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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圳”在行动系列之十五]强化公益诉讼 提升营商环境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22-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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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率先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是习近平总书记赋予深圳等特大城市的光荣使命。2021年1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发〔2021〕24号),按照国务院部署,市政府制定印发了《深圳市建设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实施方案》(深府〔2022〕13号),正式开启我市优化营商环境5.0版改革。《实施方案》从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打造公正透明的法治环境、构建国际接轨的开放环境、打造高效便利的政务环境等4个方面提出了12个领域的任务内容,并明确了要在今年落地实施的首批200项具体改革事项。为展示深圳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建设的做法成效,市发展改革委推出《营商环境创新试点 “圳”在行动》专栏,陆续开展系列专题报道,供全市各区、各部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


  强化公益诉讼 提升营商环境

  记者近日从深圳市检察院获悉,深圳检察机关近年来切实发挥生态环境资源及食品药品安全刑事案件与公益诉讼案件一体化办理优势,助力深圳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新高地。


    法治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营商环境好坏的关键指标。维护公平有序竞争,可以为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的后盾。自去年11月深圳被列为首批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以来,深圳检察机关进一步发挥公益诉讼在横向地方治理体系的制度优势和职能作用,持续营造良好法治化营商环境。


    据统计,2020年以来,深圳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食品药品安全领域共提起惩罚性赔偿民事公益诉讼案件20件,提起惩罚性赔偿诉讼请求947万元,已判决案件均支持了检察机关的诉讼请求。


    其中,2020年4月,刘某某非法印制20000个带有某知名品牌商标及相关批文字样的口罩包装袋,并购入大量一次性防护口罩,使用假冒的品牌包装袋进行包装后对外销售。截至案发,刘某某共对外售出9550个假冒品牌口罩,销售金额为24015元。


    龙华区检察院经审查,依法对刘某某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刘某某按照非法销售金额的三倍支付侵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惩罚性赔偿款72045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就其违法行为公开赔礼道歉。当年10月10日,龙华区法院判决支持公益诉讼全部诉求。


    另一方面,深圳检察机关还依据修订后的药品管理法,积极探索药品领域惩罚性赔偿诉讼。通过“穿透式”司法,成功办理网络销售食品领域案件。


    2020年9月,南山区检察院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发现吴某非法销售来自日本核辐射地区某品牌威士忌酒线索后,立即成立办案专班,引导公安机关从该案中深挖扩线,全力打击销售日本核辐射地区食品的犯罪链条。2021年3月、10月,南山区检察院先后向南山区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吴某等四人支付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420440元,并在新闻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2021年4月、12月,南山区法院先后作出了支持公益诉讼全部诉求的判决。


    与此同时,深圳检察机关还充分发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类刑事案件一体化办理优势,在刑事案件中发掘公益诉讼案件线索并延伸开展监督,全面保护生态环境资源。


    黄某某、陶某某租赁位于深汕特别合作区某村水泥管厂旁的一幅林地开设洗砂场,造成原有植被和林业种植条件严重毁坏。今年8月,龙岗区检察院经审查以非法占用农用地罪对两人提起公诉,同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请求判令二人连带承担占用农用地造成的生态环境损害的生态修复费用256712.20元,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10853.75元,并连带承担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费用两倍的惩罚性赔偿金21707.5元。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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