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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2020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0-07-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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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我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单位集中优势创新资源,自主研发一批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所必须的关键技术、核心零部件和重大设备,强化设施人才、技术和工程支撑,我委决定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2020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领域

  中能同步辐射衍射极限光源、中能高重复频率X射线自由电子激光领域。

  二、扶持计划类别及资助标准

  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扶持计划原则上每个研究方向在综合评审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项目中择优支持1个项目,按经评审核定的总投资的100%给予资助,单个项目最高资助4000万元。资助资金根据项目关键节点指标完成情况和检查评估情况分期拨付。

  三、资助对象

  在深圳建设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牵头单位或共建单位。

  四、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按照申报指南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编写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可自行编制或委托具有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并落实项目建设土地、规划、节能、环保等相关建设条件。

  (二)申报项目采用的自主技术成果(包括自主知识产权、消化吸收创新、国内外联合开发的技术等)应具有先进性,拥有有关成果鉴定、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技术检测报告等证明材料。

  (三)项目申报单位应登录广东省网上办事大厅深圳分厅在线申报,选择相关领域和项目类别进行在线填写。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扶持计划项目申报,请登录: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300693966093K32001031000

  (四)我委从未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项目建设单位代理我市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扶持计划资金申报事宜,请项目建设单位自主申报。我委将严格按照有关标准和程序受理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扶持计划资金申请,不收取任何费用。如有任何中介机构和个人假借我委领导和工作人员名义向申报单位收取费用的,请知情者即向我委举报。

  (五)项目不得向市有关部门多头申报。经核实属多头申报的项目,将取消申报资格并追究申报单位责任。

  (六)扶持计划的具体申报条件、申报材料、资金申请报告编制要求等详见申报指南(附件)。

  五、申报时间和咨询电话

  (一)在线申报时间:2020年7月7日14:00至2020年7月14日18:00

  (二)咨询电话:88101107、88127154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重大科技基础关键技术和设备研发2020年第一批扶持计划申报指南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0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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