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政府决策和经济发展提供价格监测服务,承担对全市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进行监测分析的事务性工作。
二、建立价格监测应急预警机制,实施价格监测预警;对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变化及其影响因素开展市场调查,提出政策建议;配合价格改革、调控和监管,跟踪反馈相关商品、服务价格的市场变化情况和国家重要经济政策在价格领域的反映。
三、承担我市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权限范围内,列入《广东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和《广东省价格听证目录》的商品和服务的价格成本监审、调查工作;承担国家、省、市规定和部署的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成本调查工作;承担制定经济和价格政策的专项成本调查、审核和测算工作。
四、承办市本级及福田、罗湖、南山、盐田行政区域内纪检监察、司法、行政机关以及中央、省派驻和垂直管理部门所属驻深机构提出的涉案物品价格认定服务事项;办理区级价格认定复核事项。
五、承担对市本级及福田、罗湖、南山、盐田行政区域内的价格争议纠纷进行调解处理的事务性工作。
六、完成市发展改革委交办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