废止。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6月29日
主办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0755-88125842
粤公网安备4403040200286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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