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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0300693966093K/2017-00001 分类:
发布机构: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成文日期: 2017-08-01
名称: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
文号: 发布日期: 2017-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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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

发布日期:2017-08-01  浏览次数:-

  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   (2006年3月26日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以下简称《总体发展规划》)根据《中共深圳市委关于制定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编制。《总体发展规划》是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纲领性和综合性规划,是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和总体安排,是编制和实施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专项规划、区级总体发展规划、年度计划以及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总体发展规划》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市委的总体部署,统筹制定规划期内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和任务,努力履行政府职责,实现新的发展。   第一章 发展的基础和环境   第一节 “十五”取得显著成就   “十五”期间,市委、市政府坚持和贯彻科学发展观,抢抓机遇,开拓进取,在国家和广东省的大力支持下,经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保持了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圆满完成“十五”计划确定的预期目标。   经济总量连上新台阶。“十五”期间的五年,是深圳发展历程不平凡的五年,是实现经济实力历史性跨越的五年。五年中,本市生产总值连续突破3000亿和4000亿元大关,2005年达到4927亿元,当年的GDP总量相当于“九五”期间五年的生产总值总和,全部实现的GDP总额相当于前四个五年计划时期的1.5倍左右,每增长1%的GDP增加额由2000年的20亿元提高到50亿元。五年中,全市工业增加值和外贸进出口总额分别突破2000亿元和1000亿美元,达到2430亿元和1829亿美元,年均增长20.7%和23.4%;固   定资产投资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均突破1000亿元,分别达到1176亿元和1438亿元,年均增长13.7%和14.4%;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和贷款余额分别达到8478亿元和6168亿元,五年净增额分别超过5000亿元和3000亿元。经济实力显著增强,经济总量位居全国大中城市前列。增长速度和效益实现新提升。经济增长率由2001年的14.3%提高到2003年的19.2%,五年GDP年均增长16.3%,高于“十五”计划12%预期增长目标4.3个百分点,奠定新一轮经济增长周期的基础。在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同时,初步形成低能耗、高产出、高效益、高财税收入“一低三高”的发展新模式,创造了每平方公里产出2.52亿元GDP和7000万元税收的效益水平,分别比2000年提高125%和85%。2005年,   全市万元GDP耗水量33.8立方米,比2000年下降40%;万元工业增加值用电量和用水量分别为994千瓦时和22.8立方米,分别比2000年下降6%和25%。   产业结构调整取得新进展。实施产业第一的方针,积极推进产业适度重型化,培育发展文化产业,发展先进装备制造业取得阶段性进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三大支柱产业”的集中度(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50%左右。开创了产业发展战略合作的新机制,与南方航空、招商局、中海油、中远等企业集团签订战略合作协议,一批优化产业结构的基础性产业项目相继启动和建设。通信设备、计算机及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增加值达946亿元,年均增长18%,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   重由2000年的22.7%提高到2005年的29%。银行业总资产首次突破1万亿元,深圳证券交易所获准设立中小企业板块,创业投资机构和资本规模占全国的1/3,金融业综合实力和竞争力居全国前列。与南昌、成都等城市开展海铁联运,港口集装箱吞吐量五年净增1200万标准箱,2005年达到1620万标准箱,民航旅客吞吐量达到1574万人次,深圳港和国际机场跃升为世界第四大集装箱港和全国第四大航空港。   基础设施建设进入新阶段。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五年累计超过4500亿元,实施400多个重大建设项目,轨道交通一期工程建成通车,二期工程建设规划获得批准实施,1号和4号延长线、3号线工程建设全面展开。京广深客运专线广深段正式开工,杭福深客运专线厦深段、新深圳客运站、平湖集装箱中心站建设进展顺利。盐坝高速公路、坪西一级公路、龙大高速公路和南坪快速路一期建成通车,盐排高速、南光高速、深港西部通道和深盐第二通道等重要内外交通干道相继开工建设,初步形成“一横八纵”的干线路网。东部供水水源工程、供水网络干线工程全线贯通,龙茜供水工程建成通水,东部供水水源工程二期、大鹏半岛支线供水工程、北线引水工程相继进入建设阶段。岭澳核电1号和2号机组、西部电厂扩建等电力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LNG接收站和输气干线项目一期工程、东部电厂一期工程进展顺利,新增110千伏以上变电容量近2000万千瓦,新增输电线路总长约1500公里。   城市建设和管理取得新突破。全面启动和完成宝安龙岗两区的城市化和城市化转地工作,成为全国首个没有村镇建制的大城市。实施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的“1+5”文件,推进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强化出租屋管理和人口管理。相继实施“净畅宁工程”、“梳理行动”和“清无行动”,全面开展清理违法建筑、违法用地和城中村改造行动,共拆除各类违法建筑185万平方米,达到了从体制上解决违法建筑和违法用地问题的预期目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生产、城市交通和社会治安综合整治,清理整治18万   多家无证无照非法经营户。全面启动和实施环境污染综合治理,实施“治污保洁工程”,开展珠江(深圳)水环境综合整治和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由2000年的35%提高到45%,成为全国首个实现工业污染源污染物排放全面达标的城市,城市面貌发生明显变化。   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达到新水平。推进教育现代化和文化立市取得新进展,成功举办首届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制定和实施《深圳市文化发展规划纲要》及配套改革措施和经济政策,全社会教育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15%,成为全省首个教育强市。有效抗击“非典”和禽流感疫情,推进公共卫生设施和社区健康中心建设,启动新建和扩建一批医疗重大建设项目,宝安龙岗两区城市化人员全部纳入社保体系,开展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参加合作医疗劳务工突破100万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2.15   万元,年均增长7.5%,登记失业率保持在2.5%左右。   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推向新领域。全面部署和实施新形势下的改革创新工作,先后进行了两次行政机构改革和两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施“责任风暴”和“治庸计划”,推进政府执行力建设。创新行政监督机制,量化行政监督制度,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和机制,行政效率大幅度提高。建立新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企业和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取得重大突破,5家大型国有企业成功实行国际招标,公用事业管理体制改革不断向前推进。深入推进投融资体制改革,引入香港资本建设轨道交通,成功实施机场集合贷款,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事业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创新社区管理体制,在全国率先实行“居站分设”的新型社区管理模式,特区内全面设立社区工作站。务实推进深港合作和泛珠三角区域合作,签订深港“1+8”合作协议,制定和实施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方案,积极参与西部开发和东北振兴,对口扶持取得明显效果。   依法治市和精神文明建设达到新高度。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物质文明协调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深入推进,社会保持稳定。全面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依法行政工作成效显著。地方立法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率先制定和实施《深圳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条例》等一批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保障社会稳定的地方法规,完成五年立法计划和五年普法计划。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基层民主进一步扩大,社区民主管理扎实开展,社区居委会直接选举率达到47%。深入实施固本强基工程,基层组织建设水平明显提高。积极开展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思想道德文化建设成效显著。扎实开展文明城市建设活动,荣获首批“全国文明城市”称号。   第二节 发展形势和环境   发展的外部环境。世界科技革命方兴未艾,经济全球化、区域经济一体化加快发展,我国与世界的经贸关系进一步加强,有利于深圳继续承接国际产业转移,优化升级产业结构,在优势领域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我国经济继续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居民消费结构快速升级,城镇化进程加快,市场潜力巨大,国内消费需求的拉动作用进一步增强,为深圳经济发展提供广阔的市场空间。国家加大统筹城乡和区域发展的调控力度,实施东部率先、中部崛起、西部开发、东北振兴的区域发展政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   机制的启动和深化,为深圳融入区域发展与合作提供新的机遇。深港经济联系日益密切,口岸基础设施更加完善,合作机制日益健全,有利于加强两地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与此同时,国内城市间产业、资源、技术、人才的合作与竞争日益加强,国际经济贸易环境日趋复杂,经济发展面临油价高企、汇率利率变动和新贸易保护主义等不确定因素。   发展的有利条件。25年改革开放和建设的经验、成就与创业精神,为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经济实力较强,发展持续向好,各项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位居国内大中城市前列,有利于深圳继续推进新的跨越。市民生活水平和质量不断提高,消费潜力进一步增强,有利于带动工业结构调整和现代服务业发展。产业结构实现阶段性调整和优化,适度重型化迈出坚实步伐,经济发展后劲得到加强,有利于推动深圳进入较长的增长周期。基础设施日趋完善,能源资源开发建设规划和实施力度明显加快,有利于化解深圳发展的瓶颈性制约。市场化、国际化改革深入推进,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的能力进一步提高,各项改革成效显著,体制机制优势持续得到发挥,有利于形成经济社会发展的持久动力。   面临的主要矛盾和问题。高增长和紧约束是深圳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主要问题。一是经济增长方式仍具有粗放型特征,经济社会持续较快发展与资源环境的矛盾、人口规模迅速扩大及其消费需求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矛盾日益突出,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发展面临土地空间限制、能源和水资源短缺、人口膨胀压力、环境承载力“四个难以为继”的瓶颈性制约。二是产业结构相对单一,结构性风险加大,现代服务业发展乏力,二、三产业相互促进和联动发展的动力和后劲不足。三是自主创新能力有待进一步   增强,关键核心技术对外依赖度较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和品牌较少,高级人才总量后续供给能力明显不足,人才结构与产业结构升级不相适应,产业核心竞争能力有待增强。四是特区内外经济社会发展不平衡,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水平与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基层基础工作比较薄弱。五是社会事业和公共服务发展相对滞后,长期积累的社会问题逐渐进入高发期,建设和谐社会的任务比较繁重。六是体制机制创新任务艰巨,改革、发展、稳定的统筹难度加大,改革的成本和风险增加,局部改革创新的成效难以迅速扩大,部分领域的改革进展缓慢。总体判断,深圳进入了加快发展、率先发展和协调发展新的历史阶段,进入了发展模式转型和改革攻坚新的关键时期。   第二章 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第三节 指导思想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以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和现代化国际化城市为总目标,以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为核心,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坚持以人为本,坚持抓好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坚持紧约束条件下新的资源观,强力发展循环经济,进一步优化经济结构,创新发展模式,提高发展质量,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社会事业全面进步,确保在2010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四节 战略目标   战略目标。“十一五”期间及到2020年,深圳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目标是:建设亚太地区有重要影响的国际高科技城市、国际物流枢纽城市、国际金融贸易和会展中心、国际文化信息交流中心和国际旅游城市,用15年左右的时间,在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基础上,把深圳建设成为重要的区域性国际化城市。到201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9000亿元,五年平均增长13%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2万美元左右。预期到2015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1.5万亿元,五年平均增长10%左右,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5万美元左右;到2020年,全市生产总值达到2万亿元,五年平均增长8%左右,争取人均生产总值达到2万美元左右。   第五节 发展战略与实施步骤   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按照特别能改革、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开放的要求,以特别之为立特区之位,以提升科技自主创新为主线,全面推动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创新、企业管理创新和城市管理创新,使自主创新贯穿于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和领域,使自主创新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和全社会的普遍行为,努力把深圳建设成区域性自主创新中心城市,成为   在建设创新型国家中发挥重要作用的城市,成为在某些关键技术、核心领域和战略产业上具有领先优势的城市。   ——建设创新型政府。全面推进综合配套改革,总体部署与重点突破相结合,围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经济体制改革、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三个重点领域,集中力量改革攻坚。实施改革创新促进条例,按照经济体制改革“十一五”规划的总体要求,在理顺市区街道三级事权和财权关系、投融资领域改革和促进公共服务发展三个方面取得新进展。   ——促进创新型发展。推进发展模式创新,促进经济增长由投资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加快形成经济发展的自主内在动力。坚持紧约束条件下新的资源观,更加合理、有效、节约地利用各种自然有形资源,充分发挥制度、管理、文化、环境、人力、地缘等无形资源优势。坚持紧约束条件下的集约发展,更加注重速度与质量效益的有机统一,向自主创新要资源、要空间,实现经济、社会、人口、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   ——提升创新型产业。研究制定科学技术进步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加强和鼓励科技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教育和科技投资,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构建科技创新平台,集中优势资源推动科技创新水平再上新台阶。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人才为核心,产业化为目标,形成产学研相结合的知识创新体系和技术创新体系。加快产业调整升级,提高产品的高技术含量、自主知识产权比重和国际竞争力,推动整体产业从“深圳加工”向“深圳制造”和“深圳创造”转变。   ——完善创新型环境。坚持创新环境的以人为本,把创新环境建设作为一项系统性、全局性任务来抓。推进创新制度化,加快自主创新立法,完善创新激励机制,健全收入分配制度和创业鼓励机制,充分发挥就业和创业推动创新的作用。大力培育创新文化,弘扬及引导移民文化和包容文化,倡导崇尚成功、宽容失败的人文精神。完善人才培养、使用和流动机制,发展人才和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才竞争。实施步骤。未来15年,实施近期、中期和远期三步走的战略部署。   ——近期到2010年,为经济社会发展创新调整的五年,以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为发展目标,以改革开放为动力,实施产业、人口、布局的联动调整,推动发展模式和增长方式的根本转变,初步形成国家创新型城市的示范效应,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中期到2015年,为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创新提升的五年,在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以经济贸易国际化、服务功能国际化、运行机制国际化为重点,国际化城市建设取得明显进展,形成重要区域性国际化城市的基本框架。   ——远期到2020年及以后,进入现代化国际化城市创新完善时期,区域性国际化城市功能比较完善,服务区域、服务全国发展的辐射力和带动力显著增强,形成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的内在长效机制,国际化城市在更高的目标上不断完善和发展。   第六节 五年发展目标   综合实力明显增强。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保持经济持续较快协调健康发展,巩固和提升较强的综合经济实力。