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6月28日,我委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大运会执行局印发《“激情大运,平稳价格”——深圳市大运会期间价格监管工作方案》(简称《方案》)。
《方案》规定,为防止价格异常波动,保持大运会期间市场价格稳定,我市将从大运会开幕前10天开始至大运会闭幕后10天止(8月2日至9月2日),对酒店客房价格、旅游价格、汽车租赁价格以及竞赛场馆内商品销售价格实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其中对非签约酒店的客房价格及签约酒店中非提供给大运会组委会分配使用的客房价格和竞赛场馆内商品销售价格实行最高限价管理,对旅游价格、汽车租赁价格实行调价备案管理。同时,还要求餐饮业经营者大运会期间的产品和服务价格应尽量维持在平时价格水平。对不执行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的经营者,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