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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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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成文日期: 2016-04-19
名称: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集参加“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活动意向的通知
文号: 发布日期: 2016-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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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改革委关于征集参加“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活动意向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6-04-19  浏览次数:-

  为促进我市优势低碳清洁技术的展示、交流与输出,助力我市企业“走出去”进一步开拓国际市场,我市拟于第四届深圳国际低碳城论坛(以下简称“论坛”)期间举办“应对气候变化南南政策与行动研讨会”等系列活动,现征集企业参与意向和需求。具体通知如下:

  一、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介绍

  近年来,随着全球气候变化问题的日益严峻,中国作为负责任的发展中大国,高度重视气候变化问题,与国际社会携手应对气候变化所带来的挑战,本着“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在南南合作框架下,不断加大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对外援助力度。自2011年10月开始,在中央财政安排下,国家发改委共安排2亿元用于开展节能节水和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赠送、适应气候变化科技合作及能力建设等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工作;2015年9月中美峰会上,习近平主席承诺中国将向发展中国家提供200亿元用于应对气候变化;2015年11月,习近平主席在巴黎大会上宣布了中国将在发展中国家开展10个低碳示范区、100个减缓和适应项目及1000个应对气候变化培训名额的合作项目。

  我市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相关活动,不仅可以服务国家气候外交战略需要,而且可以通过南南合作平台,推动我市参与“一带一路”建设,促进我市科技界和企业界积极开拓发展中国家市场,助力企业“走出去”战略的实施。

  本次活动将邀请由国家发改委和商务部主办的2个南南合作培训班共计约100名学员来深参加论坛,与我市相关领域专家和企业代表充分交流、共商合作。南南合作培训班学员主要是来自亚洲、非洲、拉丁美洲、加勒比、大洋洲和东欧等地区的大部分发展中国家的受援国气候变化谈判代表、主管气候变化领域的官员、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领域的技术人员以及部分NGO组织代表。

  二、活动时间

  2016年6月16-19日(暂定)

  三、活动形式

  主要包括项目考察、参加展览、座谈交流、双(多)边合作洽谈、政策与市场推广研讨等。

  四、合作需求

  南南合作培训班学员熟悉本国或地区的实际需要和潜力市场,本次来深参加论坛对我市企业了解、发现和开拓发展中国家和地区市场是一次难得机会。为使本次活动更有针对性和实效性,现征求拟参加企业意向及需求,填写意向需求登记表(附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于2016年4月29日(星期五)前反馈至邮箱zgb@szpb.gov.cn,以便于我委与国家发改委沟通汇报,有针对性安排来深学员。

  五、咨询电话

  0755 86953769-813 何廷玉;0755 88125762王凯 

  深圳市发展改革委

  2016年4月19日


附件:

1.附件 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活动意向需求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