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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3年部门预算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3-0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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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单位概况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统筹协调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责任。拟订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控制目标及调控政策;研究提出经济体制改革政策措施并协调推进。承担经济运行和社会发展预测预警、信息引导的责任;负责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统计分析和信息发布。统筹产业发展政策与产业规划。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产业发展导向目录和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负责相关专项规划、产业政策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提出意见;规划培育高技术产业重大项目,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的稽察和日常监督工作。拟订区域经济合作和全市区域均衡战略、规划和综合政策;协调推进省、市和港澳台等区域合作;组织协调落实《珠三角规划纲要》;承担《珠三角规划纲要》政策研究、规划拟定工作。组织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中长期规划,按权限负责各类投资项目的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管理。拟订社会事业发展战略和规划,负责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衔接平衡;负责人口政策。拟订能源发展的规划和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建立能源监测预警机制,承担保障能源安全的责任;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负责定价政策,监测和分析价格水平,指定我市价格调控目标和对策措施。


  市发展改革委系统共设2办13处,下属单位5家,行政编制136人,事业编制61人,雇员编制33人。


  二、预算收支


  (一)预算收入情况


  2013年总收入7,186万元,其中:财政预算内拨款(补助)收入6,617万元,事业收入200万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369万元。


  (二)预算支出情况


  2013年市发展改革委系统总支出7,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39万元;项目支出2,947万元。按政府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划分为:


  1.发展与改革事务6,5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33万元;项目支出2,947元;


  2.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万元;


  3.住房改革支出3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1万元。


  (三)预算收支增减情况


  市发展改革委系统2013年总收支比上年增长10.71%。对比2012年预算批复数6,491万元增加了695万元,主要原因是:1.增加新材料、互联网、新能源、生物、下一代信息技术五大新兴产业评审、中期检查、考核经费。增加循环经济与节能减排项目评审、考核工作经费。增加文化创意产业项目评审工作经费;2.增加深圳国际低碳城市和碳交易试点工作经费;3.增加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集聚区规划工作经费;4.增加珠三角规划纲要评估考核工作经费;5.增加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工作经费;6.增加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经费和国民经济动员工作经费;7.差额拨款事业单位市价格认证中心事业收入增加,涉案物品价格鉴证等工作支出增加。8.增加向国务院申请撤消特区管理线(二线)工作经费;9.一体化办和市城市发展研究中心办公室装修和办公家具采购完成,减少相关经费;10.调减十二五规划评估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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