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附件:
索引号: | 11440300693966093K/2024-00141 | 分类: | |
发布机构: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成文日期: | 2024-04-17 |
名称: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外输管道工程首站及配套管线项目核准前的公示 | ||
文号: | 发布日期: | 2024-04-17 | |
主题词: |
事项名称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外输管道工程首站及配套管线项目核准前的公示 | ||
申报单位 |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管网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深圳市大鹏新区大鹏S360葵鹏路(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 | 建设年限 | 2 |
总投资 | 6356万元 | 资金来源 | 自有资金 |
建设规模及主要内容 | 新建1座深圳液化天然气应急调峰站外输管道工程首站,站内设置清管发球、放空火炬等设施;配套建设1条自首站起至深圳LNG外输管道管线,管线长度70米,管径DN1000,设计压力10MPa。 | ||
审批部门 |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联系电话 | 0755-88127264 |
电子邮件 | sznyxx@fgw.sz.gov.cn | 邮件编码 | 518038 |
邮政地址 | 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区3118 |
本公示的期限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4年4月19日。公民、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在公示期限内,对本行政审批事项直接涉及自身重大利益或者自身与申请人重大利益的,可依法向本部门书面陈述、申辩、申请听证;对本行政审批事项内容有其他意见建议的,也可向本部门提出。(以上应填写《行政审批前公示意见反馈表》并按上表提供的联系方式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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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单位: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联系方式:0755-881258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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