五年中,本市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3%左右,2010年本市生产总值达到9000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1.2万美元左右。实施产业强市战略,产业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取得新进展,第三产业加快发展,增加值占GDP比重提高到50%。   宏观效益明显提高。坚持效益深圳的发展目标,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培育总部经济和民营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建设效益型发展模式取得明显成效,实现速度与质量的同步提升。2010年,万元GDP能耗、万元GDP水耗分别比2005年下降10%和20%以上,万元GDP建设用地比2005年下降40%以上。五年全市新增土地供应控制在45平方公里左右。   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坚持城市管理“科学严格精细高效”八字方针,环境污染恶化趋势得到遏制,主要河流水质和海域环境明显改善,空气质量保持稳定,敏感生态区域得到严格保护,形成比较健全的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机制,基本建成国家生态市。2010年,河流水质达标率提高到60%,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5%,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8%以上。   创新动力明显加强。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以创新文化和创新制度为支撑,以科技投入和人才聚集为保障,在加强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的基础上,原始创新、集成创新能力得到显著提高,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区域创新体系,推动经济增长由主要依靠资金和物质要素带动向主要依靠人力资本和科技进步转变。2010年,研究与开发支出占GDP比重达到3.6%,自主知识产权高新技术产品产值比重提高到65%,大专以上受教育人口比重达到1500人/万人。   社会和谐明显进步。坚持和谐深圳的发展目标,立足人的全面发展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优先发展社会事业,保持社会与经济的全面协调发展,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市民,建设环境更加和谐、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民主更加健全、人民更加富裕的现代文明社会。“十一五”期间,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下。2010年,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95%,劳务工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80%。五年中,万人医生数提高35%,亿元GDP安全事故死亡率下降45%,万人刑事案件立案数下降6%。   第三章 强力发展循环经济   全面确立循环经济作为经济发展的新模式,按照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的原则,切实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发展理念、法制环境、政策手段、体制机制、产业发展和文化价值的创新,实现经济社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第七节 构建循环型发展新模式   实行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以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作为发展循环经济的核心环节,明确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全面构建循环经济体系。以《深圳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调控指标体系》为目标,以改革创新和科技进步为动力,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到2010年,率先建立比较完善的科学发展和循环经济评价指标体系及评估机制,实施循环经济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分阶段推进计划,形成比较完善的循环经济政策法规体系、技术创新体系和激励约束机制,初步建立循环型国民经济体系,初步建成资   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   全面推行循环型生产模式。构建节约型产业结构和增长方式,开展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产业园区的循环经济试点,发挥节约型生产方式的示范作用。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大力发展资源综合利用产业、节能产业和环保型产业,从源头减少废物排放。严格控制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产业发展,坚决淘汰严重耗费资源和污染环境的落后生产力。促进资源循环式利用,鼓励企业循环式生产,推动产业循环式组合。大力发展环保节能型城市交通,建设绿色交通系统。积极发展电气化公共交通,加快推进清洁燃油、天然气、混合动力和纯电力公共汽车,推行营运汽车、公务车和私家车使用清洁能源。加大政府对节约资源和发展循环经济重大项目的支持力度,扶持一批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技术开发和改造项目,培育一批清洁生产企业、资源节约型园区。   建设生态化循环型产业体系。大力实施技术创新,逐步建立与循环经济发展相适应的技术创新机制和支撑体系,增强科技推动循环经济发展的能力。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实现经济增长方式由高消耗、高污染、低产出向低消耗、低污染、高产出的转变,提高技术进步对发展循环经济的贡献率。研究制定产业生态化发展行动纲要,促进三次产业之间和三次产业内部产业链的不断完善。加快循环型经济示范工程推广,重点推进电子通讯、能源、建筑、电镀和纺织印染等重点行业实现生态化转型。推进产业园区   生态化协调发展,实现九大产业集聚基地的生态化改造和功能调整,建立集中治污和废弃物资源化的综合型生态工业园区。“十一五”期间,万元工业增加值电耗和水耗分别下降7%和5%。   发展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生态工业示范园区:老工业区生态化改造、绿色制造业示范基地建设、生态工业园区建设。   生态农业示范园区:两明(光明、公明)生态农业示范区、科普特大鹏高新技术生态农业园、碧岭生态科技园、七娘山现代滨海生态农业园。   示范社区和城区:特区内1个街道办和1个居委会建成循环经济示范社区,特区外1个街道办建成循环经济示范社区,龙岗区建成循环经济示范城区。   重点技术示范项目:节能技术、节水技术和再生资源回收利用技术。   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绿色公共建筑、大型住宅小区、绿色办公场所。   废弃物回收处理示范基地:清水河环境园、再生资源回收基地、废旧电子电器回收中心。   绿色交通示范工程:液化天然气汽车示范工程、混合动力公交车示范工程。   倡导和引导循环型消费模式。倡导社会循环式消费和资源节约活动,使节能、节水、节材、节粮、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逐步形成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节约型消费模式。开展建设节约型社会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节约意识,建设节约文化,倡导节约文明,形成“节约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尚,创建节约型城市、节约型政府、节约型企业和节约型社区。倡导合理消费、适度消费、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鼓励使用绿色产品,推行能效标识产品、节能节水认证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运用经济和法规手段控制过度包装和一次性用品等浪费资源行为。“十一五”期间,人均生活用水量下降25%,建成国家级节水型城市。   发展循环经济实施计划   两个环节:围绕生产和消费两个环节,全面贯彻循环经济理念,实施产品生产周期全过程的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最大限度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环境污染。   六项内容:(1)节能降耗。在生产、建设、流通和消费各领域节约资源,明确节能降耗指标,鼓励节能降耗技术的研发和产业化。(2)推行清洁生产。实施国家《清洁生产促进法》,在企业内部大力开展清洁生产,实现由末端治理向污染预防和生产全过程控制转变。(3)废弃物分类回收与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回收和循环利用各种废旧资源,建立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系统,探索建立废旧电子电器回收系统。(4)产业生态化。引导三次产业的生态化发展,实现内部工艺之间的物料循环和资源节约,延长产业链,减少废弃物的产生和排放,建立不同类型的工业生态园区。(5)示范工程。推进循环型企业示范工程、生态型工业区示范工程和循环型社区与城区示范工程建设,选择重   点行业、重点领域和重点技术开展示范工程试点。(6)营造环境。建立健全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大力宣传循环经济理念,营造绿色消费和绿色人居环境。   十大行业:以电子通讯、能源、建筑、生物医药、电镀、纺织印染、精细化工、交通、物流、餐饮为重点行业,率先发展循环经济。   八个方面:(1)建设城市水循环系统,创建节水型城市。(2)实施节能降耗,推广清洁能源。(3)构建生态化产业体系。(4)完善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体系。(5)加快绿色交通体系建设。(6)大力推进绿色消费。(7)创建循环型社区和城区。(8)完善生态系统,建设绿色家园。   第八节 建设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体系   积极开发清洁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充分利用自然条件优势,积极开发利用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研究利用风力发电和潮汐发电。大力发展太阳能产业,建立公共研发技术平台,在市政道路照明、公园绿地照明、城市景观照明等公共服务领域,以政府采购、招投标等形式扶持太阳能产业的跨越式发展。完善管理体制和投融资体制,积极鼓励和支持固体废弃物及生活垃圾发电。2010年,能源结构优化率达到40%,建立2个以上太阳能产业基地,完成300多万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太阳能光热、光伏与建筑一体化应用示范工程建设。   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规范和完善再生资源回收行业管理,鼓励发展规模化、产业化的资源再利用产业发展。加强资源节约和循环利用关键技术攻关,大力开发和推广节约资源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积极推进废钢铁、废有色金属、废纸、废塑料、废旧轮胎、废旧家电及电子产品、废旧纺织品、废旧机电产品、包装废弃物等资源的回收利用。加快城市生活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分选系统,完善再生资源回收、加工和利用体系。推动不同行业通过产业链的延伸,实现废弃物的循环利用。2010年,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率达到98%,生活垃圾资源化率达到45%,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率达到20%。   大力开展节约降耗和循环利用。推进节约用水和中水、污水回用,开发利用海水资源。根据节水型城市标准,全面启动创建节水型城市和社会行动方案,到2010年,工业用水回用率达到75%以上。开发非常规水资源潜力,积极推进海水淡化、污水回用、海水和雨洪资源利用,以示范项目试点带动海水淡化技术发展。推进能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制定和实施节能中长期规划。促进高耗能产业和企业开展节能技术改造,建立完善的企业内部节能管理制度,促进企业实行合同能源管理。推进能源产业清洁生产,提   高二次能源加工转换效率和水循环利用率,推行冷热电联供模式。推进建筑节能,新建建筑严格执行节能标准,鼓励商场、写字楼、工厂等现有商业建筑开展节能改造,政府办公楼、医院、学校等公营机构要制定和实施节能措施。加强节能产品、绿色环保产品的认证和认定,鼓励企业及居民使用节能产品和绿色环保产品。   全方位推进节约型社会建设。实施“绿色行政、绿色采购”,发挥政府在发展循环经济中的表率作用。加强政府部门和工作人员的环保意识,规范节约降耗和环境保护行为。制定政府部门节约降耗的制度和措施,并纳入行政考核内容。开展政府建筑物节能改造,实施公务车节能措施。推行绿色采购,政府带头使用可回收、可再生办公用品。建立政府部门环境管理体系,开展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试点。开展循环型社区试点,强化循环式生活方式的宣传教育,完善社区污水排放和中水利用设施以及生活垃圾分   类回收、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建设一批循环型社区。继续开展“绿色单位”创建活动,建设一大批绿色学校、绿色医院、绿色商场和绿色家庭。   第九节 创新循环经济促进机制   建立循环经济的体制和机制。加强循环经济立法,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完善资源节约、清洁生产、资源利用、消费引导以及社区建设等方面的配套法规建设,形成符合循环经济发展的法制体系。实施循环经济发展规划,转变政府职能,发挥市场机制和经济杠杆的双重作用,综合运用产业、价格、财税和投资手段,促进资源的节约和有效利用,建立有利于循环经济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建立循环经济标准体系,完善和制定电子、电力、印染、建筑、生物医药、精细化工等重点行业技   术标准,健全重点耗能产品和新建建筑的市场准入制度,建立新上建设项目的资源评价体系。理顺资源性产品价格,探索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完善发展循环经济的政策体系。建立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关键技术研发、清洁生产、各类示范工程等循环经济发展项目。研究制定节能节水产品、低能耗及低排量汽车、节能建筑、废旧物资回收利用的财税优惠政策,扶持相关产业做大做强。建立高耗能、高耗材、高耗水的落后工艺、技术和设备强制淘汰制度,实行高耗能、高耗材、高污染产品的限制政策。制定鼓励循环经济的产业政策和产品目录,加快实施政府绿色采购和社会绿色消费政策,编制绿色产品目录、政府绿色采购目录,引导社会生产和生活领域实现循环式发展。研究制定符合循环经济要求的生态工业网络经济政策,支持企业建立促进循环经济发展的企业组织结构。鼓励企业使用高新技术,延长产品使用周期促进企业间共享资源和互换副产品。   强化节约降耗的监督管理。建立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控指标体系的统计监测制度和评估考核制度,研究建立节能监察中心,抓好重点用能单位节能降耗,为企业和市民节约资源提供良好服务,引导商业经营和市民生活的节能降耗。加大资源保护和节约的执法力度,严肃查处各种破坏和浪费资源的违法违规行为。加强电力协调调度,强化需求侧管理,鼓励节约用电和提高用电效率,确保用电安全。建立资源和环境信息公开发布制度,结合循环经济信息化平台建设,及时公布资源供应与消耗、环境污染与治理的相关信息。建立循环经济社会监督制度,支持开展自我监督、同业监督、非政府组织监督、媒体监督、市场监督和公众监督。   第四章 调整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   实施产业强市战略,按照“产业第一”和“优势优先、新兴培育”的原则,落实“南软北硬,南高北重,东西两翼港口旅游”的总体布局,以提升结构、创造品牌和优化布局为任务,形成分工清晰、互补配套的集约发展模式,促进产业、人口、布局的联动调整。   第十节 优化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结构   推进建设三大产业集群。实施“整合链接提升”的产业发展策略,抓住产业调整升级这一发展的中心环节,调整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结构,推动加工贸易和“三来一补”企业的优化升级,提高制造业的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加快形成电子通讯、数字化装备、家庭消费品三大制造业集群产业。   “整合链接提升”的产业发展策略   整合:优化和集中资源配置,大力发展自主创新型高新技术产业。   链接:延伸产业链条,发挥电子信息产业优势,以信息化带动工业化,促进二、三产业的联动发展和产业内部结构优化。   提升:推动加工工业的集约化和规模化,增强市场竞争力,降低经营成本和资源消耗。   推进制造业适度重型化。降低产业的结构性风险,加快形成健全的产业链和产业群,提高产业结构的重型化水平和自主创新水平。大力发展技术密集、资本密集的高精尖装备制造业和基础工业,做大做强交通设备、医疗器械、仪器仪表、物流设备、环保设备、模具、精密机床等优势领域的先进制造业。把握国际汽车产业转移新趋势,以环保节能和电子化为重点,力争在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汽车电子、电动和混合动力汽车等领域取得新突破。积极培育高技术水平、高附加值、低污染的精细化工和化工中间产品制造业,重点发展LNG化工、新材料和精细化工三大领域,加快建设生态型精细化工园区。   推进优势传统产业集群化。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依托,以研发平台为支撑,以集群化、品牌化为方向,全面提升优势传统产业竞争力。按照布局集中、产业集聚、土地集约的原则,加快建设生态型集约化的产业园区,推进加工工业向管理规范化、产业链条化的现代工业园区集中,促进产业的集群化和品牌化。发展传统产业簇群,加快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产业,建设优势传统产业集聚基地,形成产业发展的集群优势。五年中,产业集聚基地投资预计400亿元,全部建成后形成1000亿元的产值规模,使入驻集聚基地的行业在全市该行业的聚集度达到50%左右。   第十一节 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   强化两大战略服务业。加快发展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两大战略服务业,推进区域性金融中心和物流中心建设,使之成为产业发展的重要保障。现代金融业的发展以香港国际金融中心为依托,以货币市场、证券市场和保险市场为主体,以金融产品创新、制度创新、技术创新为重点,建设创新型区域金融中心。现代物流业的发展以现代综合交通运输和网络信息为平台,以海空“两港”运输、物流配送和电子商务为主体,以国际物流、区域物流、城市物流为支撑,鼓励国内外大企业在深圳发展采购中心、物流配送中心、批发代理市场和连锁商业,形成国际化现代综合物流体系。   壮大五大主导服务业。发展壮大商贸流通业、旅游业、文化产业、餐饮酒店业、房地产业五大主导服务业,使之成为现代服务业持续较快发展的重要支撑。推进商贸流通业的现代化和信息化,大力发展新型业态,加快规划和建设地铁商贸圈,推进老商业区改造升级,建设区域性消费经济中心和购物中心。到2010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预期达到2500亿元。实施旅游业发展规划,有效开发旅游资源和旅游商品,提高旅游业服务质量和消费水平。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协调发展餐饮酒店业,优化旅游景点、旅游线路布局。加强与泛珠三角和港澳地区的旅游区域合作,推进深港旅游业的联动发展,建设国际旅游城市和亚太地区重要的游客集散地及核心旅游目的地。继续调控和引导房地产业发展,保持房地产价格的平稳运行。   服务业重点项目   现代金融业:深化地方金融体系创新,加快发展银行保险业,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完善外汇和黄金市场,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和金融安全区。推进罗湖金融中心区改造和大工业区金融会展中心、深圳证券交易所营运中心建设。   现代物流业:建设和推进华南国际物流中心、前海湾物流园区西部第三方物流基地、大工业区交通运输中心、盐田港保税区北区、机场物流园区、空港联动保税物流园区、笋岗物流园区市政及环境综合改造、沃尔玛物流配送中心、华南国际工业原料城(二期)、国际花卉物流中心、龙岗综合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项目。   商贸会展业:建设和推进华润中心二期、大中华CEPA广场、海岸商业广场、华强北大商圈改造、中心区商业区、中航苑改造、人民南片区环境改造、南山商业文化中心区、宝安新城商业区、龙岗龙城商业中心等。   旅游业:建设华侨城主题文化旅游基地、东部华侨城盐田旅游项目、深圳欢乐海岸、东山珍珠文化岛,合理布局建设福田中心区(CBD)五星级酒店群、大梅沙游客集散基地、观澜高尔夫旅游胜地和西冲国际会议中心等旅游景区和星级酒店。   