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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2020年第4号公告《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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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根据《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令2003年第4号)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商务部制定并颁发了2020年第4号公告《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详见附件1),为有效组织我市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最终用户的配额再分配事宜,现将《公告》转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一、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交还。持有2020年小麦、玉米、大米进口关税配额的最终用户,当年未就全部配额数量签订进口合同,或已经签订进口合同但预计年底前无法从始发港出运的,均应将其持有的关税配额量中未完成或不能完成的部分于9月15日前交还我委,由我委汇总全市退还数量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对9月15日前没有交还且年底前未充分使用配额的最终用户,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在分配下一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时对相应品种按比例扣减。请需交还农产品配额的企业,按照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交还申请材料要求(模板1,详见附件2)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1.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交还的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2. 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交还的申请材料电子版1份(光盘刻录))。

  二、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持有2020年农产品关税配额的用户请按照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材料要求(模板2,详见附件3)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1.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2.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表纸质版3份;3.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的申请材料电子版1份(光盘刻录))。申请材料要求齐备整洁、装订成册。

  三、新企业申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年初未获得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用户,请按照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申请材料要求(模板3,详见附件4)提交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1.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新申请的申请材料纸质版1份;2.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新申请申请表纸质版3份;3.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新申请的申请材料电子版1份(光盘刻录))。申请材料要求齐备整洁、装订成册。

  四、报送时间。交还、申请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的企业,请于2020年9月1日至9月15日报送(或邮政邮寄)到我委粮食和物资储备处(市民中心C3069室),由该处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进行审核后,再送秘书处(市民中心C3078室)收文。

  关于2020年粮食、棉花进口关税配额交还或再分配申请事宜,如有具体问题可电话咨询0755-88127382。

  附件:

  1.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公告

  2.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交还申请材料(模板1)

  3.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材料(模板2-已持有2020年配额用户)

  4.2020年农产品进口关税配额再分配申请材料(模板3-新申请用户)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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