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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报告审计整改情况的公告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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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审计法律法规,深圳市审计对市2018年本级预算执行情况和其他财政收支进行审计。我委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现将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转供电主体清理规范工作存在遗漏问题的整改情况

  《深圳市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报告”)指出:我委对转供电主体的清理规范工作存在遗漏。我委对此高度重视,积极整改。

  (一)清理转供电主体工作的落实情况

  一是制定工作方案。我委于2019年3月联合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深圳市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收费工作方案》,确定工作步骤和工作进度,明确各转供电主体整改和退费的具体要求。二是梳理转供电主体名单,全市共梳理出转供电主体1636户。三是开展政策宣传,组织召开8场转供电环节收费宣贯暨提醒告诫会,覆盖全市所有行政区,组织所有转供电主体参会。四是开展执法整治。我委将984户《未完成整改和退费的转供电主体名单》移交给市市场监管局,请该局根据有关规定加大执法与查处力度,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各辖区市场监管局执法力量,对未完成整改和退费的转供电主体开展为期两个月全覆盖的统一执法整治行动。

  (二)清理规范工作效果

  至2019年底,年初梳理出来的1636户转供电主体中,有1034户已整改和退费;364户已执行目录电价,不需要退费;200户没有转供电行为,不属于转供电主体;38户已销户或在原地址已查找不到用户,已全部达到清理规范的目标要求。

  二、关于部分营商环境优化任务需提速增效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报告》指出:由于《深圳市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若干措施》部分任务目标不够明确,责任单位制定的实施方案不够具体,也未明确任务时间表。截至2018年12月底,已完成48项任务,其余78项仍在推进。我委积极开展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落实审计整改。

  (一)建立完善政策框架体系和改革协调机制,形成全市改革合力

  1.对标国际一流,构建科学的政策框架体系。2019年印发《深圳市2019年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要点》,梳理年度重点工作,2020年印发《深圳市2020年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清单》,推出14大领域210项改革举措,进一步细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推出改革举措,明确具体单位和完成时限。同时,各专项指标牵头单位均结合自身情况推出一系列专项改革实施方案,进一步细化职责分工和完成时限,构筑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框架体系。

  2.强化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建立高效的协调推进机制。为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统筹协调力度,推动部门间高效协作,抓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设立了16个跨部门专项小组。同时,在专项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各指标牵头部门会同相关责任单位,选取业务精通、责任心强、作风过硬的工作人员,组建形成精干高效相对固定的工作专班,负责具体落实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工作。

  (二)打造智慧高效政务服务

  持续优流程、减环节,深化企业开办、水电气接入、建筑许可等重点领域改革,努力打造智慧高效的政务服务环境。搭建深圳“开办企业一窗通”平台,实施内资自然人有限责任公司商事登记“秒批”。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将政府投资房建类项目的审批时限压缩至41个工作日,小型低风险社会投资工程压缩至16个工作日。优化水电气报装流程,实现低压接电零成本,缩短办理时间。将不动产登记整合压缩为两个环节,企业间存量不动产转移登记实现即来即办。出台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33条举措,进出口环节核验证件精简至46种。优化纳税服务,实现全税种网上申报,推行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合并申报。推动政务服务升级,在全国率先推出212多项“秒批”、500项“不见面审批”,“最多跑一次事项”超过1万项。

  (三)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聚焦企业核心需求,打出稳增长政策组合拳,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加快构建完善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全力支持企业做好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及时出台实施“深圳惠企16条”、“稳增长66条”措施,全方位减轻企业税费负担、稳定现金流,推动重点行业关键企业扩产增效。保障企业发展空间需求,划定不少于270平方公里的工业区块线,推出30平方公里土地面向全球进行产业招商。实施“千百亿稳增长行动”,在投资、消费、外资外贸、金融服务等七个方面实施一批千亿、百亿目标任务。帮助企业多渠道融资,设立担保基金、优质上市企业共济基金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引导金融机构信贷资源向小微企业倾斜。构建全市企业服务体系,持续开展市领导挂点服务,协调解决一批共性问题和具体困难;成立营商环境咨询监督委员会,开设“12345”热线“营商环境”专席,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严格履行市场公平竞争审查程序,出台《关于支持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的若干措施》,引导民营建筑企业壮大发展。

  (四)营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

  用好用足特区立法权,全面推进法律法规制定完善,努力营造公平透明的法治环境。开展深圳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数据条例、商事登记若干规定、个人破产条例等立法工作,为改革提供法制保障。率先出台知识产权保护条例,实施惩罚性赔偿制度。全面清理不符合国家《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规定的文件,消除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规定。出台《关于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关于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实施意见》,进一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司法服务水平。深化企业破产制度改革,实现简单破产案件标准化处置。发布规范涉企行政行为指导意见,严格规范基层执法行为。

  (五)强化改革任务督查督办

  强化营商环境改革落实情况的日常督查工作,已建立营商环境改革重点任务推进落实工作台账,建立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月度通报制度,每月将各指标任务推进落实情况进行通报,督促各项改革任务按进度推进,按时限完成。同时,建立评价考核制度,将各有关部门优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考核结果纳入市政府绩效管理体系,按照年初设置的绩效指标,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各项改革任务。此外,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也将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督办重点,纳入督查计划。

  经过全市各部门共同努力,我市营商环境提升效果显著,在2019年营商环境全国评价中取得优异成绩,在各类社会机构开展的营商环境评价中也名列前茅,并多次在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改委组织的营商环境大会上做经验分享,相关改革经验、实践和案例也被国家发展改革委收录《中国营商环境报告2020》,作为标杆城市、最佳实践和改革集萃向全国各城市推广宣传。

  三、创新中心专项资金项目实施绩效不理想

  《审计报告》指出:有建设期的项目普遍延期,2个项目未实现预期经济目标。创新中心高度重视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成立专项整改工作小组,积极推进整改工作。

  (一)有关项目普遍延期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项目建设普遍延期问题,创新中心认真分析原因,完善项目全程管理。一是制定印发《软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固化工作流程,实现管理标准化。设立资源联席委员会和项目管理部,承担项目执行、变更、终止等环节的管理职责。二是由项目管理部负责督办项目进度,项目组所有成员填写项目日志,项目经理每周向本部门负责人及项目管理部提交项目周报,定期向项目管理部通报项目进展情况,提交《项目建设情况报告》。三是由项目管理部对项目进行全程跟进,定期对项目进度、质量及风险控制进行跟进总结,根据项目计划对项目里程碑、重要节点完成情况进行监控,对进度严重滞后的项目进行风险分析和预警提示,必要时及时向中心领导班子会汇报。

  (二)有关项目未实现预期经济指标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专项资金项目未实现经济目标的问题,创新中心将加强对项目预期目标管理,科学制定项目目标,从源头上予以深度把控。一是要求项目经理根据立项材料进行项目具体规划,积极开展深度调研测算,设置数理模型推拟,合理制订项目预期经济目标和实施计划,并对各子项目经济目标进行工作分解,将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二是要求项目管理部组织支撑部门对项目组构成、项目经费预算合理性、预期经济目标进行审核;三是创新中心积极向外推荐开放式云计算创客服务平台,让更多企业享受到平台项目服务,争取获得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相关项目验收情况

  “深圳云计算应用开发测试公共服务平台”项目已于2019年1月通过市发展改革委验收,“深圳开放式云计算创客服务平台” 已于2018年7月通过市科创委验收。根据审计意见,创新中心于2019年8月将“深圳开放式云计算创客服务平台”项目资金及孳息共101.1万元退回给市财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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