培育五大新兴服务业。加快培育发展会展业、商务服务业(专业服务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和社区服务业五大新兴服务业,形成现代服务业新的增长点。加快发展会展业,继续办好高交会,打造中国科技第一展品牌,发展各类专业展览。大力培育商务服务业和信息服务业,规范和鼓励发展律师、会计、评估、设计等中介服务。加快发展科技服务业,积极吸引世界及香港专业服务公司在深设立基地,扶持信息内容产业、动漫产业发展。开发社区消费潜力,加强社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统筹建设和完善社区服务体系。   第十二节 发展都市农业和海洋产业   发展生态型都市农业。保护基本农田,稳定都市农业生产,充分发挥绿色农业的环境生态功能和食品安全保障功能。依靠科技进步提升农业的层次和水平,扶持以企业为主体的农业科研和开发,大力推广农业科研成果应用。建设各具特色的生态农业园区,规划建设永久性大型花卉生产、科研和交易基地。利用园区集聚资金、人才、技术和管理资源优势,大力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集约化水平,到2010年建成各类生态型农业园区20个以上。加强农业生产环境、农产品标准化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管理,建设安全农产品生产基地。2010年,全市消费的蔬菜、生猪、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60%以上来自规模化无公害生产基地。大力发展农业观光旅游业,高标准规划建设两明(光明、公明)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区、大鹏高新技术农业园、东部海洋生物高新技术示范区、碧岭生态科技园和市农业科普城市公园等园区。   大力发展海洋产业。构建新型的海洋—城市关系,发展海洋循环经济。巩固提升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海洋渔业、临港工业等海洋产业,合理开发海洋生态资源,促进海洋产业从以运输业为主向多行业共同发展转变。重点发展海洋生物工程技术、海洋精细化工、海洋信息等新兴产业,提高海洋产业的附加值,形成海洋经济新的增长点。积极发展海水淡化与直接利用产业化,开展潮汐发电的前期研究。“十一五”期间,全市海洋产业产值争取实现年均增长17%,建设海洋经济强市。   第十三节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和民营经济   大力发展总部经济。制定总部经济发展促进办法,实施促进和培育本土企业做大做强的扶持政策。鼓励和支持具有市场发展潜力、产业规模优势和现代企业制度的本土大企业集团扎根深圳,通过国际合作、跨国并购、海外上市等方式,加快企业国际化进程。扶持有实力的企业拓展海外市场,开展跨国经营,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公司和著名品牌。力争到2010年,一批企业进入世界500强,一批企业进入专业领域世界500强,一批企业进入全国500强。完善总部经济服务体系,整合总部经济发展资源,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和人文环境,鼓励和支持国内外大企业集团在深设立总部或区域总部。   发展壮大中小企业和民营经济。建立健全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中小企业创新、创业发展环境,重点实施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发展“三六三”实施计划。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从事专业化生产和特色化经营,支持与大企业建立协作关系,推动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做大做强。科学安排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建立政府采购扶持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发展的长效机制,促进全市小、中、大型企业形成阶梯式发展格局和协作成长机制。统筹协调全市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自主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自主创新的共性关键技术服务体系、人才培育体系、融资服务体系和市场开拓服务体系。力争到2010年,全市民营经济主要指标比2005年翻一番。   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三六三”实施计划   完善中小企业及民营经济发展、创业发展和服务体系建设“三大”政策环境。   搭建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技术创新、融资担保、信息咨询、培训交流、产业协作、创业辅导“六大”服务平台。   实施“成长型”中小企业计划、中小企业及民营企业名牌战略和50强民营企业与总部经济“三大”计划。   第十四节 优化市域产业布局   积极应对经济一体化和产业转移调整趋势,促进产业结构和布局联动调整,加快建设和完善“一带四区六园九基地”的产业功能布局。   建设一条产业发展带。与《珠江三角洲城市群协调发展规划》的“东部都市区”南发展带相衔接,规划和建设横贯东西市域的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业产业发展带。高起点建设市高新园区、留仙洞园区、大学园区(大学城、深圳大学、深职院)、石岩园区、沙井松岗园区、光明园区、龙(华)观(澜)坂(田)园区、宝龙碧岭园区、大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坝光园区等十个产业园区,以市高新园区为核心区,其他规模化园区为组团产业区,形成定位明确、分工协作、互补配套的规模化园区经济。   建设四个产业主体功能区。贯彻落实“南软北硬,南高北重,东西两翼港口旅游”的总体布局,全市建设四个产业主体功能区。一是以特区内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业主体功能区,二是以光明产业园区为主体的西部高新技术产业主体功能区,三是以大工业区(出口加工区)和宝龙工业区为主体的东部先进制造业主体功能区,四是以东部滨海地区为主体的生态休闲度假主体功能区。通过主体功能区的建设,加快形成“南软”、“西高”、“东重”的市域产业布局。   建设六个商贸物流园。结合城市更新改造和旧产业园区功能置换,依托港口、机场、铁路、地铁、高速公路等交通基础设施条件,按区域物流功能区分,加快建设笋岗清水河商贸物流园、盐田港区保税物流园、前海湾现代物流园、空港保税物流园、平湖现代物流园、龙华现代物流园等六大商贸物流园。   探索多元合作的物流园区开发管理模式。   提升中心区现代服务业。强化特区内现代服务业主体功能区的综合服务功能和持续发展能力,以知识型服务业为重点,消费性服务业为基础,生产性服务业为支撑,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提升特区中心区服务全市发展的辐射和带动功能。到2010年,特区内第三产业增加值比重达到80%左右。   ——拓展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发展企业地区及市域总部、高等教育及科研业、港口物流业、金融保险业、会议展览业、设计及动漫软件业等现代生产服务业。发挥罗湖金融业的先发优势和南山高新技术产业的关联带动效应,依托福田中心区的行政、文化、商务和会展中心地位,高起点提升和建设罗湖、福田和南山三个现代服务中心,完善福田中央商务区功能。强化以市高新区、深圳大学、大学城为中心的科技创新和研发功能,逐步规划调整和置换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的制造业功能,加快形成比较发达的特区中心区现代服务业产业体系。   ——充实消费性服务业。重点发展商贸零售业、黄金饰品销售业、文化娱乐业、新闻出版业、网络信息服务业等消费和居民服务产业。改造建设华强北、中心区、人民南等成熟商业旺区,打造知名特色商圈,继续保持和壮大罗湖、福田商贸业在区域发展中的竞争优势。依托深港西部通道和华侨城旅游基地、沙头角口岸和中英街,强化南山区、盐田区的商贸流通功能,严格统一规划、适度开发东部山海休闲度假旅游业。加强地铁场站的商贸配套设施建设,加快形成具有鲜明特色的地铁商贸圈。   建设和提升特区外制造业基地。依托光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和龙岗大工业区,调整整合公明、沙井、石岩、观澜、宝龙、沙坣—碧岭、新生—高桥、金沙—沙田等工业区,理顺管理体制,统筹资源配置,明确产业分工,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为支柱的产业发展带规模效应。宝安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环保产业等“趋高产业”;龙岗区重点发展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汽车及关键零部件制造业、精细化工制造业、生物医药等“趋重产业”。   在保护中科学开发东部滨海地区。东部滨海地区从三洲田到大鹏半岛山海一线,纳入东部生态休闲度假主体功能区。坚持保护为主适度开发的基本原则,重点发展以商务度假、生态休闲、滨海娱乐为主的山海旅游度假胜地。三洲田、大小梅沙、马峦山和溪涌以自然风光为特色,发展公众型山海旅游度假业;南澳绿色半岛作为旅游资源储备区,以国际商务会议、国际海滨度假、地质公园和山地探险为特色,中远期建设世界级旅游度假胜地。东部滨海地区实施特殊的财政转移和产业政策,建立有效的资源保护补偿机制,同时严格控制建成区扩大和房地产业发展,统一规划海洋生物及海洋养殖业发展,使东部滨海地区成为开发、保护、发展三者和谐共进的示范区和全体市民的“后花园”。   建设九大产业集聚基地。按照突出转变发展模式、突出自主创新、突出质量和品牌、突出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突出经济效益、突出配套服务的要求,依托传统制造业的发展基础,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重点建设家具、钟表、模具、服装、内衣、黄金珠宝、汽车电子、现代家电和新型自行车九大产业集聚基地。   第五章 加快发展四大支柱产业   以电子信息产业为主导,适度重型化制造业为重点,现代服务业为支撑,加快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现代金融业、现代物流业和现代文化产业四大支柱产业。   第十五节 推进高新技术产业高级化   强化高新技术优势产业。以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为契机,大力推进科技自主创新。继续巩固高新技术主导产业的竞争优势,进一步完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高新技术资本平台、智力平台、知识平台、中介平台和科技条件平台建设,力争在科技创新上取得新突破。进一步做大做强高新技术优势产业群,强化高新技术产业的核心竞争力,增强计算机及外部设备、数字视听、通信设备、微电子及基础元器件、软件、机电一体化机械设备及仪器仪表、医疗器械等优势产业的区域集群优势。强化高新技术产业的研发和设计,推动向上游延伸产业发展链条,增强产业发展后劲。2010年,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5%。   发展高新技术新兴产业。紧紧把握国家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科技发展趋势,大力培育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创新高新技术产品市场,扩大高新技术产业群。大力发展生物技术和新材料新能源两大新兴高新技术战略产业,鼓励发展汽车电子、平板显示器件、集成电路制造、化合物半导体、现代医药、环保产业、高科技农业和海洋产业等新兴产业,力争实现高新技术产业新的跨越式发展。鼓励企业进入军工领域,促进高技术军工产业的规模化,扶持一批高成长性的创新型高新技术中小企业,培育新的产业持续增长点。   高新技术产业重点发展领域   通信设备:发展固定网络设备制造、无线网络设备制造及数据通信设备制造。重点开发下一代网络(NGN)设备、第三代移动通讯设备、无线综合接入网设备、通讯终端和光网络设备等产品。   数字视听:发展数字电视及其相关产品、数字电视内容及相关应用软件、数字音频广播系统设备和数字家电。   软件:发展信息安全产品、系统软件和应用软件。建设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   新材料和新能源:发展单晶多晶硅材料、高性能电池、电子专用材料、氮化镓发光材料和元器件,开发太阳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   生物医药及医疗器械:发展医疗器械产业、以生物制药和转基因动物植物新品种等为重点的生物技术产业、海洋生物产业、现代中药产业,选择性发展化学制药产业。推进深圳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建设。   化合物半导体:鼓励外延片、芯片、衬底材料及高功率封装等关键生产技术的引进和产业化生产,形成比较完整的化合物半导体产业链。建设深圳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   平板显示:发展高端平板显示器件,包括液晶显示器件(TFT-LCD)、等离子显示器件(PDP)等;鼓励有机发光二极管(OLED)、表面传导电子发射(SED)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的研发和产业化。   集成电路设计、制造与封装:建设高层次IC设计、测试平台,重点引进8英寸以上的晶元生产线。建设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深圳产业化基地。   计算机及外部设备:发展便携式计算机、嵌入式计算机、多媒体计算机、个人数字助理产品、高档微型计算机、工作站和服务器,鼓励开发网络计算机、新型存储设备、新型显示终端、智能化电源、打印机、光盘驱动器和网络信息处理设备等产品。   培育高新技术产业知名品牌。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市场认可、政府推动、中介辅导的品牌培育原则,建立共担投入、共享利益、协调运作的产业区域品牌培育市场化运作机制,营造高新技术品牌的良好发展环境,提高企业发展的配套服务水平。支持高新技术企业管理机制和运行机制的现代企业制度改造,按照合理化、集约化、集团化和国际化的战略步骤,梯次推进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做优做强,努力培育世界级高技术产业跨国公司。鼓励和支持企业走品牌经营道路,以自主品牌开拓国际国内市场,着力创建国际品牌,培育一批知名品牌和一批龙头企业。到2010年,形成3~5个在全国乃至全球具有竞争力的产业区域品牌。   第十六节 巩固发展现代金融业   建设区域性金融中心。积极配合国家金融体制改革,深化地方金融体系创新,推动金融产品创新和市场发展。开展深港金融业发展合作,促进深港金融业优势互补,吸引港资金融机构来深设立分支机构,鼓励扩大在深后台业务领域。提高全社会的金融服务水平,促进银行、证券、保险业持续均衡协调发展。认真落实扶持金融业发展政策,加快建设一个能有力支持深圳经济发展、能有机配套深圳产业结构优化、能有效防范化解风险的金融体系,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国内一流的区域性产业金融中心、金融创新中心、金融信息中心和金融配套服务中心。2010年,深圳金融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5%以上,金融业资产规模达到1.8万亿元。   加快发展银行保险业。加强货币市场与其他各类市场之间的联系和融通,积极发展票据市场和信贷资产二级市场,创造条件组建深圳票据交易所。扶持发展离岸金融业务,鼓励香港银行将业务延伸到在深港资企业。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鼓励商业银行设立货币基金公司,鼓励信托公司扩大理财业务和中间代理业务。争取到2010年,金融机构本外币存款和贷款规模分别年均增长10%和12%,直接融资占融资总量的比重提高到15%以上。发展和规范保险市场,扩大保险市场规模,引进中外保险总部和地区总部,创新保险品种。争取到2010年,保险法人机构超过15家,保费收入超过200亿元。   建立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配合国家证券市场的发展和改革,进一步发展和壮大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区域资本市场中的主导作用,推动深圳证券交易所完善功能和定。加大上市资源培育力度,支持本地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加快发展,继续做优做强主板市场,发展壮大中小企业板。提升上市公司数量和质量,加快完成深圳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充分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平台,建立权证、资产证券化、股指期权期货等衍生品市场,建立公司债券交易平台和公司债券发行、流通市场。吸引境内外   资本市场中介服务机构和机构投资者落户深圳,选择性引入境内外战略合作者和投资者。   完善外汇和黄金市场。完善经常项目下人民币可兑换,稳步推进资本项目下人民币可兑换,为跨国公司内部资金运营和外汇资金的集中付汇提供便利。支持保险机构、社保基金进行境外证券投资,允许国内企业境外上市募集资金经批准后存放境外或进行保值运作。大力发展金融衍生产品,创新外汇市场避险工具。完善黄金备份交易中心功能,探索允许黄金交易所会员成为香港金银贸易场会员和香港汇丰银行黄金交易客户,积极争取在深圳地区率先开办黄金进出口业务和其他黄金交易业务,推动黄金衍生品交易。巩固和促进黄金珠宝产业发展,推动黄金珠宝业由加工生产向研发设计和展示展销延伸,切实解决产业发展中的用地、治污等实际问题,把深圳建设成亚洲最大的贵金属造币基地。   着力建设金融安全区。发挥自我约束、市场约束、审慎监管、政府协调、央行最后贷款人的多重功能,建立以金融企业监管指标体系、风险检测考评体系为主要内容的金融系统风险预警机制,健全以资本充足性、资产质量和风险度为主要内容的监管运作机制。加强对金融业资产质量的监测分析,加大不良资产盘活力度。完善银行机构公司治理和内控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和风险防范体系。健全征信系统,加强信用体制建设。建立完善的跨境资金流动监测体系,防范对外金融风险。强化金融法律环境,把金融业发展纳入快速、有序的发展轨道,努力建设金融运行的安全区。到2010年,银行业机构资本充足率保持在8%以上,不良贷款率控制在4%以下。   第十七节 提高物流业的国际化水平   培育大型物流企业和物流服务体系。支持现代物流企业拓展服务网络体系,发展骨干型物流企业,形成以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及供应链服务企业为主体的物流产业群。大力开拓国内外物流市场,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扶持一批骨干型第三方物流企业,提高物流产业竞争力。推动物流企业设立区域营业网点,带动物流业向上游下游产业延伸,形成总部设在深圳、网点遍布全国的“物流总部”模式。鼓励发展仓储分拨、零担快运、特定客户、综合物流、专业物流和供应链管理等物流业务,完善综合性物流园区的配套服务,提升集散枢纽型物流园区功能。支持建设规模化的保税仓库原材料市场,建立全球化的原材料采购网络。鼓励传统运输业开展专业物流服务,发展物流服务外包,支持连锁经营、社会化专业化配送、大型批发采购分销网络等现代商业组织。推动现代物流企业联合发展,提高物流服务的附加值,形成华南地区重要的供应链服务基地和亚太地区有重要影响的物流枢纽城市。到2010年,建立起快捷、高效、安全、方便并具有较强国际竞争力的现代物流服务体系,争取全市物流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2%。   大力发展两港物流业。加快海港和空港“两港”配套能力建设,开拓国际航运市场,增辟新航线,吸引更多的国际班轮停靠,形成干支结合的航线网络。建设华南集装箱多式联运中心,完善港口道路集疏运系统和安全支持保障系统,优化港口通航环境。大力发展航空货运和航空快递业务,拓展航空货运代理功能和空港保税功能,积极开展承运、分拣、派送、快件处理等综合业务。鼓励国内外航空公司开辟深圳航线、建立基地和货运分支机构,形成与国际惯例相衔接的现代机场运营管理模式。加强与泛珠三角的物流业发展合作,开拓海铁联运业务,延伸海港和空港物流业发展腹地。推动深圳和香港物流业共同发展,提高通关效率和口岸物流效率。到2010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达到2500万标准箱,机场货运量达到120万吨。   完善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加大政府对物流综合信息平台建设的投资和引导,加快建设南方电子口岸数据中心,建立口岸查验单位监管和商品检疫、地面服务一体化的货物出入境处理网络平台。逐步整合物流信息系统,提高物流信息的搜集、处理和服务能力,构筑现代化全程物流网络。大力发展电子商务,完善电子交易基础设施,拓展网上交易,推进传统贸易方式向电子商务转型。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品牌、统一认证、地区唯一性的原则,加强物流信息平台建设,推动物流信息系统的整体技术进步。   第十八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   实施文化立市战略。加快培育以创新和活力为核心的城市主旨文化,形成具有鲜明现代化国际化特色的城市文化精神。落实全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纲要,坚持先进文化方向,大力弘扬和引导家园文化、包容文化、创新文化和法治文化。在加快文化事业发展的同时,将文化产业发展成为支柱产业,逐步实现城市文化、城市规划和城市产业的充分和谐,把深圳建设成为华南文化产业发展中心城市。到2010年,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10%以上,文化立市的框架基本形成,高品位文化城市建设初具规模,使深圳逐步成为文化特色鲜明的国际知名城市。   加快发展文化产业。