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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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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8-08-30
名称: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80265号提案的答复函
文号: 发布日期: 2018-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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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对20180265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日期:2018-08-30  浏览次数:-

深发改函〔2018〕2332号

尊敬的李华委员:

  《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正式上升为国家战略,湾区各城均积极应对,谋求新一轮的优化调整的提案》(提案第20180265号)收悉。我委经汇总相关部门意见,现就建议办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办理过程

  感谢您长期以来对我委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深圳未来参与大湾区建设的关键发力点的建议”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该建议有助于推进深圳与大湾区区域内其他城市的协作,进一步提升深圳在大湾区中的作用和定位。经与坪山区、市交委、市人居环境委、市文体旅游局、市规土委、市科创委、市卫计委、市教育局等会办单位沟通、汇总相关材料,形成办理意见。

  二、办理情况

  (一)关于提案以城市轨道交通为引领,与东莞、惠州部分地区实现“同城化”功能布局;加快“深中通道”建设,尽快联通珠江西岸,扩大深圳经济腹地;强化“三港”功能,扩大深圳城市国际影响力等建议,答复如下:

  目前,《粤港澳大湾区城际铁路建设规划》编制工作已启动,我委将积极做好向国家有关部委的汇报请示,争取将我市项目诉求纳入规划,积极推动与东莞、惠州等周边城市基础设施互联互通。下一步,我市将继续加快推进深中通道建设,进一步增强国际航运综合服务功能,提升深圳机场国际枢纽竞争力,大力推动深圳国际邮轮港建设。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对促进湾区协调发展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我们将在相关工作中予以充分吸收和采纳。

  (二)关于提案继续推进“飞地”合作模式,与周边城市共建共享;共建“世界新硅谷”,开启港深合作新时代等建议,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委积极推动飞地经济发展,大力推动深汕特别合作区体制机制优化,支持深汕特别合作区打造粤港澳大湾区辐射节点区,探索与东莞、惠州、中山等市谋划飞地合作新模式。进一步加强与香港科技创新合作,与港方共同推动打造深港科技创新特别合作区,共同向国家争取政策支持。我市已成立由市主要领导牵头的市建设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领导小组,全面统筹深方区域开发建设,推进合作区总体、空间、产业及交通等规划工作。您提出的相关建议,对进一步促进湾区科技创新发展具有积极的参考意义,我们将在相关工作中予以充分吸收和采纳。

  与委员沟通方式:电话。

  实效评估:将有关建议吸纳进我市法规、规章、规划等

  是否公开:公开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8年8月6日

抄送:市政府办公厅,政协深圳市委员办公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