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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水务局关于调整我市原水价格的通知

来源: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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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发改〔2017900

  

各水利工程供水单位、用水户:

  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水利工程供水价格(下称原水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我市原水价格实行同城同价,统一调整为1.06元/立方米。

  二、本通知自2017年81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深圳市水务局

2017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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