优化文化产业布局和发展文化产业相结合,加快发展壮大特色文化产业。完善音乐厅、中心书城等中心区文化设施,发展以高雅艺术展演为特色的商务中心区高雅文化系列。依托东门、中信城市广场、华强北、金光华、万象城商业广场等商贸圈,形成文化与商业高度融合的商业文化系列。精心办好“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完善大芬油画村等文化产品交易商圈,形成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出口贸易的展示、交易和信息基地。依托深圳体育场、游泳跳水馆、国际自行车赛场、高尔夫球场、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国际航海俱乐部等场馆设施,形成特色鲜明的体育产业系列。   依托信息产业、软件开发的优势地位,培育发展网络内容、网络游戏、数字教育、电信增值和动漫技术等数字内容产业,形成充满活力的创意产业。   文化产业重点项目   建设深圳影视制作基地和怡景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市文化产业集聚基地、大芬油画产业基地、保利文化广场、深圳古玩城、深圳创意产业园、华侨城LOFT创意园区、南山动漫产业园、东部华侨城文化公园、福田新世纪工艺品文化广场。拟建文博大厦、宝安书城、龙华印务中心、科技工业园动漫及网络游戏产业基地。   优化文化产业结构。立足现有基础,发挥比较优势,构建多元化的文化产业发展格局。优化和巩固发展现代印刷、文化旅游、工艺美术等强势行业,提升壮大传媒出版、书刊发行、影视制作、动漫游戏、演艺娱乐等优势行业,培育发展创意设计、数字影视、艺术培训等新兴产业。完善文化产业链,推进文化产业行业融合,形成优势文化产业群体。充分发挥政府、企业和市场的作用,盘活存量,引导增量,促进文化产业企业组织结构和产品结构优化。利用“文博会”和区域合作平台,推动文化产品走向世界。“十一五”期间,在产业发展带规划建设1~2个文化用品产业园区。   第六章 大力推进自主创新   按照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科学技术发展指导方针,大力实施自主创新主导战略,加强科技创新立法保障,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完善开放型的区域创新体系,努力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使深圳成为全国重要的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基地和成果转化基地。   第十九节 强化企业的创新主体地位   鼓励企业建设研发机构。加强和引导核心技术、关键技术及公共技术攻关,支持大中型企业建立研发中心和研究开发院。鼓励多种形式的产学研合作,推动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与企业组建产学研联合体和开展技术联合攻关,引导企业组成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专门技术研究开发联合体。加大对企业技术中心和研发中心等研发机构的扶持力度,使之成为产业关键技术和共性技术研发的重要载体。支持大型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合作建立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建设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及产业化基地。   引导企业加大创新投入。完善科技创新体制,加大科技发展扶持政策的实施力度,运用政策杠杆和良好服务激发企业的自主创新活力。改革政府创新资金配置方式,支持自主创新型中小企业获得创业资本资助,实行政府科技研发资金与创业投资的匹配投入。加强自主创新产品的政府采购,重点扶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创新,对企业申请国际和国内发明专利所需费用和专利维持费用给予一定比例资助,对企业研究开发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所发生的费用给予相关政策优惠。   分梯次培育自主创新企业群。有计划滚动实施创新企业推进计划,充分发挥大企业在技术创新活动中的引领作用,大力扶持一批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着力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主业突出、核心竞争力强的大企业。完善科技型中小企业综合服务体系,引导中小企业实现专门技术突破,激发原始创新活力,促进技术转移和扩散。鼓励大中型企业与中小企业开展研发外包,带动形成强大的后备创新企业群体。实施创新型企业成长路线图计划,支持创新型中小企业上市。   第二十节 完善科技创新环境   加强科技创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建设深圳国家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国家软件出口基地、国家火炬计划软件产业基地、国家集成电路设计深圳产业化基地、国家生物产业基地和国家半导体照明工程产业化基地等六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建设留学生创业园,制定配套政策扶持市软件园及其分园的发展。支持创办多元化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专业型科技孵化器,促进政府、高校、企业及各类孵化器之间的互动发展。引导和鼓励中小型企业与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合作,建立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   健全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的研发与服务功能,加强园区国际科技合作,完善国际科技商务平台,努力把高新区建成国际一流水平的科技园区。   加强科技服务和创新平台体系建设。建设以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为核心的公共研发平台,加大市级重点实验室规划、建设和管理力度,培育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完善科研力量布局。建设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产业为重点的公共技术平台、以工业设计为基础的自主创新公共服务平台、以提供检测条件为主要服务内容的公共检测平台、以数字化资源为主要内容的科技信息平台和以环境监测保护、能源节约利用、城市公共安全、电子政务、城市信息化等为主要内容的公益平台。建设科学仪器协作共用网、实验条件和资源网,整合研究力量,增强多学科交叉研究能力和集成创新能力。继续办好“高交会”,打造更具国际吸引力和影响力的高新技术成果展示、交易和产业化平台。完善风险投资退出机制,依托深圳证券交易所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体系,建设技术产权交易平台,推动深圳成为全国性的创业资本聚集中心。   科技自主创新实施计划   “十一五”期间,争取全社会研究与开发投资累计达到1000亿元,市、区两级政府科技投入达到100亿元。重点支持创新技术平台建设、关键高新技术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应用基础研究、创新型中小企业发展、科研机构和大专院校建设、高级人才培养和引进等创新基础设施建设。优先解决市场资源配置机制不能有效解决的早期投入等融资性问题。   制定科学技术中长期发展规划,实施自主创新攻关计划。   建设五个科技创新平台,扶持发展各类孵化器。   建设新科学馆,在新建大学中,研究创办理工学院(或科技大学、创新研究院)的可行性。   建设中国(华南)国际技术产权交易中心,创新交易模式和运作机制,形成服务华南的技术交易平台。   探索设立创新基金,研究设立跨部门的创新科教政策组和创新科教咨询组的可行性。   整合和优化创新资源。以开放共享、提高效益、保障重点、服务创新为原则,加强科技研发、技术创新、产业发展等各项财政性资金的统筹支持力度,实施资源配置和公共服务向自主创新型企业的重点倾斜。改革财政科技资金使用办法,完善财政性科技和产业发展资金的绩效管理。建立自主创新服务平台的共享制度,加强对重大科技设备、重点实验室等公共创新平台的使用管理和考核评估,促进公共科技资源使用的社会化。   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发展知识型服务业,完善科技服务中介机构,建立以专利、商标、版权、商业秘密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体系,努力把深圳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强市。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能力建设和环境建设,实施《深圳市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创建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十一五”期间,争取万人专利申请数增长45%。围绕主导产业和重大投资领域,绘制主导产业专利地图,发展一批重点实验室群和研究院群,形成知识产权产出的集群效应。加大政府对自主知识产权利用和产业化的支持力   度,构建知识产权信息平台,发展以原创作品为基础的版权产业链。发展知识产权机构和自主品牌,完善地方性知识产权法规,建立知识产权预警、监管系统及执法协作、涉外应对和维权援助机制。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和市场监管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海关保护。   建设标准化体系。制定和实施全市标准化战略实施纲要,建立技术、市场、管理和经营多层次的标准化体系。推动企业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引导和扶持企业参与国际标准、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制定,鼓励支柱产业和优势传统产业企业形成技术标准联盟。促进专利和技术标准相结合,推进标准研究和服务的市场化、产业化,培育与标准化相关的产业链。充分发挥科研机构、行业协会、中介组织在标准化战略中的作用,大力推进标准化研究和服务的市场化、产业化经营。支持研制自主知识产权   的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建立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完善企业技术创新的标准技术支撑,建设全市标准信息馆,提高应对对外贸易技术措施的快速跟踪和预警能力。   第二十一节 健全多层次的创新体系   加强原始创新技术的研发和积累。抢占重大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产业技术的制高点,按照有限目标、专项资助、社会招标、联合攻关、重点突破的原则,促进社会和政府的创新资源向重大原始性自主创新项目倾斜。争取在通信、IC设计、软件和生物医药等优势领域突破一批核心技术,掌握一批技术源头,形成一批原理性发明专利,创造一批基本技术标准,提高深圳在全球化高新技术产业分工中的地位。   鼓励重大产品和新兴产业的集成创新。顺应高新技术发展日益复合化、综合化的趋势,组织力量对全市共性关键性技术集中攻关。鼓励运用现有技术和知识进行集成创新,以产业带动性强、关联度大、优势资源集成度高的数字电视、平板显示、装备制造、移动通讯等领域为突破口,形成一批产业链相对完整的战略高新技术产品和新兴工业门类。   支持重大引进技术及装备的消化吸收再创新。加强引进吸收国外先进技术后的高位嫁接,以计算机制造技术、集成电路制造技术、化合物半导体技术等领域为重点,制定关键技术和装备引进后的消化吸收创新方案,促进引进技术的本土化和配套化。大力吸引国内外大公司来深设立研发中心和技术支援中心,并将其纳入全市的研究开发体系,实行人才、场地、资金和中介服务等方面的良好配套及服务。   完善深港科技合作机制,促进两地研发机构、科技人员等创新要素的合理流动,积极推进“深港创新圈”建设。   第二十二节 实施人才强市战略   加快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坚持培养和引进并重,就业和创业并举的人才引进政策,创新人才培养引进方式。以建设党政人才、企业经营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四支队伍为重点,形成长期、稳定和高效的人才引进机制。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人才资源,大力提升人才总量和优化人才结构,将深圳逐步建成人才资源能力的培育中心、人才与智力资源的集散中心、人才价值充分体现的创业中心,构建创新型人才高地。加强和完善人才引进政策,实行个人申报入户核准制度,在科研经费、入户、住房等方面给予专项资助和生活补贴。2010年,人才总量达到160万人以上,逐步建成国内有较大影响力的人才良港。   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健全企业家服务体系,吸引和培育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创业意识的企业家,壮大总部型、国际化的企业家队伍。完善法制环境,建立健全培养、评价、选任、流动、激励和保障等人才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建立以人才资本价值实现为导向的分配激励机制,形成与现代企业制度相适应、市场机制调节、企业自主分配、职工民主参与、政府监控指导的企业薪酬制度。促进产权制度改革,探索人才资本产权激励机制。   第七章 优先发展社会事业   继续实施科教兴市战略,切实履行政府公共服务职能,保持社会与经济的协调发展,有效调控人口发展,积极引导服务需求,优先配置公共服务设施,促进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和谐程度。   第二十三节 加强人口调控和管理   严格控制人口规模。加强和完善人口计划管理,按照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资源环境的承载能力,保持人口有计划适度增长,争取2010年常住人口控制在900万人以内。发挥产业调整对人口发展的关键性作用,实行长期稳定的调控措施,通过产业结构升级释放一批人口数量,通过教育和培训提高一批人口素质,通过健全管理机制控制一批新增人口。进一步完善户籍人口迁入政策,加强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加快发展人力资源市场,积极引导人口流动。继续贯彻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完善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加强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十一五”期间,常住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11.5‰以内。   优化人口结构和布局。实施产业、人口、布局三位联动调整,以产业结构调整带动人口规模结构和区域布局调整。加快发展技术密集型、资本密集型和知识密集型产业,引导和控制劳动密集型产业,严格执行限制发展和禁止发展的产业。科学制定和有效实施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综合发挥产业调整引导、区域开发引导和市场机制引导的三重作用,优化资源配置,合理确定土地开发建设强度,促进人口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户籍制度改革,适当扩大户籍人口比例。调控高密度区域人口规模和房地产的过快增   长,罗湖区、福田区、南山区要采取积极措施,缓解主要区域的人口密度。推行优生优育,建立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制度,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完善人口管理机制。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人口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及五个配套文件,理顺人口管理体制,整合人口管理资源,创新人口管理手段,提高人口管理能力。进一步完善人口管理的政策法规,提高人口管理政策的刚性约束力,形成适合市情的人口管理长效机制。按照“统一领导、统一决策、统一政策、统一协调”的模式,推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管理体制。健全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人口管理结构,加强区政府、街道办的人口管理职能,明确管理职责和管理权限,形成健全高效的人口管理网络。充实基层人口管理力量,发挥社区在人口管理中的重要作用,加快推进人口登记、统计、计生、劳动保障等业务的“一站式”服务。实行人口属地化管理和居住证制度,完善“以房管人”措施,将人口管理覆盖到每一个社区、每一个单位。认真落实暂住人口的证件和居住、计划生育、就业、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有关规定,实施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的分类管理,建立暂住人口和流动人口管理的新模式。   第二十四节 继续优先发展教育   促进高等教育跨越式发展。发展与创新型城市和高科技城市相适应的高等教育,继续扩大高等教育规模,大力提高办学质量,努力形成与深圳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充满活力的地方高等教育体系。加大高等教育投入,完善高等院校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努力建设高层次人才培养中心、创新人才聚集平台和科技研发智力源。拓展深圳大学城的发展空间,提高学术氛围、校园文化和优质资源利用效率,建设国内有重大影响力的应用研究型高等教育基地。深圳大学按照建设高水平、有特色、综合性的教学研究型大学的目标定位,在扩大办学规模的同时,以体制机制创新为动力,着力提高办学层次和质量,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加强原创性科技成果研发,争取2010年进入全国高校综合排名100名。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按照专业化、市场化和社会化的方向,强化办学特色,争取进入全国100所示范性高等职业院。2010年,深圳大学、深圳职业技术学院和深圳信息技术学院在校生分别达到3万人、3万人和1.3万人。采用新模式和新机制,研究筹建1~2所高水平大学。根据深圳高等教育发展规模和层次结构需要,鼓励社会投资举办民办高校。到2010年,全市高校全日制在校生达到10万人,研究生比重达到15%。“十一五”期间,高等教育投资需求预计115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需求约60~80亿元。   继续壮大基础教育。以素质教育为主体,加快高中建设步伐,大力推进示范性高中建设,普及优质高中教育。加大经费投入和政策扶持力度,以公办学校为主体保障义务教育学位供给,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面推进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和示范园建设,形成布局合理、管理规范、质量先进、特色鲜明的学前教育体系。创新师范教育模式,优化教师和校长继续教育体系,建设专业素养一流的教师和校长队伍。全面深化中小学课程改革,着力提高教育信息化应用水平,鼓励开展“双语”教育,大力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制定和实施《深圳市民办教育管理条例》,规范民办教育管理,提升民办教育质量,支持民办教育健康发展。“十一五”期间,基础教育投资需求预计125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需求约70亿元,新增幼儿园216所,新增初中和小学学位18万个,高中学位5万个。   积极发展职业和成人教育。坚持普通教育与职业教育、技能教育并重,合理扩大中职教育规模,积极推进职业教育体制改革与创新。加强中职学校和实训中心建设,健全学分制管理,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培养各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整合全市成人教育资源,规范发展各类非普通教育,鼓励发展远程教育和校外教育,以现代城市生活适应能力、就业能力和转岗能力为重点,加强劳务工教育,构建专业化、社会化和市场化的成人教育体系。“十一五”期间,建成6所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6个国家级示范专业和6个实训中心,职业和成人教育培训总量达到320万人次,培养新增技能人才68万人,其中高技能人才8000人。   教育事业重点项目   基础教育:新建小学55所,初中20所,九年一贯制学校24所,普通高中16所,优质民办学校50所左右。   高等教育:建设大学城二期、深圳大学南校区和新校区、深圳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深圳信息职业技术学院新校区。研究筹建1~2所高等院校,开展建设新院校的可行性研究。   中等职业教育:规划建设宝安职业技术学校、南山博伦职业技术学校、龙岗区第二职业技术学校、高级技工学校龙岗新校区以及一批中职教育实训基地。建设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城市。建设各类别各层次教育的“立交桥”,加快形成终身教育体系。促使各类教育资源向社会开放,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和高度开放的网络体系,发挥现有教育资源的最大效用。加大力度建设学习型学校、学习型家庭、学习型企业和学习型小区,形成学习型社会的基本框架。建设富有弹性的学习制度,适应广大市民终身学习和个性化学习需要,建设人人学习、终身学习、灵活学习的学习型城市。   第二十五节 大力繁荣文化事业   完善文化事业基础设施。