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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投诉举报办法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06-15

  (一)书面形式

  指以书面信函形式向市信访局或我委提出的信访事项。

  (二)走访形式

  指信访人在委领导接访日(每月最后一周周三上午)或正常工作日采取登门走访形式向我委提出信访事项。

  (三)网络形式

  指信访人通过以下互联网渠道提出信访事项:

  1.通过市领导公务邮箱提交并由市信访局转办;

  2.通过深圳政府在线网站(http://www.sz.gov.cn)咨询投诉栏目提交;

  3.通过深圳纪检监察部门网上举报栏目提交;

  4.通过向我委邮箱(fagaixinfang@fgw.sz.gov.cn)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

  5.通过其他规定公开的网络渠道提交。

  (四)电话形式

  1.拨打市政府12345公开电话提出信访事项并由市信访局处理、转办;

  2.拨打我委信访投诉电话(88125842)提出信访事项。

  (五)其他形式

  通过有关部门或我委确定的其他电话、网络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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