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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66093K/2025-00596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25-05-29
名称: 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5-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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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公告

发布日期:2025-05-29  浏览次数:-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和《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公告》的相关规定和要求,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面试工作已于2025年5月26日完成。现将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考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面试及综合成绩的合格分数线均为60分)及体检人员名单进行公布。

  一、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考生的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

  体检时间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请入围体检人员保持手机畅通。

  三、体检标准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有关规定执行。

  四、体检程序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1张近期二寸彩照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地点报到,由招录单位带领到指定体检机构进行体检。如因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体检的,请提前一天报招录单位同意。对证件携带不齐或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到参加体检的体检人员,按自己放弃处理。

  (二)体检前,体检人员应逐项如实填写体检表中要求体检人员本人填写的有关内容,张贴本人相片,不得填写个人信息。

  (三)体检过程中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所携带的通讯工具须关闭后交招录单位工作人员统一保管。对违反规定携带或使用通讯工具、在体检过程中主动透露个人姓名等信息或与本次体检无关人员会面或交谈以及体检作弊的取消体检资格。

  (四)体检必须按规定项目进行,不得随意增减。除特殊情况经体检医生及体检组织单位批准同意推迟检查外,若体检人员自己放弃某一检查项目,按体检不合格处理。体检结束前未经体检组织单位允许不得随意离开体检场所。体检结束后,经体检机构工作人员确认体检项目无漏检、误检后,领回代保管物品离开体检机构。

  (五)主检医生认为需要增加项目做进一步检查方能作出判断的,由体检组织单位安排体检人员进行检查。有疑难问题应组织会诊,确保体检结论科学、准确。

  (六)体检人员对本人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提出复检要求。复检要求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五、注意事项

  (一)考生体检前忌过度劳累,应注意饮食清淡、不饮酒,停服对肝肾功能有影响的药物,避免剧烈运动。

  (二)抽血和B超项目必须空腹进行,B超检查需胀尿。

  (三)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附件:

  1.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2.联系电话



附件:

1.附件1:广东省事业单位2025年集中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岗位考试综合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pdf

2.附件2:联系方式.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