以深南大道及邻近地区为轴心,依托文化中心、博物馆(新馆)、电视中心、大剧院、中心书城、会展中心及拟建的现代艺术馆等文化设施,形成具有带动力和辐射力的中部文化聚集区。依托深圳歌剧院、红树林保护区、深圳湾滨海长廊、华侨城旅游景区、南头古城、天后宫、野生动物园和西部田园风光,建设优雅闲适的西部滨海风景线。利用东部海岸线自然环境,依托大小梅沙,开发三洲田、西冲和七娘山等旅游资源,建设东部山海风景线。加强文物古迹和客家民居、广府民居的保护和开发,保护大鹏所城、南头古城、中英街、天后宫等文化遗产。充实和提升城市广场、社区广场的大众文化服务功能。“十一五”期间,文化事业基础设施投资需求预计130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需求约15~25亿元。   文化设施重点项目   文化设施建设项目:深圳歌剧院、科学馆新馆、西冲国际会议中心、博物馆新馆、工业展览馆、少儿图书馆、艺术学校新址重建、现代艺术馆、深圳卫视卫星地球站、中波台迁址扩功、深圳档案城等。   文物古迹保护项目:(1)积极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客家民居申报世界文化遗产工作。(2)重点抓好大鹏所城首期保护工程,开展龙岗鹤湖新居、大万世居、龙田世居、茂盛世居等的抢救维修工程,恢复南头古城历史文化风貌。(3)促进各类博物馆协调发展,兴建深圳古代艺术博物馆、口岸博物馆、东江游击队指挥部旧址纪念馆、三洲田庚子首义博物馆、大梅沙遗址博物馆、印刷博物馆及电子博物馆。(4)做好南山区大学城商时期遗址、龙岗区咸头岭新石器时代遗址等项目的考古调查、勘探和发掘鉴定工作。   完善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图书馆之城、钢琴之城、设计之都和动漫基地,构建结构合理、发展平衡、网络健全、运营高效、服务优质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施文化精品计划,打造“深圳读书月”、“大剧院艺术节”、“国际水墨画双年展”、“中外艺术精品演出季”、“深圳平面设计展”、“城市建筑双年展”等城市文化品牌,培育鲜明的城市文化特色。完善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群众文化网络,办好“鹏城金秋艺术节”、“外来青工艺术节”、“少儿艺术花会”等群众文化节庆活动,活跃群众文化生活。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推动“深圳文化周”互动创新,健全国内外文化交流机制。   第二十六节 加快发展卫生体育事业   完善医疗卫生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设施,健全医疗卫生体系,加强专科医院建设,吸纳社会资本兴办医疗机构,有效增加医疗服务供给量。合理配置医疗资源,科学进行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布局,完善医疗网络布局,以政府为主导,大力发展医疗中心和社区卫生服务,逐步实现城市医疗服务二级架构。加快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扩建工程、市眼科医院及综合门诊部、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三人民医院、滨海医院等重点项目建设,提高医疗服务能力。“十一五”期间,医疗卫生项目投资需求预计113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需求约70亿元,争取万人医生数和万人病床数分别提高35%。优先发展社区劳务工卫生事业,五年新增400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到2010年社区卫生服务人口覆盖率达到95%以上。   提高疾病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服务能力。加快重点医学专科和实验室建设,广泛推进应用新技术、新疗法,提高临床技术水平。及时应对和有效控制艾滋病、乙型肝炎等重大传染病以及非典型肺炎、猪链球菌、禽流感等重大疫情,全市传染病年发病率控制在180人次/10万人以下。加强精神卫生建设,促进心理健康,积极防治职业病。发展妇幼保健、生殖保健和老年人医疗事业,提高自愿婚检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加强公共卫生体系建设,提高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能深圳市国民   力。扶持中医事业发展,加强行业管理,健全中医药管理规范。   切实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强化以人为本的医疗服务理念,大力提高医疗服务的公平性。继续完善和引导“大病进医院,小病到社区”的医疗体系,推行社区卫生首诊制度和双向转诊制度。加强和规范医疗服务收费及药品价格监管,采取有力措施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提高医疗质量,规范医疗服务行为,确保医疗安全,提升医院管理水平。完善医疗机构的管理体制和激励约束机制,加快医护人才引进和培养,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整治医疗服务行业不正之风。   协调发展体育事业。进一步完善竞技体育设施和群众体育设施,认真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和《奥运争光计划纲要》。按照全民健身为主体,业余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的原则,建立利民、便民和多元的体育服务体系。到2010年,市民的健身意识、营养体质状况、参加体育锻炼人数和体育消费接近发达国家水平,市民体质合格率达到90%。推进体育事业社会化和产业化建设,加快创建一流的体育环境、体育设施和体育科研,逐步形成一流的竞技体育、体育产业和体育赛事,争创体育强市。加强体   育人才培养,全力申办2011年第26届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积极调整和引导体育产品、体育建筑和体育旅游等相关行业发展,建成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和相关配套场馆,实现体育事业和体育产业的协调发展。“十一五”期间,体育事业基础设施投资需求预计60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需求约10~15亿元。   卫生体育事业重点项目   医疗卫生:规划建设重点项目28个。包括:(1)新建市人民医院外科大楼、市滨海医院、市眼科医院及综合门诊部、市儿童医院住院楼、市第二人民医院内科综合楼、市肿瘤医院、大工业区医院、精神病院和北京大学口腔医院,迁址重建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和市心血管医院,改建彩田医院为市骨伤科医院,扩建市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大楼。(2)建设罗湖区人民医院医技楼、莲塘医院。(3)改造福田区人民医院(市第四人民医院),建设福田区中医院二期。(4)建设南山区仁济中西医结合医院、蛇口联合医院新大楼、西丽医院住院楼和南山医院门诊楼。(5)建设宝安区新中心区医院、宝安区中医院综合大楼,扩建宝安区人民医院。(6)建设龙岗区中心医院门急诊综合大楼、龙岗区人民医院住院大楼,重建布吉人民医院。   体育:规划建设重点项目9个。包括:市奥林匹克体育中心、大学城体育中心、西冲海上运动训练基地、福田区体育公园、盐田区综合体育馆、宝安区体育场以及南山区文体中心体育馆、游泳馆和后海体育中心。   第二十七节 完善公共服务优先发展政策   按照实际人口建设公共服务设施。完善和执行《深圳市城市规划标准与准则》,按照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人口状况,适度超前配置医疗、公共交通、供水、排水、燃气、电力、公共体育场所和大众文化等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强对出让土地的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强化商业性房地产开发项目配套公共设施的执行力度,遏制违法用地和擅自改变用地功能行为。优先安排公共服务建设用地和投资。超前制定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公共交通规划,启动教育、卫生用地立法,加强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用地储备,优先保证用地供应,并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调整优化公共财政支出结构,市、区财政收入新增部分主要投入教育、卫生、文化、公共交通等事业,确保公共财政向民计民生倾斜。力争到“十一五”期末,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GDP的比重达到4%,医疗卫生经费和投资占地方财政支出的比重逐年提高。实施公交优先发展,加大政府对公共交通的扶持力度,落实全市公共交通规划,推行“公交+步行”的出行方式。加强公交骨干网络建设,整合公交资源,逐步形成以轨道交通为骨干、常规公交为主体、大型换乘枢纽为节点,特区内外一体化的城市公共交通体系。大力发展公交专用道,稳步推进快速公交网络、公交专用快速道的规划建设,扩大公交网络覆盖面,提高公交运行速度。   公共交通和停车场建设项目   2010年,全市跨区、区间、区内公交线路数量比例达到2:4:4。   五年内,全市新增和更新公共汽车8000辆左右。特区内规划落实各类公交场站73个,面积43公顷,公交场站达到128个;特区外规划控制公交场站面积140公顷。到2010年,公共交通分担率达到60%,消除公交服务盲区;公交平均出行时间控制在30分钟内,乘客平均候车时间不超过5分钟。   执行《深圳市停车政策研究及停车改善规划》,到2010年全市停车位达到100万个左右,基本满足70万辆小汽车的停车需求,其中居住地停车位约70万个,工作地和公共停车位约30万个。   促进教育和卫生资源均衡化。优化全市教育和卫生资源的区域配置,严格执行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探索建立大区域、大学区的入学模式,在5~6所小学、2~3所初中涵盖范围内建立同一学区。建立义务教育学位申报管理制度,改革公办重点学校的招生办法。加强城中村改造区和园区功能置换区的教育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建设全寄宿制普通高中,争取尽快实行初、高中分离办学。调整高中招生政策,探索“2+1”或“2+2”的办学模式。加快发展宝安龙岗两区的教育、卫生、文化和体育事业,市级项目和投资实行两个重点倾斜,即新增财政收入向特区外投资倾斜,重大文教卫体项目向特区外布局倾斜。宝安龙岗两区要参照全市的统一标准,预留基础教育和公共医疗卫生设施发展用地。   第八章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坚持为民、爱民和惠民,切实履行政府社会管理职责,及时有效解决劳动就业、社会保障、公共安全、公平正义等市民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现实利益问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加快建立适应和谐深圳建设的管理体制和实施机制。   第二十八节 完善就业和社会保障体系   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以实现充分就业为目标,完善就业保障机制和再就业扶持政策,鼓励企业吸纳就业。鼓励市民开展多种形式的自谋职业和自主创业,多渠道提高困难失业人员、随军家属等特殊群体的就业水平,健全特区外居民的就业和生活保障制度。继续完善促进就业和再就业的财税、信贷等优惠政策,加强就业和再就业管理服务,提高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建设水平,健全市、区、街道和社区四级公共就业服务网络。大力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创建充分就业社区,逐步向劳务工开放公共就   业服务,推进统筹就业,实现公平就业。积极开展再就业援助,加强技能培训,提高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能力和就业质量,及时消除“零就业”家庭。“十一五”期间,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以内。   健全社会保险体系。加快建立与和谐社会、安全稳定和人口发展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制,完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等基本社会保险制度,不断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健全多层次的社会保险体系。在劳务工合作医疗试点的基础上,探索建立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建立少儿住院医疗保险制度。完善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做实个人账户。修订失业保险条例,充分发挥失业保险扶持再就业的效能,形成失业、就业管理服务一体化的机制。实施劳动保障卡工程和金保工程,提高劳动保障工作的信息化建设水平。加强社保基层管理处(站)办公、服务场所建设,提高服务水平和能力。“十一五”期间,劳动保障投资需求预计7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需求约6亿元。到2010年,社会保险综合参保率达到95%。   积极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全面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优惠政策相配套,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社会广泛参与,覆盖全市的社会救助体系和社会救助工作管理体制。加强民政工作,以社区为依托,发挥政府财政二次分配和社会奉献三次分配的功能,构建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优抚安置和社会慈善事业共同发展的社会保障体系,形成覆盖各类困难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安全网。鼓励社会捐赠,发展公益福利事业,形成比较完善的社会福利保障机制。   食品安全五大工程和四大体系建设   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本地发展与周边省市合作相结合,建设一批有安全保障的农产品生产基地。   副食品加工基地建设工程:建立一批现代化、规模化、规范化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最大限度地压制假冒伪劣食品的市场空间,解决全市副食品的质量安全问题。   生猪屠宰经营体制改革工程:整顿和压缩定点屠宰场,推动代宰制逐步向自营体制发展,推动肉品品牌经营,改革生猪流通体制。   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把集体食堂纳入工业区的建设规划,解决工业区广大工人的就餐安全问题,落实餐饮业量化分级管理制度。   现代食品流通体制改革工程:重点发展食品连锁经营和现代物流配送,推动传统商业向现代商业形态的转变。   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管制度,加强监管力量,明确职责,落实责任,理顺机制。   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立以市场检验检测机构为核心,市、区、街道监测网络完善,企业检测机构健全的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   食品安全信用信息体系:建立消费者信得过的食品安全消费渠道,建立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和公开发布制度,促进食品安全信用体系的形成。   食品安全法规体系:加强以贯彻《食品卫生法》为核心的食品安全法制和标准体系建设,制订《深圳市食品安全条例》。   第二十九节 加强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建设   加强食品药品安全保障。加强对市场经济秩序的整顿和监管,落实《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议案的办理方案》,以实施“五项工程”和“四大体系”为重点,加快建设农产品基地建设工程、副食品加工基地建设工程、生猪屠宰经营体制改革工程、工业区食堂整顿与建设工程、现代食品流通体制改革工程,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安全检验检测体系、信用信息体系和法规体系。完善医药产业技术服务和检验监测平台,建设市药品检验所和市医疗器械监测中心。实施《深圳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三年规划》,建立全市统一的农产品监测中心。到2010年,上市主要农产品中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平均超标率降至6%以下,畜产品“瘦肉精”平均检出率降至2%以下,大宗水产品违禁药物残留检出率降至3%以下,加工食品质量抽样合格率达到90%以上,评价性药品抽检不合格率降至5%以下。   实现社会治安的稳定和好转。依法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加强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建设,推进科技强警,优化警力配置,增强基层警力,完善服务体系。建立科学、高效的现代警务运作机制,构建打防控一体化、立体型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形成良好社会治安的长效保障机制。加强公安队伍建设,提高维护社会稳定、驾驭社会治安局势、处置突发事件以及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完善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预警和防范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防范和应对安全生产及公共卫生事件。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改善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状况,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建成现代安全模拟教育基地,全面开展安全避险自救教育,提高市民的安全素质。开展全民爱国卫生运动,提高预防和处置食物中毒、人和动物传染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提高预防和处置重大刑事案件、恐怖袭击事件、较大规模群体性事件、核泄漏事件、危险化学品爆炸事件等突发社会安全事件的能力。2010年,工矿商贸从业人员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控制在1.8人/10万人以内。   城市安全和应急体系重点项目   粮食储备库项目:(1)市属粮食储备库项目(2007年),预计总投资2.9亿元,计划库容17万吨,选址在龙岗区平湖物流基地。(2)龙岗区属粮食储备库(2007年),预计总投资0.99亿元,计划库容4万吨,选址在龙岗区平湖物流基地。(3)宝安区属粮食储备库(2008年),预计总投资0.95亿元,计划库容5万吨,预选址在龙华大朗。   气象灾害应急预警项目:预计总投资3.5亿元,建设综合监测、信息网络、预报预警和气象服务四个平台,主要项目包括国家级气候观象台、高性能计算中心、人工影响天气基地、激光雷达遥测站、气象卫星地面站、大气灰霾观测网、海洋气象观测网、龙岗和梧桐山顶城市热岛校准站、10个气候定位站、50个道路交通气象观测站等,使核心城区和天气敏感区自动气象站网密度达到1~2公里左右,郊区密度达到5公里左右。   人防和三防工程项目:(1)建设全市和六区一批人防工程,完善地面、地下避难场所。规划建设2个大型人防“窗口”工程,开展地铁后续工程的设防工作,建设人防疏散干道和掩蔽工程。   (2)实施防洪工程,河道干流按100年一遇、一级支流按50年一遇防洪标准进行治理。以河道防洪工程为重点,实施流域排水管网系统和河岸带景观建设的流域综合治理。实施深圳河干流及河口、布吉河、莲塘河治理以及茅洲河干流、观澜河干流、坪山河干流、龙岗河干流的水环境综合治理。(3)实施堤防工程,宝安西海堤、坝光精细化工园区海堤按照200年一遇标准进行建设,其它零星堤防按100~50年一遇标准进行建设。(4)实施除涝工程,有调蓄能力时按特区内20年一遇设计暴雨1天排完、特区外10年一遇设计暴雨1天排完;无调蓄能力时按市政室外排水重现期1年的标准进行整治。(5)完善防灾减灾体系建设,建立防汛抢险物资定期检查更换制度。   地震监测预报项目:完善数字地震监控网络,开展地下深井地震观测,实时检测全市的地震活动,在震后10分钟内速报发震时间、地点和震级。建设多手段的地震前兆观测网,开展水位、水温、水化学观测,卫星热红外观测以及地壳运动观测。全市布设5个地震台站,6个强震台,建立灾害预防预警资料库,完成全市地震活断层探测。   完善城市应急机制。落实《深圳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建立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完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和法制,形成统一指挥、功能齐全、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围绕气象灾害、地质灾害、海洋灾害、森林火灾、水旱灾害等自然灾害监测预报体系,建设先进的现代化监测预报设施和网络,提高自然灾害的预警能力和水平。完善市、区、街道三级人防、地震和核事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海上动态监控和搜寻救助体系建设,完善粮食、猪肉、药品及医疗器械等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建设成品油、燃气、食盐等重要物资储备体系。