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诉举报办法
(一)书面形式
指以书面信函形式向市信访局或我委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走访形式
指信访人在委领导接访日(每月最后一周周三上午)或正常工作日采取登门走访形式向我委提出信访事项。
(三)网络形式
指信访人通过以下互联网渠道提出信访事项:
1.通过市领导公务邮箱提交并由市信访局转办;
2.通过深圳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ov.cn)咨询投诉栏目提交;
3.通过深圳纪检监察部门网上举报栏目提交;
4.通过向我委邮箱(fagaixinfang@fgw.sz.gov.cn)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5.通过其他规定公开的网络渠道提交。
(四)电话形式
1.拨打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提出信访事项并由市信访局处理、转办;
2.拨打我委信访投诉电话(88125842)提出信访事项。
(五)其他形式
通过有关部门或我委确定的其他电话、网络渠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