加快重要物资储备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重要物资储备管理,提高储备和应急能力。   第三十节 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健全和规范收入分配制度。在市场调节的基础上,兼顾收入分配的效率和公平,更加注重社会公平。加强政府在收入分配中的宏观调控,规范个人收入分配秩序,取缔非法收入,扩大中等收入人口比重,努力缓解地区之间和部分社会成员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促进就业机会和分配过程公平,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继续推进“同富裕工程”,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建立低保标准与市民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适时调整最低工资标准,确保最低工资标准与社会经济发展相适应。“十一五”期间,基尼系数保持在0.3左右。   完善良好的务工社会环境。以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为支撑,以医疗、居住和教育培训为重点,完善劳务工社会服务体系。加强和规范用工行为,提高公共就业管理服务信息化水平。健全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和投资纳税入户政策,有计划增加暂住人口入户数量。推动和引导企业社会责任建设,建立消除企业欠薪的长效监管机制。将改善暂住人口住房条件纳入全市住房保障体系,住宅市场调节和政府引导相结合,拓宽劳务工住宅供应渠道,探索建立劳务工周转公寓和住房公积金制度,使劳务工的居住条件得到明显改善。完善劳务工医疗保险办法,改善劳务工就医条件,为劳务工提供廉价便捷的医疗服务。按照每2平方公里一个诊所和一个社区健康服务中心的目标,适度放开医疗市场,在劳务工聚集地区和边远地区增设医疗诊所。到2010年,劳务工医疗保险覆盖率达到80%。   促进妇女儿童和弱势群体事业发展。实施妇女儿童发展规划,进一步落实男女平等的基本国策和儿童优先原则,优化未成年人学习和成长环境,培养青少年创新精神,加强未成年人和流动人口思想道德教育,每年开展“关注未成年人教育行动月”活动,切实保障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推动残疾人事业发展,尊重和保障残疾人权益,改善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和社会保障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加社会生活,实行户籍残疾儿童少年免费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积极发展老年人事业,鼓励社会化养老服务,应对人口老龄化社会。大力发展法律援助事业和义工事业,开展3月5日义工节活动,充分体现社会关爱,保障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全面创建文明社区和和谐社区。以自治好、管理好、服务好、治安好、环境好、风尚好“六好”为目标,大力加强社区建设。推进固本强基工程,以构建“大社区”为目标,健全社区组织,加快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建立全市社区组织体系、服务体系和信息网络平台。加强人民调解、仲裁服务、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活跃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营造公平正义的司法环境。“十一五”期间,固本强基社区建设投资需求预计20亿元,建设形成600多个社区基层工作站和文体活动设施。   加强民主法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三个文明”协调发展,推进依法治市,实施《五年立法计划》和《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开展“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勤俭自强、敬业奉献”的基本道德规范和“开拓创新、诚信守法、务实高效、团结奉献”的深圳精神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体市民的家园意识和凝聚力。完善市场主体、市场交易、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可持续发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五年普法工作。进一步完善依法治市的社会环境,积极发展律师事业,“十一五”期间,争取万人律师数增长20%。打击商业贿赂,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支持和推进司法制度改革。加强国防动员和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深入开展“双拥”活动,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   繁荣文艺事业和社会科学。加强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推动软科学研究创新,发展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和文艺事业,弘扬主旋律。抓好精品创作,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以荣获全国文明城市为契机,丰富文明城市建设内容,创新文明城市建设机制,深入开展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巩固全国双拥模范城和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成果。   第九章 统筹特区内外协调发展   按照“一带四区六园九基地”的产业布局,把握宝安龙岗城市化取得新突破的有利契机,以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体制创新为重点,加强统筹全市发展,转变特区内外二元结构,推进全市的现代化建设。   第三十一节 增强辐射带动功能   实施两翼提升。加快宝安中心城和龙岗中心城的功能城区化,建设宝安中心城和龙岗中心城两个新的行政服务中心。落实城市总体规划两翼伸展、中心强化的发展策,以轨道交通和城市快速路网为支撑,东部地区形成以龙岗中心城为依托,大工业区为主体的东部增长中心,西部地区形成以宝安中心城为依托,光明产业园为主体的西部增长中心。东、西两翼以机荷高速、南坪高速和轨道交通5号线为支撑,改造南平、平盐铁路,连通东、西两翼。按照珠三角城市群发展规划,重点建设和提升“西翼”的产业功能和服务功能,加强与国家西南地区的经贸联系。   实施三轴带动。实施东、中、西三条轴线带动发展,东轴线以深盐第二通道、盐坝高速和杭福深客运专线、地铁3号线为支撑,形成连通东部的城市发展轴。中轴线以梅观高速和广深公路、广深港客运专线、地铁4号线为支撑,带动辐射中部地区,形成便捷、快速的城际客运通道。西轴线以广深高速、沿江高速和地铁1号线为支撑,形成辐射东部宝安、连通珠江西岸的城市发展轴。   统筹行政区发展。实施行政区差异化发展,各行政区的发展要坚持“优势优先、品牌立区、集群发展”的原则,明确在全市以至珠三角区域发展格局中的功能定位,制定切合实际、可持续的发展方向,避免重复建设和无序竞争,全面推动全市协调发展。优化完善罗湖、福田、南山、盐田四区服务功能,加强与香港城市功能的优势互补,重点发展商务(专业服务)、物流、金融和研发等现代服务业。   调整整合宝安龙岗两区产业功能,重点发展高新技术产业、适度重型化产业、现代物流业和生态旅游业。   六区发展导向   各区主要功能定位产业发展导向   福田区   全市政治行政、文化信息、国际展览和金融商务中心。提升文化产业、国际展览业和商贸流通业,加强金融业。   罗湖区   全市区域性购物中心、服务业强区和网络服务基地。提升金融业和商贸流通业,加强网络服务业、黄金珠宝产业和文化产业。   南山区   全市高新技术产业研发和营销基地、区域性旅游基地、高等教育基地和西部物流中心。提升高新技术产业研究开发、高等教育、区域性旅游业和现代物流业,加强商贸流通业、文化创意产业和休闲观光农业。   盐田区   全市东部现代化港口物流枢纽城区、滨海旅游城区。提升港口物流业和休闲旅游业,加强商贸流通业。   宝安区   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装备制造业基地、生态型都市农业基地。提升高新技术产业、海港空港物流业和生态型都市农业,加强生物技术和医药产业。   龙岗区   全市高新技术产业和先进制造业基地、物流配送基地、海滨度假旅游基地和生态型都市农业基地。提升数字化装备制造业、现代物流业、海洋产业、生态型都市农业和休闲旅游业,加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精细化工、生物技术和医药产业。   第三十二节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大力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实施《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到2010年全部建成地铁1号线续建工程、地铁4号线续建工程和2号、3号及5号线,投资需求预计385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需求约177亿元,初步形成总长140公里的城市轨道交通骨干网,使轨道交通公交分担率达到20%。启动8号线等地铁三期的前期研究,争取到“十二五”期末(2015年)初步形成比较完善的轨道交通基本网络。   加快区域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以深港过境交通“西进西出、中进中出、东进东出”为基本框架,建设深港西部通道和东部通道,建设连接东莞西部及广州的沿江高速公路、连接惠州博深高速公路的盐排高速公路、连接惠州大亚湾路的盐坝高速公路。建设融入国家铁路网的轨道交通,加快建设国家干线铁路京广深客运专线广深段、杭福深客运专线厦深段以及龙华铁路新客站、平湖铁路集装箱中心站,建设连接广州、香港的广深客运专线以及广州—深圳城际轨道。完善现有铁路设施,建设广深铁路四线、深圳北客技整备站,改造罗湖客运站、西客站和布吉火车站,提高“铁港”的辐射力和带动力。“十一五”期间,铁路和场站投资需求预计163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需求约43亿元,新增铁路里程约88公里。   “两线两站”及轨道交通项目   广深港客运专线广深段(2005~2010年):线路全长约104.6公里,其中深圳境内长36.6公里,投资预计58亿元。   杭福深客运专线厦深段(2006~2010年):线路全长约493公里,其中深圳境内约47公里,投资预计29亿元。   新深圳站(龙华铁路新客站)(2006~2009年):占地约150万平方米,投资预计21亿元,是国家铁路京广深客运专线和杭福深客运专线的交汇点,建成深圳新的交通枢纽。   平湖集装箱中心站(2005~2007年):总投资预计7.5亿元,国家中长期铁路网规划中全国18个集装箱中心站之一。   地铁一号线西延段(2005~2010年):世界之窗至深圳机场,全长23.4公里,投资预计110.7亿元。   地铁二号线(2007~2010年):蛇口码头至世界之窗,全长14.4公里,投资预计55.9亿元。   地铁三号线(2005~2010年):红岭中路至龙兴街,全长32.9公里,投资预计108亿元。   地铁四号线北延段(2005~2010年):少年宫至龙华镇中心,全长16.4公里,投资预计59.3亿元。   轨道五号线(2006~2010年):深圳西站至塘坑,全长38.2公里,投资预计51.5亿元。   建设以两港为支撑的物流枢纽中心。继续实施“以港强市”和“两港带动”的发展策略,强化深圳港在国内沿海港口中的主枢纽地位。加快盐田港区、蛇口港区、大铲湾港区等港口项目建设,形成规模化的集装箱深水港区。进一步促进港口产业发展,大力发展海铁联运、江海联运和国际中转业务,推进深圳由大港向强港的跨越。继续推进航空港建设,加快宝安国际机场扩建工程,加强与香港、广州机场的互补合作,共同构筑泛珠三角区域的航空门户机场和航空客运枢纽。“十一五”期间,港口和机场投资需求预计495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需求约65亿元,建成5万吨级以上深水集装箱泊位20个,新增设计能力1300万标准箱。   机场港口重点项目   深圳机场飞行区扩建工程(2006-2008年):投资预计68亿元,建设一条3600米×60米的跑道以及配套设施。   深圳机场航站区扩建工程(2008-2010年):投资预计50亿元,建设15万平方米的西航站区以及机坪等设施。   盐田港集装箱码头扩建工程(2005-2009年):投资预计110亿元,建设5个10万吨级及1个3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设计吞吐能力370万标准箱。   蛇口集装箱码头三期工程(2005-2007年):投资预计36亿元,建设3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设计吞吐能力180万标准箱。   大铲湾集装箱码头一期工程(2005-2008年):投资预计70亿元,建设5个7~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设计吞吐能力250万标准箱。   盐田西港区扩建工程(2006-2009年):投资预计20亿元,建设4个2~5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设计吞吐能力125万标准箱。   大铲湾集装箱码头二期工程(2008-2010年):投资预计55亿元,建设4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设计吞吐能力240万标准箱。   盐田东港区一期工程(2007-2015年):投资预计90亿元,建设6个10万吨级集装箱泊位,设计吞吐能力445万标准箱。   铜鼓航道工程(2006-2007年):投资预计16亿元,建设10万吨级航道里程20.2公里。   西部公用航道(2006-2007年):投资预计10亿元,建设10万吨级航道里程9.3公里。   完善市内道路交通系统。实施《深圳市整体交通规划》,以建设覆盖全市、功能完善、布局合理、层次分明、协调发展的现代化交通路网体系为目标,在基本建成“七横十三纵”高快速路网的基础上,基本形成“八横八纵三环”的城市干道骨架。加快城市干道网和区级道路网建设,全面打通特区内外联络通道,加强特区内外城市各组团间的交通衔接。加快建设综合交通枢纽,提高支路网密度,打通梅林民乐、上步工业区、滨河片区、布心工业区、蛇口北片区等区域交通瓶颈,改善道路微循环系统。“十一五”期末,形成以高速铁路、轨道交通网和高(快)速公路网为骨干,综合交通枢纽为基础,各种交通方式协调发展的现代综合交通体系。规划五年新增高速公路里程167公里,城市快速路280公里,城市道路路网密度达到5~7公里/平方公里。“十一五”期间,新建、改造次干道以上道路1760公里,投资需求预计1113亿元,其中市政府投资需求约574亿元。   干线公路主要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起止点里程(公里) 竣工年份   盐排高速公路盐田-排榜15 2006年   清平路(二、三期) 清水河-平湖15.2 2008年   南光高速公路南山-光明31   福龙路福田-龙岗14.4   107国道宝安段三期改造工程福永-沙井-松岗18.7   广深沿江高速公路深圳段西部通道-大铲湾-机场-东莞—深汕高速30   外环高速公路沿江高速—盐坝高速86   东部过境通道工程罗湖-龙岗25.7 2009年   南坪快速路(二期) 西部通道-一期工程主线13.7 2010年   加快能源基础工程建设。按照电为中心、气为重点、油为基础,多元互补、保障安全的能源发展原则,全面推进能源产业发展。加强电源和电网建设,重点建设大型LNG清洁能源电厂,逐步完善燃油电厂“油改气”改造,新建和改扩建电厂9座。加快推进电网建设,完善供电网络,提高省网电力下载能力,加强深圳电网与省网和南方电网的联络,新建和改扩建变电站103座。加大电网建设协调力度,落实变配电站站址和电力线路通道,不断提高电网的安全性和可靠性。大力发展天然气,推进天然气工程建设,调整能源供应结构,全面安全完成天然气转换工作。加强能源安全保障,实施能源战略储备。“十一五”期间,全市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需求预计456亿元。到2010年,电力供应能力达到1448万千瓦,其中地方装机容量880万千瓦;天然气用户达到110万户,天然气供应量达到400万吨/年;新建大型油品库容30万立方米,新建60个加油站,确保油气安全供应天数达到30天以上。   能源基础设施重点项目   电源建设:(1)新建东部电厂二期工程、抽水蓄能电站工程和前湾电厂二期工程。(2)美视、南山、月亮湾、福华德、宝昌、钰湖等燃油电厂改燃天然气工程和后续发展规划。   供电网络:(1)建设百花洞变电站、西乡北变电站共2座500KV变电站。(2)建设24座220KV变电站,其中福田2座,南山3座,盐田2座,宝安9座,龙岗8座。(3)建设77座110KV变电站,其中罗湖3座,福田7座,南山7座,宝安31座,龙岗29座。   油气基础设施:(1)建设广东大鹏LNG接收站二期工程。(2)启动深圳第2个LNG接收站建设工作。(3)开展清水河库区、东角头库区、妈湾油气库区的整治工作。(4)建设宝安光明吊神山成品油仓储区、龙岗平湖高斜岭液化石油气仓储区。(5)推进城市天然气利用工程,建设3个门站,3个LNG调峰站,1个高压/次高压调压站,33座次高压/中压调压站,3座LNG气化站,建设55公里高压管线,150公里次高压管线,1300公里中压市政管线,开发3个冷热电三联供气项目。(6)建设成品油和天然气储备基地。   完善水资源保障体系。加强引水和供水工程建设,完善水资源的统一管理与优化配置,大力提高水资源的综合利用效率。加强与周边城市的水务合作,开展下矶角供水枢纽工程建设。2010年,全市供水量确保达到20亿立方米以上。积极开展水资源供应战略研究,建设稳定可靠的水资源保障体系,积极配合和参与西江引水项目的前期研究。开发非常规水资源潜力,加快开展与境外引水工程联网的大型水库建设的前期研究,完善城市供水保障体系,有效提高应对“水荒”灾害的能力。“十一五”期间,   新建和改扩建水厂22座,城市最大供水能力提高到773万吨/日。进一步理顺供水管理体制,加快供水中间层的接收工作。全面实施生活饮用水水质发展规划,加快供水基础设施的升级改造,完善水质督察体系,全面提高供水水质,确保市民饮用“安全水”、“放心水”。到2010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9%。实行“开源和节流”并重的策略,大力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实施计划用水、节约用水,推动全市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十一五”期间,水务基础设施投资需求预计175亿元,其中政府投资需求约125亿元。   引水供水重点项目   通过建设东部供水水源工程二期、北线引水工程、大鹏半岛支线供水工程、下矶角供水枢纽工程等输配水工程,逐步建成稳定可靠的水资源保障体系。   通过新建和扩建铜锣径水库、长岭皮水库、三角楼水库、鹅颈水库、坝光水库、东冲水库、铁岗水库、马田水库、洞子水库、径子水库、鹿咀水库、杨梅坑水库,挖掘境内水资源的供水潜力。   新建大工业区支线、盐田支线工程,进一步完善供水水源网络系统。   新建南山、红木山、光明、大工业区、朱坳(四期)等水厂,扩建笔架山、盐田、蛇口东滨、甲子塘、五指耙、龙岗中心城、荷坳、苗坑等水厂,完善城市水厂系统建设。   第三十三节 推进全市一体化发展   实行建设管理四个一体化。实行规划建设标准一体化,全面执行《深圳市落实科学发展观经济社会调控指标体系》,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目标和要求,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效能管理。实行基础设施建设一体化,理顺财税管理体制和政府投资体制,统一布局和统筹建设全市交通、水资源、能源、排水、公共交通、信息化等基础设施,重点确保偏远地区、暂住人口密集区的公共服务建设。促进产业政策和管理体制一体化,按照《深圳市产业导向目录》和全市重大项目建设规划与布局,统一土地管理制度,提高产业用地效率;积极推进路隧收费改革和撤并市内收费站,研究“二线”管理改革,统筹全市的产业发展和布局。促进人口和社会发展一体化,特区外、城中村改造区和园区功能置换区要按照相应的功能定位、人口规模和结构,优先配套规划和建设基础教育及公共医疗卫生设施。   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和综合整治。实施《深圳市城中村(旧村)改造总体规划纲要》,以综合整治为重点,按照加大投入、提高标准、强化功能、完善管理的原则,采取异地重建、整体拆建、局部拆建和综合整治等多种改造模式,开展基本生态控制线、重要功能片区、重点景观区、轨道交通沿线等区域及其周边地区城中村的全面改造。推进城中村改造立法,加快城中村和老住宅区公共安全工程、市政公用设施体系、公共服务设施体系和公共空间环境建设,整治城中村娱乐业等经营场所,消除安全隐患,改善生活居住环境。在试点盐田区三个自然村搬迁的基础上,总结推动边远小自然村的整体搬迁。“十一五”期末,完成城中村改造用地9平方公里左右,特区内城中村拆除重建规模达到总量的20%,其余80%完成综合整治;特区外城中村拆除重建规模达到总量的5%,综合整治规模达到总量的20%。   推进旧园区改造和功能置换。根据产业发展目标和市域产业布局,对全市产业园区进行全面摸底和评估,研究制定适应产业结构优化和园区经济发展的产业园区提升方案。对不符合城市规划、建设和管理要求,或不符合产业升级要求的旧工业园区,列入整合和改造提升区域,有步骤实施功能置换。统筹制定产业用地标准,完善园区产业项目准入制度,提高产业用地的管理和利用效率。加强旧园区升级改造的配套建设,促进商贸流通业、居民生活服务业的完善和发展,提高配套设施和城市管理水平。“十一五”期间,计划完成旧园区改造用地9平方公里以上。到2010年,整合现有667个旧工业区和连片厂房为52个特色工业园区。   适度开发和有效利用地下空间。开展地下空间的综合研究,按照不同领域行业特征,分层布局地下发展空间,实现地上与地下空间的协调联动。加强地下交通和物流网络建设,推动城市地下物流系统与机场、港口的对接,促进地下流通体系建设。完善地铁站点地下空间开发利用系统,推动邮电、银行、商场等服务设施合理下移,加快地下城市综合服务体系建设。健全开发地下空间的立法和管理,制定地下空间开发规划,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地下空间开发和利用。   第三十四节 提高城市管理和信息化水平   扎实推进电子政务。以政务信息化带动社会信息化,充分利用和加快整合政府网络设施、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建设宏观经济、人口、法人机构和地理空间等基础数据库,制定信息资源共享制度和法规。推进区政府与市、街道的联网办公,形成统一高效的三级行政执行电子政务网络。推进电子政务信息公开,完善政府对外公共服务平台,促进政府管理创新和服务创新。建立电子政务绩效评估体系,运用网络技术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的实时监控和预警纠错,提高行政监督的刚性和有效性。到2010年,政府公共服务上网率达到50%以上。   加快数字深圳建设。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发展以软交换为核心的下一代交换网、智能光传送网、第三代移动通信网和下一代互联网。进一步提高宽带接入网络的覆盖率,推动“三网融合”。全面实施城市数字化、网络化管理,建设统一的空间地理基础信息平台和综合视频监控平台,推进城市规划、市政管理、道路交通、环境保护、社会治安、人口管理、应急指挥和口岸通关等城市建设管理领域的信息系统建设,提高应对群体性事件和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加强信息安全保障,确保城市信息化健康快速发展。   推进经济社会服务信息化。推进电子商务发展,降低营商成本,扶持第三方电子商务服务,完善安全认证、信用服务、在线支付、现代物流、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等电子商务应用支撑体系。扶持重点行业电子商务平台建设,推进骨干企业电子商务应用,扶持和引导中小企业信息化建设。发展和完善现代金融信息服务体系,推进金融信息化和物流信息化。建立信用信息服务系统,建设城市公共信息资源服务体系,推进社会保障与就业、疫情监控、医疗卫生、食品药品监管、文化教育等公共领域的信息化。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完善社区信息化基础设施,整合社区信息资源,提供高效实用的便民服务。到2010年,中小企业生产及管理系统应用率达到40%。   建立现代化城市管理新模式。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全面提高城市管理水平。推进管理体制创新,完善“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体制,实行管理重心下移,将城市管理工作延伸到街道。推进管理手段创新,积极采用智能交通信号系统,实施数字城管建设工程,实行市、区联网审批和监管,逐步实现城管系统的联网监控。推进管理方式创新,围绕市民最关心、反映最强烈、要求最迫切的热点难点问题,推行“与市民互动”的城市管理方式。结合实施2006年“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全面推进环境综合整治三年创建工程,开展城中村和社区居住生活环境综合整治。深入推进“净畅宁工程”、“梳理行动”和“清无行动”等专项整治,探索建立现代化城市的长效管理机制。   城中村和社区环境综合整治三年创建工程   2006年,实施“基层基础年”和“城市管理年”,特区内60%的城中村和30%的社区创建达标,特区外20%的自然村和20%的社区创建达标。   2007年,特区内100%的城中村和60%的社区达标,特区外50%的自然村和50%的社区达标。   2008年,全市完成达标创建任务。   第十章 建设滨海生态城市   建设绿色深圳,以节约降耗和循环经济为核心,实施生态立市战略,建设国家生态城市,把深圳建设成为经济与环境协调发展、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城市。   第三十五节 实行土地生态功能区划   加快重点开发区建设。重点开发区是指功能定位清晰、具有较强发展潜力,并在市域功能上具有长远意义和辐射带动作用的区域。“十一五”期间,重点开发区域主要建设9个区域,包括:光明产业园区、大工业区(出口加工区)、龙华拓展区(龙华铁路新客站)、平湖集装箱中心站、龙岗中心城、宝安中心城、盐田港区、西部港区和航空港。重点开发区域要科学制定规划和产业准入条件,明确发展思路和环境保护要求,细化目标任务,完善配套设施,加快推进实施。   完善改造提升区功能。改造提升区是指根据城市功能和产业调整的要求,应当实施改造、置换、整治和搬迁的区域。在继续清理和遏制违法建筑、违法用地的基础上,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要求和统一规划、分步实施、积极稳妥的原则,加大城中村、旧工业区的改造力度,全面实施城中村改造五年规划。   强化生态保护区监管。生态保护区是指按照生态环境要求需要控制发展,或不具备开发建设条件以及未经科学论证、暂时难以确定利用方向的生态控制区域和生态敏感区域。除划入重点开发区、改造提升区之外的市域所有其他区域,均列入生态保护区。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建设的需要,以基本生态控制线为依据,对生态保护区进行严格监管。“十一五”期间,生态保护区包括:水源保护区、各类自然保护区、农业保护区及基本农田和农业园区、河道、海洋近岸陆域功能区等土地资源和预留发展备用地。严格控制预留发展备用地的开发建设,在未纳入城市土地开发年度计划之前,按生态用地要求进行植被培育处理。   土地保护和土地储备控制目标   按照基本生态控制线规划,将全市生态用地控制在974平方公里以上。   全市农业保护用地控制在15万亩以上,其中基本农田严格控制在3万亩以上。   在完成宝安龙岗两区转地工作的基础上,形成特区外200平方公里以上的储备用地。   前海填海区,总投资预计60亿元,用地面积13.8平方公里,填海范围约8平方公里。   第三十六节 完善土地供应调控机制   严格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十分珍惜和合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土地集约利用水平,全面推进土地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产业布局及重大建设项目安排,实施《深圳市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深圳市土地资源利用与保护“十一五”规划》,综合平衡土地供应总量。“十一五”期间,全市土地供应总量控制在6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新增供应量控制在45平方公里左右,消化存量用地15平方公里。预留30平方公里建设用地,确保国家和省市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和市政工程设施建设的用地需求。坚持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发展,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扎实推进城市化转地工作,全面清理存量土地,依法收回闲置土地并纳入政府土地储备,对经批准保留使用的闲置土地,按规定征收土地闲置费并限期动工建设。切实提高特区外土地利用效率,2010年特区外用地效益达到特区内2005年水平。   完善土地供应和计划管理。加强土地供应的综合平衡和统一管理,在总量计划控制的基础上,合理安排土地供应结构。根据产业政策、城市规划和土地资源状况,科学制定和严格实施土地供应计划。实行土地供应的集中统一管理,全市各类产业园区的建设用地供应由市政府统一审批,遏制违法用地及擅自改变用地功能,从源头上控制土地供应总量及结构。五年中,全市住宅用地计划控制在12平方公里以内,工业仓储用地计划21平方公里,商业服务业用地计划1平方公里,道路及市政公共设施用地计划14平方公里。   提高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水平。充分发挥市场配置土地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加快形成土地交易的有效价格机制。在继续保持住宅、商业等经营性用地全部市场化配置的基础上,积极探索一般性工业、物流等产业用地以及民办经营性公共设施用地的市场化配置方式。到2010年,市场化配置土地供应比例达到50%。制定市场化配置用地的实施办法,促进房地产市场的健康稳定发展。   第三十七节 切实治理环境污染   全面开展水环境综合整治。统筹制定和实施水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重点治理深圳河湾流域、龙岗河流域、观澜河流域、坪山河流域、茅洲河流域、深圳水库流域、西丽水库流域、铁岗-石岩水库流域、大鹏湾流域及珠江口流域等10个区域,使地表水水质得到根本改善。到2010年,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10%,全市河流水质达标率达到60%以上。增强水环境治理的系统性,高度重视从源头治水,加强污水管网和污水处理厂建设,新建和改扩建污水处理厂30座左右,提高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率。2010年,全市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75%以上,其中特区内达到90%以上,特区外达到60%以上。加强海域和水源保护区的水环境保护与治理,确保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   九条主要河流水质现状及到2010年的治理目标   河名现状(2004年) 到2010年的治理目标   深圳河   执行五类景观水标准,有5项水质指标超标。干流河流主要河段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   龙岗河   近期执行四类水质标准,远期执行三类标准,2003年有8项水质指标超标。干流河流主要河段达到广东省政府规定的交界断面水质标准。   观澜河   执行三类水质标准,有10项水质指标超标。干流河流主要河段达到广东省政府规定的交界断面水质标准。   茅洲河   中上游执行三类水质标准并有补充石岩水库的功能;下游执行五类标准。2003年中上游超标10项,下游超标10项。干流河流主要河段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提水工程断面达到Ⅲ类水质标准。   大沙河   执行五类景观水标准,有7项水质指标超标。干流河流主要河段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   坪山河   近期执行四类水质标准,远期执行三类标准,属七大河流中水质最好的河流。2003年有 6项水质指标超标。干流河流主要河段达到广东省政府规定的交界断面水质标准。   布吉河   执行五类景观水标准,中下游段有8项水质指标超标。干流河流主要河段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   新洲河   水质劣于国家五类标准,污染综合指数呈明显上升趋势。干流河流主要河段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   福田河   近海海水活性磷酸盐和无机氮年均值超标,水质劣于海水水质第四类标准。干流河流主要河段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Ⅴ类水质标准。   注:①评价2004年河流的达标程度按深圳市水环境功能区标准;②2010年治理目标按《深圳市环境质量全面达标规划》调整的水环境功能区划标准。   加强大气污染治理和噪声污染控制。控制燃煤、燃油电厂污染物排放,实施电厂脱硫和“以大代小”政策,推行低氮燃烧技术,启动电厂脱硝。加大机动车尾气污染治理力度,提前执行国Ⅲ标准,强化在用车检查维护制度,严格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制度。推行环保制冷剂,2007年全面淘汰消耗臭氧层制冷剂。综合治理南头半岛空气污染。加强大气污染治理的区域合作。加强噪声污染和光污染控制,制定噪声总体防治方案,推行降噪路面和低噪声车型。开展大气成分、大气灰霾综合监测,定期发布城市   热岛监测公报。到2010年,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比2005年减少10%。   环境保护及环境整治工程   城市排水系统:(1)改扩建南山、罗芳、滨河、蛇口、横岭、横岗等9座污水处理厂,新建固戍、龙华、沙井、上洋(二期)、葵涌、水头、西丽、草埔、沙湾、埔地吓和福田等21座污水处理厂,新增污水二级处理能力约270万吨/日。(2)完善观澜、西丽、沙湾、福田等污水处理厂配套市政污水管网建设。(3)分期分批对175个城中村合流制排水管网和特区住宅小区混流管网进行改造。(4)新增污水收集管网720公里。   主要河流水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实施《深圳河湾流域水污染治理实施方案》。实施深圳河湾污水截排一、二期工程、莲塘河治理工程、深圳河治理三期工程、深圳河河口治理二期工程、深圳河干流截污工程、布吉河特区内截污工程。实施观澜河、茅洲河、西乡河、龙岗河、坪山河流域生态修复工程。   垃圾转运站及无害化处理设施和公厕建设项目:全市规划建设和改造垃圾转运站416个,建设和改造公共厕所280个。规划建设垃圾处理设施19座,其中垃圾焚烧场5座,卫生填埋场1座,厨余垃圾生化处理厂3座,粪渣无害化处理厂2座,病死禽畜处理厂1座,余泥渣土堆放场1座,垃圾分选中心3座,大件垃圾处理厂3座。   加大固体废弃物的处理力度。强化源头控制,减少废物产生量。按照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的原则集中布设垃圾及固体废弃物处理处置设施,积极推行垃圾分类收集、安全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到2010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5%,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2%,危险废物和放射性废物安全处置率达到100%。   加强环境监督管理。坚持预防为主和综合治理的原则,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强化源头防治污染和保护生态。加强地方环保法规体系建设,完善环境与发展综合决策机制,全面提高环境保护执法、监督和管理能力。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努力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继续开展生态市、生态示范区、环境友好企业创建活动,广泛开展绿色社区、绿色学校、绿色企业和绿色家庭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培养市民生态意识,倡导生态文明,推行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生态方式、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   第三十八节 加强生态建设和保护   全力打造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国家园林生态城市,加强自然生态保护,控制不合理的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确保生态安全。修复和保育自然生态环境,切实保护森林植被,提高生物多样性,保护水源地和生态湿地。严格执行基本生态控制线管理规定,规范基本生态控制线范围内土地利用和建设活动,将全市生态用地控制在974平方公里以上。加强土地整理,综合整治采石场,控制和减少水土流失,严禁毁林种果。加强城市绿化和植树造林,全方位推进立体绿化,建成15公里海滨湾休闲带,建设市政公园、   森林公园、社区公园和绿化走廊,使全市公园数量达到500个以上。加大环境生态建设投入,鼓励社会资金参与环境治理和生态建设。到2010年,全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保持在45%水平,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不低于16平方米。   合理利用海域资源。实施《深圳市海洋功能区划》,科学合理利用海域资源,提高海洋开发利用的集约化水平。实现海洋开发利用与治理保护相结合,充分发挥深圳海洋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对近海海新建城市公园1.世纪公园 2.西部公园 3.天后庙公园 4.养生公园 5.科技公园 6.科幻公园 7.石鼓山公园 8.西丽公园 9.大学城公园10.桃源公园 11.龙珠公园 12.安托山公园 13.红树湾公园 14.深圳湾公园 15.望海公园 16.月亮湾公园 17.天后庙公园 18.梅林运动公园 19.农科公园 20.香蜜湖公园 21.黄牛陇公园 22.竹子林公园 23.新洲河公园 24.自然公园 25.市民公园 26.荔湾公园 27.布心公园 28.大头岭公园 29.黄贝岭公园 30.盐田文体公园 31.背仔岭海滨公园。域按照四个类别的功能区划进行严格保护。“十一五”期间,计划用海海域面积500平方公里,其中围填海12处共28平方公里。   严格保护海域生态环境。控制海域污染,以陆域污染治理为重点,强化水产养殖污染和船舶污染治理控制,提高赤潮等海洋生态灾害的监控水平,保护和改善近岸海域生态环境,建设沿海红树林保护区。到2010年,大亚湾和大鹏湾近岸海域以外达到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白沙湾-长湾等四处海域达到二类海水水质标准,长湾-东村等七处海域达到三类海水水质标准,东角头下-南头关界港池内达到四类海水水质标准。   生态建设重点工程   园林绿化项目:规划建设区域绿地8处,生态廊道18条,大型林荫道15条。新建各类公园300个,其中郊野公园13个,市政公园约25个,社区公园250个以上,使全市公园达到500个以上,确保市民居住地2公里内有园林小游园或社区公园,5公里内有休闲游览的大型综合性公园,10公里内有回归自然和登山锻炼的郊野公园,30-50公里内有度假休闲的大型风景区。2010年,全市园林绿地面积达到9.5万公顷,建成区园林绿地面积达到3.2万公顷,公共绿地面积达到14.5万公顷。   生态风景林、森林公园以及自然生态保护区建设项目:加强林业系统建设,维护生态安全,建立以生态功能型林业为主的林业体系。到2010年,全市生态公益林面积稳定在56685公顷以上,其中生态风景林54072公顷以上,一、二类生态公益林达到80%以上,全市各区均达到省林业生态区标准。建立自然保护区3个以上,建成各级别森林公园15个以上,全市森林覆盖率保持在48%以上。   第十一章 提高开放和区域合作水平   牢固树立区域城市和服务全国的发展观,按照建设现代化国际化城市的总体目标和“融入区域合作、优化资源配置、促进产业升级、强化经济辐射”的总体思路,加快形成深圳参与区域发展与合作的新格局。   第三十九节 积极融入区域发展与合作   实施三个圈层的区域合作框架。以“深港合作圈”、“大珠三角合作圈”、“泛珠三角合作圈”三个圈层为重点,梯度推进,积极拓展区域合作的发展腹地。扩大与大珠三角的合作领域,依托珠江三角洲完善的基础设施网络和产业梯度转移机制,加强深圳与大珠三角城市的交流与合作,加快融入大珠三角合作圈。加强和扩大与“9+2”中部和中西部省区的合作,拓展参与西南地区和东盟的经贸联系,建立深圳开拓国内市场并联通东南亚的重要通道。   完善六个领域的区域合作体系。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和中部崛起战略的实施,进一步拓宽合作和发展领域,推进基础设施、产业发展、物流贸易、资本市场、资源能源和社会民生六个领域的合作。开展基础设施合作,积极参与和建设深圳联通周边区域的东、中、西三条交通轴线,加快促进和形成深圳—泛珠三角一体化的区域交通物流网络。鼓励和引导传统产业向大陆转移,推动深圳产业高级化和大陆工业化。积极推动区域商品贸易、服务贸易和贸易投资便利化,促进泛珠三角区域一体化市场的形成。充分发挥深圳和香港两个证券交易所的互补作用,南联香港,北依大陆,探索和推动形成“深圳—香港”一体化的区域资本市场营运中心。发挥泛珠三角其他城市的资源能源优势,开展互利双赢的资源利用合作,提高深圳的资源能源保障能力。创新扶助方式,提高扶助效益。实施“南融北联东补西通”的区域合作策略。按照南北贯通、东拓西联的城市发展方向,实施“南融北联东补西通”的区域合作策略,推进和融入全方位的区域发展与合作。南融:加强深港的发展合作,抓住CEPA和深港“1+8”合作协议实施的有利契机,融入和服务香港发展,全面深化深港两地金融、物流、商贸、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建设国际化现代服务业平台,实现深港两地市民往来、城市功能和服务功能的互补融合。北联:加强穗深莞合作,发挥各自的区位、产业和服务功能优势,带动环珠江口城市群的协调发展,促进沙井工业组团、光明高新组团的产业结构调整,提升西北发展区的产业结构。东补:加强与惠州、河源等城市的发展合作,发挥粤东自然资源和人力资源优势,带动区域工业化和产业结构调整,主动承接大亚湾石化项目的辐射和带动,促进龙岗综合组团、大工业区工业组团以至深圳东部地区的加快发展。西通:加强与珠江西岸珠海、中山、湛江等快速发展中城市   的发展合作,依托珠三角城市群的南发展轴,完善城际基础设施建设,扩大人流、物流往来,促进区域现代服务业发展,促进南山、宝安两大综合组团功能完善,密切深圳与国家西南地区的经济联系。   第四十节 加强深港合作   推动深港城市战略合作。以“一国两制”为基本原则,以CEPA、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机制和深港“1+8”合作协议为基本框架,将深港的协调与合作关系提高到战略合作城市的高度,推动深港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按照《深圳市融入泛珠三角区域合作实施方案》确定的合作方向和领域,落实总体发展规划确定的深港合作项目,积极推动和配合深港在基础设施、环境保护、港口机场、口岸及边境地区以及文化教育、科技人才等方面的交流与合作,共同构建“深港都市圈”。   积极主动服务香港发展。积极支持和服务香港巩固建设国际金融、贸易和航运中心,开展多领域、深层次的沟通和协调,在服务香港发展的基础上增强深圳作为联结香港与大陆的通道和桥梁作用,促进深港两地的优势互补和共同发展。认真落实CEPA,积极配合香港迪士尼乐园的市场推广,促进两地旅游业和消费零售业联动发展,发挥深圳制造业对香港服务业发展的促进作用,促进香港的繁荣稳定。主动承接香港现代服务业的带动和辐射作用,促进深港两地产业发展的互利双赢。进一步扩大深圳服务领   域开放,吸引香港的金融业、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管理咨询、市场营销等中介行业以及教育、医疗等领域机构来深圳投资合作。   推进大通关和一地两检。推动口岸开放,建设深圳湾口岸、福田口岸、莲塘口岸、大铲湾海港口岸、沙鱼涌海港口岸、南澳海港口岸和龙华铁路口岸。继续完善口岸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协调,配合香港的城市长远发展策略,推动共同制定口岸及边境合作发展规划,增强两地合作的前瞻性和协调性。加快电子口岸建设,实现“统一认证、统一标准、统一品牌”,打造以口岸通关执法管理为主,逐步向相关物流商务服务延伸的大通关统一信息平台,实现口岸管理信息化、网络化。加强港口、口岸的疏运系统建设,改善皇岗口岸、文锦渡口岸、沙头角口岸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综合管理,新建口岸预留发展空间。积极实施深港人员往来的便利措施,争取简化两地车通关登记手续。积极推进口岸通关制度改革,推进深港两地的航空和港口合作,加快陆路“一地两检”建设,发挥深圳对香港发展的延伸服务作用。   第四十一节 推进和扩大对外开放   提高利用外资质量。推动利用外资从外延的简单扩张转向内涵的深化拓展,进一步改善投资环境,充分发挥国际中介、商业协会和专业服务等机构的招商引资作用。结合全市经济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要求,加大招商引资工作力度,拓展外资的来源地。调整利用外资领域,在巩固和推动外商投资高新技术产业和物流业等优势产业的基础上,引导和促进外商投资精细化工、汽车零部件等重点发展行业,鼓励外资参与发展金融、物流、商贸和商务服务等现代服务业。大力实施总部经济策略,吸引跨国公司来深   设立投资性公司(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和生产基地。促进国外商务服务机构、科研及技术服务机构来深投资,继续扩大城市公用事业领域对外开放。“十一五”期间,预期全市实际外商直接投资125亿美元。   鼓励和引导企业“走出去”。遵守WTO规则和运用WTO规则相结合,做好化解贸易摩擦应对和维护产业安全的基础工作,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在WTO多边体制下推进深圳国际化进程。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发挥优势,从事境外投资及工程承包,开展跨国并购、跨国经营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多元化开拓国际市场,加快培育本地化的跨国公司。鼓励企业开发利用境外资源,建立境外资源供应基地。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到境外建立生产基地,开展境外加工贸易,带动国内商品、技术、原材料和零部件出口。抓住CEPA实施和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进入实际性运作的机会,鼓励和支持深圳企业到东盟国家投资办厂,融入和参与区域经济一体化。   转变外贸增长方式。充分利用国内外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实施科技兴贸和以质取胜,鼓励企业技术引进、消化、吸收与创新,提高出口产品的质量、档次和附加值。支持企业扩大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和自有品牌产品出口,鼓励进口先进技术及设备和短缺资源。加快由粗放经营向集约经营转变,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和市场结构。研究建立和实施贸易信用保险制度,推进贸易方式和市场多元化,加大对新兴市场的开拓力度,以优质产品拓展全球销售渠道。进一步调整加工贸易的发展模式,提高加工贸易的技术   溢出和产业带动效应,推动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进一步发展远洋贸易出口,积极开展转口贸易,大力培育外贸发展新的增长点。到2010年,全市外贸进出口总额预期达到3200亿美元。   全面推动服务贸易发展。抓住国际服务业加快转移的重要机遇,完善管理机制,制定促进政策,创造良好的服务贸易发展环境。鼓励和支持物流、旅游、软件设计、信息服务外包和金融等重点领域的服务贸易出口,提高全市服务贸易的国际竞争力,全面推动服务贸易的发展。   推进区港和空港联动试点。以保税区区港联动为龙头,保税物流中心为枢纽,出口监管仓库和保税仓库为网点,建设多种物流主体并存的保税物流格局。积极实施盐田港保税物流园区试点,充分利用港区和保税区功能,探索保税区向有限自由港或自由贸易区转型,拓展深圳港口国际中转和转口贸易功能,提升保税区的物流辐射功能。依托深圳机场,推进空港保税物流园建设。   第十二章 加快体制机制创新   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在一些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实现新的突破,为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提供体制保障。以转变政府职能为重点,着力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以完善产权制度和降低综合成本为重点,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以增进社会公平和市民福利为重点,深化社会事业和社会管理体制改革。   第四十二节 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按照“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的总体要求,科学界定政府的具体行政职能,加强和完善宏观调控,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积极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府与市场中介组织分开。优化政府组织结构,理顺各级政府之间和部门之间的职责权限,改善政府职能实现方式,创新行政管理体制。推进公务员制度改革,促进政府机构高效、协调和规范运转。   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加强行政法治建设和经济法治建设,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的行政执法体制,保证各级行政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职权、履行职责。完善行政执法制度,完善行政管理权力的监督机制,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推进服务政府建设。健全公共服务体系,强化政府公共服务职能,发展多元化的公共服务机构。优化行政资源配置,在行政事务、产业促进、社会服务方面探索建立新型的政府服务平台。推动公共服务提供方式改革,降低公共服务成本,提高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效率。完善政府资助项目的决策和管理制度,规范政府资助的领域、范围和数额,形成透明、规范、高效的政府资助管理体制,确保财政资金以公共利益为目标发挥最大效益。   推进责任政府建设。完善政府行政管理决策机制,健全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协商和协调机制,健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决策的专家论证、技术咨询、决策评估制度,健全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决策的公示、听证制度,推进行政管理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健全行政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首长问责制、岗位责任制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岗位之间、部门之间的责任链条,使各项工作职责和工作环节的责任落实到人。创新行政效能评估制度,推行政务公开制   度,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要求的干部业绩考核评价制度,探索建立目标管理和绩效评估体系,量化行政效率和行政成本。   第四十三节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   完善经济调控机制。改革土地资源的配置机制,提高土地利用的集约度。整合各类基金资源,基金的投放要按照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社会参与、政府决策的方式选择项目,有效支持企业发展。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研究特许经营等政府软环境资源的配置条件与方式。发挥政府资源的杠杆作用,放大政府资源的效应。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规范和完善政府管理体制,提高投资效益,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对社会投资的带动效应。“十一五”期间,预期累计实现固定资产投资7500亿元。   深化产权制度改革。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继续积极稳妥推进国有经济战略调整,进一步完善产权明晰、责任到位、监管有效、运作规范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体制。推动国有企业转换内部经营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监管运营制度改革,剥离行政事业单位的经营性资产,建立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的分类分级授权管理体系,健全大型设施的委托运营体制。增进和保护不同经济主体的合法权益,进一步解决好非公有制经济市场准入问题,积极鼓励和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投资文化产业、市政公用事业以及进入金融服务领域,促进不同经济成分的共同发展。   加强要素市场建设。加快深圳区域性金融中心建设,配合中央和监管部门培育推进创业板市场。积极拓展债券发行和流通市场,加快完善债券市场的各项基础设施建。加快金融机构改革,稳步发展金融控股集团公司,探索保险公司的新型组织形式,发展金融衍生品交易市场,探索建立汽车金融公司和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完善技术产权交易市场,办好深圳产权交易中心,制定推进产权交易机构的整合方案,培养和促进产权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开展技术产权和非上市股权的交易试点。加快公用事业体制改革,创新大型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融资体制和项目融资方式,完善市政公用服务定价体系和投资补偿机制,建立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监管体制。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和大型公益性设施的管养运营体制改革。   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诚信建设,培育信用文化,建立诚信守法的现代信用社会。建设诚信政府,政府带头守信,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积极促进大企业与中小企业合理分工,培育和构建企业间的诚信网络。在政府管理部门、中介服务机构和各类企业之间搭建信息共享平台、技术服务平台和信用担保平台,形成多层次社会化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信用行业监管,建立失信惩戒制度,推行强制履约制度,完善信用立法,健全信用制度法规,为建设社会信用体系提供法律保障。   第四十四节 深化社会事业和管理体制改革   全面推进事业单位改革。对事业单位按照监督管理类、开发经营类和社会公益类实行分类改革,将行使行政管理职能的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转变为行政机构,将开发经营类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保留社会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积极稳妥开展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转变管理方式,推进管办分离;转变财政供养方式,实行以事定费;转变公共产品的供给模式,优化公共服务组织形式。推进事业单位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建立事业单位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竞争性人事分配制度,健全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   深化文化体制改革。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完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服务机制和供给机制,丰富公共文化产品,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深化文化事业单位改革,进一步理顺文化行政管理部门与所属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落实政事分开。加快推进国有文化企业的公司制改造,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文化产业的健康发展。进一步完善鼓励捐赠、赞助等各项政策,促进社会资源支持文化事业建设。开放文化市场,鼓励社会资本以多种方式投资文化产业。完善市区文化市场管理和执法体系,加强文化立法,完善文化领域法规。   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转变卫生行政管理职能,探索卫生行政管理部门与医疗机构相分离的管理方式,适度开放医疗市场,增加医疗供给,改进医护人员薪酬激励体制。提高公立医院服务质量,完善药品集中招标采购办法,严格医疗市场监管。构建分工合理、适应不同需求的医疗体系,确保市民基本医疗,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改革疾病预防和控制体制,建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   推进教育体制改革。深化基础教育体制改革,强化政府发展义务教育的责任,合理配置公共教育资源,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促进教育公平。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完善基础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等教育。规范发展民办教育,鼓励经济实力较强的企业或个人创办民办学校,依法保障劳务工子女的义务教育权利。积极拓宽合作办学途径,支持办好国际学校和港澳台子弟学校。深化教育人事制度和学校管理制度改革。   深化社会基层管理和城市管理体制改革。以加强基层组织和社区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发展基层居民自治组织,重视和发挥社会自治组织在协调社会利益和调处社会纠纷方面的功能。坚持和完善基层政权、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企事业单位的民主管理制度,充分保证基层群众依法行使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民主权利。健全社会利益和社会矛盾协调机制,完善基层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工作,积极推行仲裁制度,完善行政复议制度。理顺人口管理体制,整合人口管理资源,创新人口管理手段,实现人口长效管理。改革公共安全体制,建立由政府机构、社会安全机构、物业管理机构、居民委员会等多层次、立体化的公共安全体系。积极培育行业协会和公益性民间组织,推动各类民间组织在服务市场经济、参与社会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解决各种纠纷、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积极作用。完善民族宗教事务管理,促进民族团结。   重大改革推进计划   政策领域和改革任务进度   行政管理体制   建立行政绩效评估体系,提高政府效能,降低行政成本。   完善行政审批制度,规范政府职能,提高服务水平。   理顺市、区行政事权关系,优化政府治理结构。   经济体制   推进非经营性国有资产监管运营制度改革。   创新大型市政公用事业的投融资体制和项目融资方式。   形成多层次社会化的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   社会事业和管理体制   分类推进事业单位改革。   转变政府文化管理职能,构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   完善劳务工医疗保险制度。   加强基层组织和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社会管理格局。   构建多层次的公共安全体系。   配套政策   实施《深圳经济特区改革创新促进条例》   第十三章 健全规划实施机制   坚持市委对“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统一领导,切实履行政府职责,主动接受人大、政协对规划实施的指导和监督,有效发挥发展规划调节和引导资源配置,促进全面协调发展的主导作用,确保“十一五”规划的全面落实。   加强规划实施的统筹协调。根据“十一五”总体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互相协调,密切配合,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和专项规划。市、区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的协调和指导,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十一五”总体发展规划;市有关部门要发挥专业特长,精心组织编制和实施专项发展规划。按照下级政府规划服从上级政府规划,专项发展规划服从总体发展规划,同级规划不得相互矛盾的原则,加强规划的衔接与协调。加强发展规划与城市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的衔接,健全以五年规划为依据的年度计划实施机制,发挥规划和政策的整体合力,保持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建立规划实施的考核评估制度。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工作的若干意见》和《深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编制与实施办法》,加快完善发展规划编制和管理体制。   全面落实总体发展规划确定的调控指标体系,按照稳定推进、分类管理原则加以分解落实。以调控指标体系和产业导向目录为基本依据,制定和完善产业政策以及产业准入、园区项目准入条件。继续探索和完善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控指标体系及其实施机制,制定调控指标体系的具体实施办法,成熟后上升为城市立法。国家及省“十一五”规划纲要和全市“十一五”总体发展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要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政绩考核。继续完善发展规划的实施评估机制,健全规划中期评估制度,建立发展   规划“编制—实施—评估—调整—实施”的滚动编制与实施机制,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市统计部门、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发展规划指标体系的评价和统计制度,确保统计数据的权威、准确和及时。   总体发展规划的指标属性   按照国家“十一五”规划纲要,全市“十一五”总体发展规划指标体系分为预期性指标和约束性指标。   预期性指标是政府基于经济预测和综合平衡,对规划期内经济社会发展方向、规模和总量、结构与速度的展望和愿景。预期性指标依靠市场调节为主、政府积极引导和调控来实现。   约束性指标是政府向市民和社会做出的承诺,是市政府对各区政府及市政府职能部门提出的工作要求和工作职责,是在预期性指标基础上进一步强化政府意图的指标,市政府对约束性指标进行重点评价和考核。   加强发展要素的综合保障。完善政府投资、重大项目、产业发展、资源环境、人口控制、社会事业和改革创新等重点领域及其相应政策的统筹协调,集中力量办大事。政府审批、核准建设项目和产业项目,要以依照规定程序批准实施的有关规划为依据。列入总体发展规划的项目,实行绿色通道的便利措施,在土地、投资和其他审批核准手续上优先办理。加强经济预测和运行监测,加强重大项目、政府投资项目的储备和前期工作,确保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要充分发挥市场调节的基础性作用,不缺位不越位,引导市场主体投资方向,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总体发展规划的实施。   加强规划实施情况的监督。发挥行政监察、组织人事、统计审计等部门对发展规划实施的监督作用,进一步畅通“十一五”规划实施的监督渠道,完善政府向人大、政协的报告和沟通机制,及时通报规划执行情况,充分听取人大、政协的意见和建议。加强发展规划实施的社会监督,提高社会参与度和民主透明度。开展规划宣传和展示,及时公布规划的进展情况,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和支持规划实施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